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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看?法院已判:停车位居民免费使用,开发商无权租售!

 静思斋012 2016-08-26


停车位

一直是令很多“有车族”头痛的事情

就算买了车,也没地儿停啊!

(一个车位多贵你们造吗?)


小编虽然没车

但每次回家晚了,就发现小区拥挤无比

一个空车位都找不到了



最近呢,扬州人的朋友圈有一条消息疯传

让很多“有车族”兴奋的不行


微信里讲的是前段时间网上炒的很热的话题:

全国首例

业主委员会因为停车位和开发商打官司获得胜诉

“居民免费使用停车位,开发商无权售卖停车位”


该微信称:位于南京水佐岗的星汉花园小区共有59个地下车位,开发商以至少8万元的单价卖掉了其中35个,其余的被物管以每月250元的租金租了出去。为此,业主委员会曾代表广大业主,多次要求开发商将车位归还给业主,但开发商坚决反对。业主委员会无奈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微信中描述了一审判决内容:“就南京星汉置业有限公司与星汉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地下停车位之争案件,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开发商将地下停车位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全体业主享有地下停车位的权益。”


该微信称:住宅小区的车位到底属于小区业主,还是属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这是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业内人士称,此案判业主获胜,在全国还属首例,其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微信中还称:“如果此案业主委员会终审胜诉,从理论上说,南京的开发商们将退出出售车位的惊人巨款。据了解,目前,南京拥有面积为1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200多个,假设每个小区有60个车位,均已出售,而每个车位的平均售价是10万元,且情形类似此案“车位之争”,开发商在这一块至少要退出12个亿左右。这可能还是个保守的估计,如果1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区都算进去,数额更为巨大。




雾草,真的假的?

这么惊人的审判,央视应该也会报导一下吧?

小编于是顺手去

你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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