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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新规

 流长源远 2016-08-17

现在像是回到了学生时代,我要感谢爱可信给我这个平台让我接触会计这个学科。

以前觉得会计很无趣,一层不变,现在让我感受到什么叫活到老学到老。下面我们来了解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小会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况单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票的,安一下方法处理:

1、购方取得发票以用于申报抵扣的,购方可在开票系统中填开并上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篮字专用发票信息,应转出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方开具的红字专用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无法退回的,购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篮字专用发票信息。销方开具发票未交付购方以及购方未申报抵扣的销售方可开具“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应与信息表对应。

二、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的方法处理。

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所对应的篮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分红字发票。

原文链接: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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