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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诗与自由诗是两种独立的诗体

 江山携手 2016-08-24
                        散文诗与自由诗是两种独立的诗体
  
                                        王幅明
  
  
  
  散文诗属于混血文体,能够同时给人以诗美和散文美的双重美感。因此,我戏称她为“美丽的混血儿”。自由诗只能给人诗的美感。如果以审美特征分类,散文诗与自由诗分属于两种独立的文体。当然,如果以大的文学类别划分,散文诗、自由诗、格律诗的词根均为“诗”,都是诗家族的一员。
  
  散文诗是世界性的文体。波德莱尔、泰戈尔、屠格涅夫、纪伯伦、鲁迅等大师都有传世的名著。这些经典显示出散文诗独特的审美价值和所能达到的文学高度,也确立了散文诗作为一种独立文体的依据。
  
  《巴黎的忧郁》是现代散文诗的奠基之作。从某种意义而言,它是自由诗《恶之花》的散文形式。波德莱尔在该书的扉页上写下这详一句话:“总之,这还是《恶之花》,但更自由、细腻、辛辣。”(亚丁译)为什么说《巴黎的忧郁》“还是《恶之花》”?因为它的内容与《恶之花》相同,都是写巴黎的众生相。甚至有的篇名亦近似,如《恶之花》有一首《头发》,《巴黎的忧郁》有一章《头发中的世界》。诗人用了个“更”作修饰语,给人的感觉:散文诗较之自由诗,是某种意义的升级版。“自由”是一个内涵宽泛的词汇,离不开内容,也肯定包括形式。形式上散文诗冲破了自由诗的一些戒律,更显洒脱。“细腻、辛辣”,应该更多的是指向内容。将《恶之花》和《巴黎的忧郁》两本书作一对照,我们会发现,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学形式。从外观看,一种是分行诗,有明显的节奏和韵律,一种则是完全没有节奏和韵律的散文体。同样的题材,有了《恶之花》,为什么还要写《巴黎的忧郁》?没有人认为波德莱尔是在做重复劳动。因为这是谁也替代不了另一个的两种文体。作为一种新文体的开山人,波德莱尔为此赢得了世人更多的尊敬。
  
  无独有偶。我们看泰戈尔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吉檀迦利》。这是一部英文版的散文诗集,内容来自同名孟加拉文的分行诗集,诗人用散文的形式将它翻译成英文。严格说,是一种再创作。多年之后,诗人谈起这段往事时说:“我以前不经意间把《吉檀迦利》译成了英语散文。有一天许多著名英国文学家把我的译文当做他们文学的组成部分而欣然接受了,我觉得他们因英译本《吉檀迦利》对我所作的赞扬有点过分,不禁稍感汗颜。我是一个外国人,译文中没有韵脚或格律的任何痕迹。但是,当他们说从中品到了浓厚的诗味时,客观事实是不得不承认的。看来,给予我诗作以英语散文的形式,并无大碍。相反,假如译成英语诗,兴许就不受欢迎,遭到冷落。”(白开元译)这段话颇耐品味。泰戈尔强调英文版的《吉檀迦利》“没有韵脚或格律的任何痕迹”,是不折不扣的散文。另一方面,他又说“他们说从中品到了浓厚的诗味”。短短的一段话,把什么是散文诗,散文诗为何受到欢迎,讲得明明白白。以泰戈尔的夫子自道,可否认为,散文诗版《吉檀迦利》是分行诗《吉檀迦利》的升级版?散文诗的本质是诗,它是诗的另一种形态。在用分行诗或其它文体无法表现某种情感时,散文诗出场了。泰戈尔还说:“我只想说,我写的许多散文诗的内容,是不能用其他文学样式表达的。它们蕴涵着一种平淡的情思。似乎没有什么装饰,但有风姿,所以我认为它们是真正的诗的家族的一员。可能有人还会问,散文诗究竟是什么?我的回答是:它是什么,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可我知道,它的诗味,不是以论据可以证明的东西。凡是给予我不可言传的意味的,以散文或韵文的形式,都来吧,称它们为诗,接受他们,我不会迟疑。”(白开元译)这里,他强调散文诗与自由诗的共性:都具有“不可言传的意味”。
  
  我的举例意在说明,散文诗与自由诗是两种不同的诗体。这应该是一个常识性的问题。
  
  今年有幸参加网络散文诗大赛的终评,得以系统阅读一些参赛新作。加之阅读其它书刊上的散文诗新作,为一些佳作出现感到由衷欣喜,也渐渐产生出另一个印象:一些散文诗写得越来越象自由诗,且形成某种模式。两种诗体的界线越来越模糊。甚至于有些作品若以新诗发表,也不会产生异议。对于散文诗的发展,这种现象是令人喜还是令人忧?适逢《山东文学》下半月“中国散文诗人作品大展专号”约稿,其中有一个栏目叫“散文诗大家谈”,若干人参与,每人写二、三百字,突出一个观点。我就以《失去独特的审美特征,也就失去了文体存在的价值》为题,写了一孔之见。不料杂志刊出后,引起了同好的关注。箫风先生发来短信,说他对这一现象也有同感。除了对拙见表示认同,还建议我将此观点扩充为一篇短文。除此,我还不断听到对大展专号(第九期)的好评之声。这期专号因其视野开阔与艺术的精湛包容,或将载入当散文诗的史册。
  
  箫风的建议引发了我的思考。为何会出现这一现象?可能与过去一些散文诗曾有过的散文化倾向有关。一些作者误将散文小品当作散文诗。两者混淆的结果,削弱了散文诗的诗性,也影响了散文诗的声誉。针对此现象,一些专家撰文,强调散文诗作为诗体的一种,其诗性本质与自由诗并无二致。有些作者也许误解了专家的意思,刻意用诗的语言,甚至用分行的形式来写散文诗。应该承认,这其中的确有不错的作品甚或优秀之作,但这对散文诗的发展又带来了某种隐患。必须明确指出:散文诗的散文形态与散文化是两个概念。散文化是必须反对的,而散文形态则是必须坚守的。反对散文化是为了捍卫散文诗的诗性;而失去了散文形态,散文诗就失去了与自由诗不同的审美特征,近而也就失去了文体存在的依据。
  
  如果我们认可波德莱尔与泰戈尔的升级版之说,就会承认散文诗属于有难度的写作。抛开诗的明显的节奏和韵律,完全靠从容的散文形态、靠内在的韵律营造诗意,没有相应的修养和天赋,会很难写出富有深度或如天籁之音的作品。散文诗的散文形态是广义散文的形态,鲁迅的《野草》为我们提供了关于散文诗文体的不竭源泉。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1363910102vdo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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