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文体思考
语言文学中的文体,与是否分行或分段排列,几乎没有任何特别的关系。无论是分行排列的所谓的“自由诗”、“散文诗”、“诗散文”也好,还是不分行排列的所谓的“自由诗”、“散文诗”、“诗散文”也好,其本质是一样的。只要是无韵律无节奏的就是散文体,只要是有韵律有节奏的,就是诗体,部分有韵律有节奏、部分又没有韵律没有节奏的文体,我们还是把它归入散文体,因为诗体要求作品全篇都要有强烈显明的韵律和节奏。不能看着“自由诗”、“散文诗”、“诗散文”,其中有某一个“诗”,就以为那真是什么诗了。要看其本质,看具体的作品里面除了它语言艺术上的表意成分之外,究竟有没有从语音上可明确界定其文体的特殊的韵律美和节奏美效果。正如我们不能把“音乐诗”、“建筑诗”视为诗体一样(那只是比喻),诗坛上每天数以万计的无韵无律无节奏的被无缘无故地叫作“诗”的东西,“自由诗”、“散文诗”、“诗散文”,不是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向网络和杂志。“诗散文”,这个说法还有情可原,从这个名字中就可看出,命名者已把它作为一种特殊的散文文体了。“散文诗”,如果其作品中真有韵律有节奏,哪怕只有不够强烈的甚至较微弱的韵律和节奏,我们都可认可它的诗性,但如果没有任何韵律和节奏的成分,只有所谓的诗意、精练、意象、跳跃,都是不能称为诗的,那些不是诗歌的专利,而是其它文体都可能会用到的修辞手法而已。
有人说:“赞成自由体诗歌押韵和韵律美,但我更欣赏诗歌走出它的原有格式,向新的形体发展。”
我如此对他说:
一种诗体刚刚诞生的时候,都有它诞生的原因,这时,它是极富有生命力的,但也正如万事万物一样,一件事物却都有它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在一种诗体走向没落的时候,就会有另一种起而代之。但每一种诗体,都在诗歌史上留下的诗的痕迹。这指的是真正的诗,不是窃名盗誉的“诗”。而时下,却有多少自以为是诗的“诗”肆无忌惮地在诗坛上横冲直撞,却“身在山中不知山”。诗,应该是诗歌定义中的“有韵律有节奏的文体、语言艺术”。诗歌,无论怎么变化,却万变不离其宗,这个宗就是诗歌定义中所包括的韵律、节奏、诗化语言、语言艺术。远离这个定义的“诗”不是诗,不管怎么称呼。诗歌,向新的形体发展,说得不错,但如果意在放弃、摆脱、反对押韵、反对韵律美,反求散文美、非韵律美,反对押韵,以为它限制了表达的自由,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如此,它就走到了和诗相反的文体——散文。当诗歌反对它本性中的韵律的时候,它还能是诗歌么?它的魂就丢了,它不再是诗,它走进了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