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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章版犯罪立案、刑档标准总结(目前涵盖面最广)

 一笑533 2016-08-24

分章版犯罪立案、刑档标准总结

(北京地区)

声明:

本文系本人于2014年7月份初步总结一部分,近日继续补充完善、提炼、整理而成

。因司法解释、刑档标准具有公开性,故本文部分内容、格式或许与某些人或者公号整理类似。

公布此文,无稿费、不营利,无侵犯他人著作权之意,仅为方便大家办案、学习使用,故可收藏并分享朋友圈。

虽然标准公开,但是该文系薏米在业余时间加班呕心完成,如有公号转载,请获本人授权。

在本文整理过程中,获得诸多好友的支持、鼓励,在此表示感谢!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序号

罪名

一档

二挡

三挡

备注

1

煽动分裂国家罪

其他参加

积极参加

首要分子

1.注意1998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解释》第一条:明知有分裂、颠覆内容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定罪。

2

煽动颠覆国家证券罪

其他参加

积极参加

首要分子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序号

罪名

一档

二挡

三挡

备注

1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公共财产受重损

——

——

2009年最高法《关于印发醉酒驾车法律适用意见》:醉酒驾车肇事后连续冲撞造成重大伤亡,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

失火罪

死1重伤3

财产50万

10户房屋毁

火灾有林地2公顷,其他4公顷

——

——

2008高检、公安部《立案标准规定一》

3

破坏电力设备罪

未造成严重后果

死1重伤3轻伤10

用户1万断电6小时以上

损失100万

——

1. 2007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解释》盗窃和破坏电力设备,不够盗窃,定破坏电力设备。未危害公共安全,盗窃够,定盗窃。二罪都够,从一重。

电力设备需已交付使用、通电使用或者正在运行期间。

2. 1993最高法《破坏电动机批复》,破坏生产单位电机设备,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定盗窃、破坏生产经营或者故意毁财。

4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

同上

死1重伤3轻伤10

井喷、重大污染事故

损失50万

——

1.2007最高法《关于办理盗窃油气解释》盗窃油气过程中,危害公共安全,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同时符合盗窃和破话易燃易爆设备罪的,从一重。

5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其他参加

积极参加

组织、领导

犯此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数罪并罚。

6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军用1支、

非军用火药动力1支,气体动力2支(其他见解释)

 

一般五倍,手榴弹3被

——

2009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解释》第一条。第七条:枪支成套散件,以相应数量计;非成套散件,以30件为一条计算。

第八条:非法储存是指明知而为他人存放枪支弹药,为自己存放的不算,但是未自己储存爆炸物是算的。

7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原粉、原液、制剂50克以上,或者饵料2千克以上、

重伤亡或财产损失10万元

粉、液、制剂10倍、人伤亡3倍,财产2倍

——

1.2003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解释》第一条、第二条。

2.指导案例:2013年最高法《第四批指导案例》:

氰化钠属于毒害性物质。

非法买卖,包括购买或者出售,并不需要兼有买进和卖出。

8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军用1支,非军用:火药动力1支,气体动力2支,军用子弹20发,气枪铅弹1000法,非军用子弹200发,手榴弹1枚

军用2支,非军用:火药动力2之,气体动力5支,军用子弹100发,气枪铅弹5000法,非军用子弹1000发,手榴弹3枚

——

2009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解释》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条件人员,擅自持有。

私藏,是指符合配备条件人员,在配备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

9

交通肇事罪

主要责任以上:死1伤3、

同等责任,死3;

损失30万;

伤1,主要责任以上,酒毒、无证、安全、报废、超载、逃离六种情形

主要责任以上:死2伤5;

同等责任,伤6;

损失60万;逃逸

因逃逸致人死亡

1.2000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解释》:注意:

逃逸的八种情形包括酒毒、无证、安全、报废、超载以及第二条三种情形。

2.注意指使逃逸、指使违章的共犯问题。

3.注意隐匿、遗弃被害人的转化问题:故意伤害、故意杀人。

10

危险驾驶罪

酒精80



注意,危险驾驶同时构成其他罪,从一重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序号

罪名

一档

二挡

三挡

备注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5千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条

2.注意2008年两高《关于办理商业贿赂意见》本罪主体

1.公司、企业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2。其他单位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常设性组织、为体育赛事、文艺演出或者其他活动成立的组委会、筹委会、工程承包队等非常设性组织。

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利用教学便利而非职务便利

4.评标文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人员。

2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10万

——

——

2010《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罪名立案标准规定二》十二条。

注意主体: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

3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经济损失10万、获利20万、造成更有关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

——

——

2010《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罪名立案标准规定二》十三条。

注意主体: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

骗取贷款罪

100万、损失20万

——

——

2010年《公安立案标准规定二》二十七条

注意本罪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且未强调非法占有目的。而贷款诈骗罪只能由个人构成,强调非法占有目的。

5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个人:20万,损失10万

单位:个人100万,损失50万

五倍

——

2010最高法《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解释》

注意:数额以吸收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归还数额,作为量刑情节。

6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其他票据:面额1万,10张。

信用卡,1张,空白10张

信用卡:5张,空白50张,数额20万

信用卡:25张,空白250张,数额100万。

2009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解释》

7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持有运输伪卡1张、空白卡10张;

持有他卡5张;

使用骗卡1张;

出售、购买,提供伪卡或骗卡1张

五倍

——

2009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解释》

8

挪用资金罪

三月未还,营利:3万;

非法:2万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

9

集资诈骗罪

个人:10万、单位:50万

个人:30万

单位:150万

个人:100万

单位:500万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注意:

1.以实际骗取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

2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成本费用,不予扣除。

3.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10

贷款诈骗罪

2万(此处按照公安标准)

5万

20万

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纪要》,2010年《公安机关追诉标准二》二者有冲突,按照后面司法解释

注意: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

11

票据诈骗罪

个人:1万(公安标准)、

单位10万

个人5万、单位30万

个人10万、单位100万

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纪要》,2010年《公安机关追诉标准二》二者有冲突,按照后面司法解释

 

12

金融凭证诈骗罪

个人1万、

单位10万

——

——

2010年《公安机关追诉标准二》

13

信用证诈骗罪

——

个人10万、单位50万

个人50万

单位250万

2001年《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纪要》

14

信用卡诈骗罪

伪造、骗领。作废、冒用,5000元;

恶意透支1万元

5万、10万

50万、100万

2009年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解释》第五条

15

保险诈骗罪

个人1万、

单位5万

5万、25万

20万、100万

2001《全国法院审理金融案件纪要》、2010公安《立案标准二》

16

骗取出口退税罪

5万

50万

250万

2002最高法《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解释》

17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万

——

——

2010《公安立案标准二》

18

虚开发票罪

100份,40万。行政处罚5年内二次以上

——

——

2011年《公安立案标准二补充规定》

19

伪造、出售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5份,10万

——

——

2011年《公安立案标准二补充规定》

20

侵犯著作权罪

违法所得3万、经营5万、500张、点击5万次,会员1000人。

违法所得15万,经营25万、2500张点击25万次、会员5000人

——

2004年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具体问题解释》第五条、2007年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那件解释二》第一条、2011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意见》

注意:发行包括总发行、批发、零售、网络传播、出租、展销。

非法出版、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按照侵犯著作权罪处罚,不定非法经营罪。

21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违法所得10万

——

——

2004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具体问题解释》第六条、十四条

注意:实践中,既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又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一般从一重罪,以侵犯著作权罪处罚。

22

合同诈骗罪

2万

10万

50万

2002年《关于追诉四种经济犯罪的数额标准的通知》

23

非法经营罪

5万

25万

——

2010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外汇、电信业务等解释

24

强迫交易罪

轻微伤、损失2千、3次或3人、交易数额1万元、违法所得2000元、伪劣商品5000元或者违法所得1000元

——

——

2008年《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一》第28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序号

罪名

一档

二挡

三挡

备注

1

故意伤害

轻伤

重伤

死亡或者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2

强奸罪

——

情节恶劣、多人、公共场所、轮奸、重伤亡

——


3

绑架罪

情节较轻

绑架勒索财物或者作为人质


2001年最高法批复: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择一重罪处罚。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序号

罪名

一档

二挡

三挡

备注

1

抢劫罪

——

6万

——

2005《两抢意见》

2016最高法《抢劫意见》

2

盗窃罪

2千

6万

40万

2013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批复》、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

注意:八种特殊情况数额是减半

3

诈骗罪

5千

10万

50万

2011年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具体案件解释》、2012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

注意:五种情形数额减半

4

抢夺罪

2千

5万

30万

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6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力《在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

聚众哄抢罪

4千

4万

——

2012年北京市《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

 

6

侵占罪

2万

20万

——

2012年北京市《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

 

7

职务侵占罪

1万

10万

——

1996最高法《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京高法《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

8

挪用资金罪

未还、营利3万、非法2万

——

——

2010《公安立案标准规定二》85条、2000年最高法批复:受国字号委托经营管理国财的非国人员,挪用国有资金,以挪用资金罪定罪,而非挪用公款罪。

国字号委派到非国字号的,才定挪用公款罪。

9

挪用特定款物罪

5千,损失5万

——

——

2010年《公安规定二》第86条、

2003年最高检批复:挪用失业保险基金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属于挪用救济款物。

10

敲诈勒索罪

3千,七种情况50%

6万,六种情况80%

40万,六种情况80%

2013年北京市高法《关于适用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若干意见》、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

故意毁坏财物罪

1万

10万

——

2012年北京市《关于盗窃等六种侵犯财产犯罪处罚标准的若干规定》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序号

罪名

一档

二挡

三挡

备注

1

寻衅滋事罪

强拿硬要1千;任意毁损占用2千

——

——

2013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7克下/10克下

10克上

50克上


3

非法持有毒品罪

10克

50克

——

2012《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三》二条

4

容留他人吸毒罪

1次3人/2次上

——

——

2012《公安机关立案标准三》十一条

5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2人次

——

——

2008《公安立案标准一》第78条

注意:引诱14下幼女卖淫,一次入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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