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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6】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当如何处理?

 刘刘4615 2016-08-28
2016-08-25 国家税务总局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当如何处理?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规定:“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12366北京中心

责任编辑:于燕  010-619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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