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行政组织从大到小依次为省、府、县。一省最高长官为总督和巡抚,掌握军政大权。学台,又称提督学政,其地位与督抚齐平,主管一省的教育、科举等事务。 督抚之下,设有承宣布政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 承宣布政使司的长官称布政使,又称藩台,主管一省的民政、财政和人事。 提刑按察使司的长官称按察使,又称臬台,主管一省的司法、刑狱和纠察。 简单说,学台相当于教育部部长,藩台相当于财政部部长,臬台相当于司法部部长。是不是很好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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