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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办法终于落地,看业界大佬怎么说?

 淡忘那伤zahg7j 2016-08-26

《P2P网络借贷办法》明确规定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贷机构及不同网贷机构的借款余额上限: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在同一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同时《P2P网络借贷办法》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不得发售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开展类资产证券化等形式的债权转让等十三项禁止行为。针对此办法,各家P2P平台高管第一时间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投哪网:让以网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平台“出清”

投哪网CEO吴显勇认为,监管办法在支持和鼓励网贷行业发展的同时,也给行业划出了“红线”,体现了监管层对促进行业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思路,让以网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平台“出清”,真正做到正本清源,给合法守纪经营的平台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健康的行业发展环境。网贷行业也将从鱼龙混杂的局面,迅速进入到合法合规,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常轨道上来。

金信网:需打破网贷平台之间信息孤岛现状

金信网副总经理李玉维表示,《办法》中提及的“自然人在同一网贷机构限额20万,法人及其他组织100万”的说法,符合小额分散的理念,有利于提升风控。如果借款人需要进行大额借贷,势必将面临多家平台的风控调研,对于提升资产质量来说是件好事。但对于“不同网贷机构限额分别100万、500万”的说法,在李玉维看来,对借款人在一家网贷平台上的余额做出要求容易,但在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则很难控制,这就需要促进网贷行业的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打破网贷平台之间信息孤岛现状。

人人聚财:暂行办法变相提高了行业门槛

人人聚财创始人兼CEO许建文表示,《办法》出台大多数都在意料之内,符合监管层之前对P2P行业小额、普惠金融的设定,也符合行业趋势与舆论走向。但关于借款额度和存管等方面的限制,变相提高了行业门槛。在未来一段时间,将会有大批平台被迫转型甚至退出。整个P2P行业优胜劣汰进程将加速。另外,许建文认为:“这个内容要落地,首先需要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怎么限制单个用户最多只能借款100万?这需要实时详尽的信息披露和存管银行之间的信息共享;例如如何防止企业通过注册子公司孙公司去借超出限额的款项,这都对监管提出了更精细化管理、建设更广泛监控系统的要求。

PPmoney万惠:大额资产平台将积极转型

PPmoney万惠联合创始人胡新表示,“未来小额分散肯定是一个大趋势。所以一定会让很多做大额资产的平台积极转型。对于很多做大额资产为主的或者是只做大额资产平台来讲,我觉得“穷则思变、变则通、通则达”。此外,网贷借贷限额之后,PPmoney将不断提升消费金融业务在资产端占比。”

捷越联合:行业发展方向确立

捷越联合创始人王晓婷表示,如果最终的办法按此规定执行,对以大额借款标的为主的网贷平台业务以及部分较高金额的借款业务影响比较大,面临业务转型的局面。办法明确网络借贷金额以小额为主,可以有效防范风险过度集中,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不过,这个限额规定需要行业内尽快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共享系统,因为目前信息不透明,很多借贷信息很难做到确认。

小牛金服:监管层目的不是让平台跟银行去竞争

小牛金服执行总裁刘金科表示,监管层提出借款“限额”要求的目的就是让平台做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而不是跟银行去竞争,因为网络借贷平台就是作为银行传统金融业的一种有效补充而发展壮大,去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这才是监管层希望看到的一个局面。如果《暂行办法》真的落地,会对一些做大额标的平台有很大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存在与发展就是弥补现有金融体系的不足,其业务模式从大额向小额调整是未来的趋势。

有利网:网贷行业运作会越来越规范

有利网CEO吴逸然表示:规定个人、企业借贷金额的上限是对“小额分散”要求的具体落实。监管规则明确之后,网贷行业运作会越来越规范,获得更多投资人信赖。这对全行业都有很大的好处。另一方面,核心竞争力会逐渐的凸显出来。比如要做小额分散,资产端的开拓能力很重要,同时,如何利用信息化的能力,组织和处理大量的小额分散的交易也非常重要。

另外,吴逸然透露,目前有利网即将和一家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分期乐:借款余额上限方面被视为监管难点

分期乐首席金融官乔迁认为,“借款限额一旦作为监管红线,许多平台势必需要重新调整业务方向和结构,也会对这些平台的投资者造成一定的挤出效应。从监管要求看,鉴于目前网贷行业尚未纳入统一的央行征信系统,所以借款余额上限方面被视为监管难点。”

首金网:将加快借贷平台和理财平台的分化

首金网常务副总裁戈矛锐表示:借款限额的要求不仅对目前大多数P2P平台的业务会造成影响,甚至会对行业格局产生影响。监管政策的出台不仅仅是政府对于整个行业的监管和规范,更是为整个行业指明了发展方向,让整个行业能够更好、更稳健的发展下去。

真融宝:整个网贷行业终于有规可循

真融宝董事长吴雅楠表示,此次《监管细则》的出台使得整个网贷行业终于有规可循,“负面清单”的监管方式将有利于建立合法合规的边界,同时每个企业都应坚持自律,对照自省。网络借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更加明确,将加快借贷平台和理财平台的分化,生产资产和资金理财的专业化分工也将进一步分明。

银客理财:资产风险过于集中的平台将受冲击

银客理财创始人林恩民表示,任何政策的制定都会经过不断的修改和调整,而且也永远不会满足所有人的要求。就像这个借款限额,业内人士认为,这对于有借款需求的个人和企业实际上无形之中增加了借款成本,与推行普惠金融的理念有些背离。但实际,监管层考虑了小微群体的实际情况。监管新政出台,对那些没有固定、优质资产来源、资产项目涉及金额较大、资产风险过于集中的平台将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冲击作用。监管新政出台后,银客理财未来将减少大额借款项目占比,提高小额借款项目的整体比例;对于大额借款项目,银客会联合业内多家P2P平台组成一个共同放贷体,实现信息共享;加大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出更多非P2P类产品。

翼龙贷:暂行办法为P2P未来更多创新留下包容性

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表示,暂行办法对网贷公司的注册采用备案登记制,而非牌照制,看似严格但不缺乏包容。并且提出对个人和企业限额的要求等细节,从此看出,政府是肯定和鼓励这个行业的存在和发展的。暂行办法让监管层接受了授权后的自动投标、投资人间的债转转让等技术创新,为P2P未来更多的创新留下了包容性。

爱钱帮CEO王吉涛:行业格局将彻底改变

暂行办法给行业明确了边界,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借款限额一条会让行业格局彻底改变,优质资产向更低成本的机构资金聚集,大平台转型,中小型平台陆续退出。

海融易:20万、100万借款上限为了与非法集资有关规定衔接

海尔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海融易CEO王伟表示,以20万、100万为借款上限是为了与刑事法律中非法集资有关规定衔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同一借款人在不同网贷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则很难控制,目前P2P平台之间尚没有联网,需要在推动征信、信息共享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拍拍贷:暂行办法对“大单”影响较大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指出,规定的推出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行业走向成熟,监管的出台将会使得大批制度套利的平台退出,行业集中度和大幅加强,规范性和老百姓对行业的信心也会得到极大地提振。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对“大单”,比如涉及房地产项目融资的P2P造成影响,而有些所谓“大单”本来就是被银行“踢出来”的容易坏账的项目。

懒投资:500万以上需持牌机构运营

懒投资CEO张磊表示,此次办法细则的出台,不仅在规范行业发展、促进互联网经济进步方面有极大的作用,更有利于整个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繁荣。规定中对于个人以及企业的借款额度作出了明确的限定。根据企业最高500万的规定,可以看出,500万人民币的限额也是绝大多数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在信贷产品方面的分界线,也就是说500万以上的金额是需要持牌机构运营的。

开鑫贷:预计整体行业增速会暂时放缓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指出,总体上,本次正式颁布的《网贷管理办法》作为网贷行业的基本法,明确了网贷监管由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由中央制定监管制度,地方负责备案管理、规范引导、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等,有利于监管政策的顺利落实。

本办法包括八章四十七条之多,对资金存管、信息披露、借出人限额、借款人分级等都做了严格的规定,后续还将出台详细的资金存管、备案、信批配套政策,网贷企业未来的创新和发展方向大局已定,同时也给出12个月的过渡期,这期间各家平台需要逐项落实监管要求,并与地方监管部门做好具体事项的沟通,工作量还是非常大的,预计整体行业增速会暂时放缓。

点融网:网贷管理办法不是闭门造车之作

点融网创始人、联合CEO郭宇航表示,办法不是银监会单一部门的闭门造车之作,很多细则是有上位法依据的。其中,“个人在同一平台贷款上限20万”的法律依据来源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设定融资上限的条款也是考虑到禁止以自融为目的的关联交易、严禁线下理财、禁止类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债权转让等行为所作出的。

郭宇航指出,“银行独立承担资金存管已在法规中明确。对于当前出现的部分银行对接存管业务行动迟缓的现象,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是,部分银行并非不愿意对接存管业务,而是希望在明确的监管细则出台后,再没有包袱的参与到存管业务中来。”

监管层和法律法规制定者有着开放务实的态度,他们表示,对于新生行业的创新机制而言,目前版本的监管办法不能满足所有从业者的诉求,这同时也是行业的规律,也是银监会同其他多部门共同协商一致平衡的结果,监管层表示在监管办法出台后,仍愿意虚心接纳行业反馈意见,从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麻袋理财:自动投标不再是问题

办法中对《征求意见稿》中“每一融资项目的出借据测均应由出借人作出并确认”这一条款进行了修改,麻袋理研究院认为,合同里约定投资人使用自动投标工具即可,而不再需要每项投资由投资人作出并确认。这就给自动投标留了空间,兼顾了用户体验,也体现了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优势,与时俱进的监管会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

《办法》对贷款上限的设定给专注企业贷、房贷平台甚至部分大额车贷平台都面临较大的转型压力。而已经布局甚至深耕个人信贷、消费金融、分期等领域的网贷平台会发挥先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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