8月12日,国家卫计委正式颁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同时逐步推进医疗机构与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间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影像诊断等服务。
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作为国家医改推进分层诊疗的重要一环,一直备受瞩目,但在行业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上,只有浙江省和河南省率先出台了试行标准和征求意见稿,缺乏国家层面上的指导文件,行业发展整体上处于“无法可依”和“摸索发展”的尴尬局面。而国家标准的正式出台,一方面为今后国内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另一方面也吹响了之前处于观望状态的企业和资本大举进军的号角,未来几年我国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与先行颁布并实施的浙江版标准相比,国家版在基础科室设置、设备配置和业务范围上都保持了一致,但没有提及更高层次的核医学科(SPECT、PET-CT等)的设置标准,也没有像浙江版一样提出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字眼。但国家版明确表示,鼓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形成连锁化、集团化,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与服务模式,对拟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设置审批。这对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初期快速扩张是重大利好,有望吸引技术或资本占优的医疗机构和企业共同参与进来把行业蛋糕做大,而对那些已经先行参与到个别中心建设的企业来说,他们也有望借助政策杠杆实现项目的快速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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