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案例:业主要求临时使用别人的空房怎么办

 欣欣向上MR 2016-09-03
1
   案   例   一   

        某大厦24楼H单元业主刚刚搬入,搬了一天,天色已晚,还有一个柜子没来得及搬上去。于是,业主提出把这空柜子暂放一楼,明天一早就搬走。

        物业人员了解到1楼G单元尚未装修,出于好心,就把一楼房门打开了,让24楼的业主把剩余家具放置在1楼空房内。

       第二天,1楼业主突然来看房,正好碰上24楼业主搬家具,于是大发雷霆,后经一阵好劝才平息下来。


2
   案   例   二   

       某市一小区业主不久前办完入伙手续,还未装修。一天,其楼上业主搬家,由于天色已晚,再加上家中停电,于是叫来物业人员,要求把剩余家具放置楼下空房内,明天一早就搬走。

        物业人员了解情况后,同样出于好心,就把楼下房门打开了。

       第二天,楼下业主突然来看房,正好碰上楼上业主来搬家具,于是发生争执。

       后来楼上业主给楼下业主支付了2个月的管理费,才得以将家具搬走。

       楼上业主还以未经他本人同意,擅自将其房门打开为由,要求管理处赔偿4万元人民币。

       虽然4万元的赔偿要求法院不予支持,但物业管理公司还是应从中吸取教训。


3
   教  训   

        从以上两个案例中,可以发现物业管理公司的部分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够丰富,必须加强培训
 
如果当时该工作人员能够事先打电话征得楼下业主的同意,就不会发生纠纷。
        此外,业主入伙时,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将所有钥匙交与业主,否则,一旦发生盗窃事件,物业管理公司难以解释清楚。


4
   知  识  点   

(1)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权利,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3)业主已经入伙,就拥有对房屋的使用权,物业管理处擅自打开房门属违法侵权行为。


备注:本案例摘自《物业管理的148个怎么办》
关于我们
潍坊菁英物业咨询有限公司
旗下书店:菁英物业书店
正在热销50多套物业管理专业书籍。

旗下培训:菁英物业商学院wuguanshi.com
正在培训物业经理证、消防证、电工证、助理物业管理师证

旗下人才网:中国物业管理人才网wuyehr.com
上千家物业企业正在高薪招聘

客服:0536-8276313
          15589664937(手机&微信)李倩老师

     好   书   推   荐    
        本书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精选了物业服务工作中常见的148个问题,统一以“怎么办”入题,从接收入伙管理、业主租户管理、安全护卫管理、车辆车场管理、清洁绿化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综合服务管理、办公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清晰的梳理和讲解,是一本全面介绍物业管理的实用型图书。
       全书完全表格化排版,便于物业管理公司基层管理人员学习和应用,便于物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在遇到类似问题时有所参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