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学习笔记: 11 酒店业务涉及税目(易混淆)划分及开票的问题汇总——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 | 大力税...

 fzchenwl 2016-08-22

酒店业务涉及税目划分及开票的问题汇总——全国各地解答一表汇总

各地国税

地区口径

总局口径

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答:
营改增里相同的例子是餐饮企业提供餐食的同时售卖烟酒,也是混合销售的餐饮服务,烟酒和菜品一样可能都是单独计价的,但不能按照兼营单独征税,这些东西加上厨师和服务人员的劳动,共同形成了餐饮服务。定制服装就是卖衣服,是混合销售。酒店房间里售卖饮料食品就是兼营。无偿赠送早餐和房间里的赠送食品饮料、洗漱用品,不能按兼营和视同销售征税。

河北国税

十九、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税?  
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在客房中销售方便面等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十、关于宾馆(酒店)提供洗涤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
宾馆(酒店)为一般纳税人提供洗涤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为其他个人提供的洗涤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山东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青岛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福建国税

【福建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答(7.4)7月15日

19、酒店业纳税人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如何计税

答:酒店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应按照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

海南国税

【海南国税】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指引——四大行业座谈会问题系列解答之生活服务业(8月17日)

一、关于对客户支付的住宿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需提供哪些资料的问题

住宿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酒店企业可以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店在开具专用发票时,客户只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客户所属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消费客户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提供相关信息,比如说一张附有上述信息的小卡片,并不需要提供信息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二、关于为客户开具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的问题

对付款方式没有要求,现金、信用卡、银行转账等方式均可,信用卡、银行转账可以是住店个人的或者第三方的。

三、关于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适用税目的问题

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不是单独提供场地,还包括整理、打扫、饮水等服务,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税。若会议服务中还包含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应分别按照会议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征税,餐饮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酒店业纳税人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如何计税的问题

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应作为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价外费用,按住宿服务收入征税。

五、关于酒店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单独收费的货物、服务如何征税的问题

(1)长包房、餐饮、洗衣、商务中心的打印、复印、传真、秘书翻译、快递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2)电话费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3)酒店商品部、迷你吧的收入按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计税。

(4)避孕药品和用具可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免税收入应分开核算,按规定进行申报,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5)接送客人取得的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6)停车费收入、将场地出租给银行安放ATM 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卖场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该不动产在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办法按5%征收率计税。

(7)酒店送餐到房间的服务,按照6%的税率计税。

六、关于会员卡收入如何计税的问题

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会员卡中既含会员资格费、又含货物或服务的,会员资格费按上述规定处理,货物或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七、关于酒店购进的车辆,以及支付的车辆保养费、油料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除过路过桥费在2016 年7 月31 日前,按过路过桥费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外,其他支出凭取得的合法有效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八、关于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在客人用餐时收取的烟酒饮料费,按什么税率计税的问题

餐饮企业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提供现场消费的烟酒饮料取得的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九、关于酒店餐饮外卖和非现场消费的政策适用问题

餐饮业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适用17%的税率。

北京国税

一、征税范围
1.酒店租给他人用作注册公司,此类收入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是按住宿服务还是按不动产租赁?
答:提供客房服务按照住宿业,不提供住宿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2.酒店长期为某公司高管包住,并且合同约定有线电视费等自付,此类业务收入归入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
答:提供客房服务按照住宿业,不提供住宿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3.酒店的会议室出租给其他公司开展会议使用,按会议展览服务还是按不动产租赁?
答:提供会议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不提供会议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3.酒店式公寓按月或按季向客户提供住宿服务,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答: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征收增值税。 

【北京国税】营改增热点问题(2016年7月第一期、第二期)

7.酒店因为损坏商品支付的赔偿款,需要交纳增值税吗?按什么税目缴纳?

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四川国税

四、酒店客房使用收费项目,如方便面、矿泉水、洗衣等,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兼营缴纳增值税。

湖北国税

54.对客户支付的住宿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开具,需提供哪些资料?
住宿服务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酒店企业可以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酒店在开具专用发票时,客户只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客户所属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消费客户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提供相关信息,比如说一张附有上述信息的小卡片。并不需要提供信息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55.为客户开具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付款方式有什么要求?
对付款方式没有要求,现金、信用卡、银行转账等方式均可,信用卡、银行转账都可以是住店个人的或者第三方的。
56.酒店业纳税人提供的招待服务,是否视同销售?
酒店业纳税人在本酒店宴请客人发生的招待支出,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57.酒店业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核算和开票?
酒店业纳税人对提供会议服务中包含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收入,可一并按会议服务核算计税,开具增值税发票。
58.酒店业纳税人收到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如何计税?
客人支付的物品损坏赔款应作为提供住宿服务取得的价外费用,按住宿服务收入征税。  
59.酒店业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单独收费的货物、服务征税问题
(1)长包房、餐饮、洗衣、商务中心的打印、复印、传真、秘书翻译、快递服务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2)电话费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3)酒店商品部、迷你吧的收入按所售商品的适用税率计税。
(4)避孕药品和用具可免征增值税。应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免税收入应分开核算,按规定进行申报,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5)接送客人取得的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
(6)停车费收入、将场地出租给银行安放ATM机、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做卖场取得的收入,均为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按11%的税率计税。该不动产在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可选择简易办法按5%征收率计税。
(7)酒店送餐到房间的服务,按照6%的税率计税。
60.会员卡收入如何计税的问题
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的,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适用6%的税率,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会员卡中既含会员资格费、又含货物或服务的,会员资格费按上述规定处理,货物或服务收入在实际发生时确认;先开具发票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61.酒店购进的车辆,以及支付的车辆保养费、油料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
除过路过桥费在2016年7月31日前,按过路过桥费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外,其他支出凭取得的合法有效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62.提供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上述购进农产品业务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0”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63.酒店租入停车场给客人提供服务,该租赁费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64.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在客人用餐时收取的烟酒饮料费,按什么税率计税?
餐饮企业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提供现场消费的烟酒饮料取得的收入,按6%的税率计税。

河南国税

问题五  酒店房间内提供的物品是否做视同销售处理?

答复:应区分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一)酒店在房间内为住宿客人免费提供矿泉水、水果、洗漱用品等,只是一种营销模式,所谓的“免费提供”其实是有偿的,是包含在房价中的,由消费者统一支付,因此不应作为视同销售单独征税,应按照酒店实际收取的价款,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酒店在房间内为住宿客人提供明码标价的餐饮服务、橱窗内物品、房间内迷你餐饮等(房费之外另行收费),属于兼营,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安徽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浙江国税

二、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住宿费和餐费如何开具发票?
由于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如同时发生住宿费和餐费,建议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住宿费专用发票一张餐费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一张分两栏(住宿费一栏和餐费一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深圳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新疆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云南国税

一、酒店、宾馆等企业提供会议场所并负责提供茶水、音箱等服务,是按出租不动产,还是按服务来征税?

答:酒店、宾馆只提供会议场所,收取租金或者费用的,属于不动产租赁;酒店、宾馆提供会议场所的同时,还负责提供会议相关配套服务的,按生活服务征税。

江西国税

十九、会议的住宿、餐饮如何开发票?  
答:纳税人既提供住宿服务又提供餐饮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区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的销售额分别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可合并开具。 

厦门国税

7、宾馆(酒店)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向客户免费提供餐饮服务,对提供餐饮服务是否按视同销售处理?
答:根据税务总局相关答复意见,宾馆(酒店)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向客户免费提供餐饮服务,是酒店的一种营销模式,向客户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不做视同销售处理。 
9.宾馆(酒店) 客房内单独计价收费的物品如何征税?
答:宾馆(酒店)客房中销售单独计价收费的方便面、饮料、酒等物品,应与住宿费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销售货物征税。
15、宾馆(酒店)在客房中销售矿泉水、方便面等货物,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货物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厦门国税】12366营改增热点问题(十)、(十一)8月5日

7、酒店业客人损坏酒店物品(客房用品或餐具等),取得的赔偿款是否应视同销售?如需视同销售,按货物销售还是住宿或餐饮服务计算?

答:应视同销售,按销售货物征税。

8、酒店业长包房,是适用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

答:按住宿服务征税。

广州国税

【广州国税】餐饮住宿服务业问题解答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5月1日营改增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是否还可以继续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的规定,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文继续有效,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但如果兼营现场消费的纳税人,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也需要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
2、某公司提供餐饮服务未达标,但外卖销售自己制作的月饼等收入超过50万,这种情况是否需要认定一般纳税人?
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7号的规定,属于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
二、征税范围
1、酒店业应按照哪个税目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2、如何界定“餐饮服务”和“饮食外卖服务”?
答:提供了饮食,同时提供配套服务(例如饮食场地、传菜、分餐等),属于餐饮服务。
3、如何界定“住宿服务”和“不动产出租”?
答:在提供了住宿场所的同时,提供配套服务(例如房间清洁、住宿安保等),属于住宿服务;不同时提供配套服务的,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
4、以餐饮服务为主的纳税人,销售餐饮服务的同时销售烟酒,属于哪种应税行为?
答: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5、温泉酒店的温泉门票收入属于餐饮住宿服务还是居民日常服务?
答: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款第5项“居民日常服务”。
6、酒店式公寓按酒店业缴纳增值税,还是按出租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答:酒店式公寓应区分不同的用途而按不同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若作为住宿场所并提供配套服务的,属提供住宿服务,适用6%税率;若仅将公寓转让他人使用,而未提供配套服务的,属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适用11%税率。
7、纳税人仅提供将饮食从餐厅到消费者的送餐服务,不提供餐饮也不提供布菜等配套服务,应按照哪个税务征税?
答: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第(七)款第6项“其他生活服务”。
8、境外旅行社组织国外游客的中国旅游项目,境外旅行社已收款,并支付给境内酒店,由境内酒店提供酒店服务,该境内酒店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上述酒店服务应申报缴纳增值税。
三、税率
 1、酒店提供住房、餐厅用餐、洗衣、电话、食品饮料(房间)、用车接送机服务,若受票方为一般纳税人,酒店应该如何开具发票以及各收入项目所涉及的税率?
答:除房间内迷你吧与住宿服务属于混合销售外,均属于住宿服务的兼营服务,应分项目核算和开具发票,而且餐厅用餐、洗衣属于餐饮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酒店住房(包括房间内提供的食品饮料等):住宿服务,6%;
餐厅用餐:餐饮服务,6%;
洗衣服:居民日常服务,6%;
电话、电信服务:11%;
用车接送机:交通运输服务,11%。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接受住宿服务,能否抵扣?
答:一般纳税人购买住宿服务不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项目,如果取得了合法的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以开具收购发票吗?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公告,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住酒店送早餐,是按酒店业缴税,还是分别划分酒店、餐饮收入,分别缴纳增值税,分别开具发票?
答:酒店住宿的同时,免费提供餐饮服务(例如早餐)是酒店的一种营销模式,消费者也已统一支付对价,且适用税率相同,不应列为视同销售范围,不需另外组价征收,按酒店实际收取的价款,依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餐饮住宿业纳税人提供婚宴套餐服务,其中含餐饮、住宿、汽车、美容等,是否可以作为混合销售行为?
答: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提供应税服务。而婚宴套餐提供的餐饮、住宿、汽车、美容等各种服务分别属于不同的应税服务,应按照兼营。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从事酒店住宿的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后预收订房款已缴纳增值税,由于在预收房款时酒店是通过中介收款,无法在预收款时开具发票(因为不知道发票抬头应开具给哪家公司),跨月后按实际入住开具增值税发票,申报时如何扣减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答: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六、发票开具
1、个人住宿酒店,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如何开票?
答: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宿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如果该个人属于出差,住宿后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所属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在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的信息,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同时,开票方应在发票备注栏录入住宿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
2、农产品收购企业如何领用和开具收购发票?
答: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需要开具收购发票的,携带向农业生产者收购自产农产品业务说明、税控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为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增加开具收购发票的授权,纳税人可通过税控开票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
3、从事酒店住宿的纳税人在2016年5月1日前预收订房款已缴纳营业税没有开具发票,5月1日后按实际入住开具增值税发票,申报时如何扣减已缴纳的营业税税款?
答:纳税人补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按不征税项目开具,不计入销售收入。
4、酒店业开具专票,可否一票多率?房费、餐费是否需要单独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不同的征税项目(房费、餐费需要单独列明)及不同税率项目应分别开具,但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不能开在同一张发票。

吉林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江苏国税

暂未找到相关解答

内蒙古国税

五、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税
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在客房中销售方便面等货物,应分别核算销售额,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六、提供住宿服务的纳税人,征收增值税是否要求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应该按照纳税人实际经营行为确定,不以其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为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