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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中的精气论及其历史贡献.评《管子》书中“静因之道”的认识论

 章意率 2016-09-03

周立升 王德敏:评《管子》书中“静因之道”的认识论

评《管子》书中“静因之道”的认识论.弘道

《管子》中的精气论及其历史贡献.弘道

周立升  王德敏

《管子》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一部重要著作。此书名为《管子》,却并非管仲一人所著,其思想内容十分庞杂,上自春秋,下迄战国的社会生活在书中都有反映。诚如南宋叶适所指出的:“《管子》非一人之笔,亦非一时之书,莫知谁所为。”(《习学记言序目》卷四十五)但经历代学者考证,书中大部分篇章系战国中、后期的作品,而此时正值稷下学者云集、著书立说之时,故其中部分论文定出于稷下学者之手笔。
《管子》中的哲学思想是非常丰富和复杂的,有天命论,也有阴阳说、五行说、水地说和精气论;有的几篇表达了一个共同观点,有的一篇中包含着相互矛盾的几种观点。这正表现了当时由百家争鸣到百家交融的时代特点。但就总的倾向来看,唯物主义思想在全书中占着主导地位,它集中体现在《心术》上下、《白心》、《内业》、《宙合》、《枢言》等篇所阐述的精气理论上。尽管对这几篇的作者和学派归属问题,学术界还存在着不同意见,但这几篇同属于一个思想体系,且为战国中、后期的稷下学者所著,看来是不成问题的。我们认为,弄清它们的作者和学派归属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对这一理论体系的内容及其在哲学史上的地位作出正确的分析和应有的评价。本文仅就此问题谈点粗疏之见。
《管子》中的精气论是先秦哲学思维的巨大成果,是稷下学者对中国哲学发展的重大贡献。它不仅上承老子,下启荀子,成为先秦唯物主义发展的关键环节,而且其意义远远超出了本体论的范围,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的许多方面都奠定了理论基础,在某些问题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在《管子》精气论的理论体系中,首先肯定了“天”的物质性,把“天人之辩”推向了新阶段。
“天人之辩”是先秦哲学的中心课题之一,也是整个中国哲学史上的一个突出问题。殷周以来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是宗教神学,认为天有意志、有目的,能赏善罚恶,是主宰一切的超自然的精神力量。由此建立起来的“天道观”当然是唯心主义的天命论。随着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发展,传统的天命论日益遭到怀疑。在一片怨天、恨天、骂天声中,春秋时代的子产首先提出了“天道远,人道迩”的著名观点,揭开了“天人之辩”的序幕。比子产略晚些的老子,则进一步否定了“天”、“帝”的至高无上性,提出了“先天地生”的“道”,作为比“天”、“帝”更原始的东西。然而子产只是区分了“天道”与“人道”并没有从哲学上说明“天”是什么,老子尽管把上帝拉下马,把它置于“道”之下,但也没有最终否定上帝的存在。只是说“道”乃“象帝之先”罢了。他虽然确立了“天道自然无为”的唯物主义原则,却又说“天道无亲,恒与善人”,仍然拖着一条神秘主义的尾巴。《管子》精气论对这一问题的贡献是:既继承了子产、老子的唯物主义传统,又突破了其局限性,对天的物质性和无限性作了充分肯定,从而把“天人之辩”推向了一个新阶段。
关于天的物质性,精气论认为它同地的物质性一样,是显而易见的。《内业》指出:“春秋冬夏,天之时也,山陵川谷,地之枝也。”这是用可感知的自然现象对天地物质性的具体说明。不仅如此,它还吸收了当时的“盖天说”,认为天是圆的,地是方的。《内业》说,如果“人能正静”、“耳目聪明”,就能“戴大圜(圆),而履大方”。尹知章注云:“大圜”,“天也”,“大方”,“地也”。可见,“戴大圜”“履大方”就是顶天立地。这是用当时的自然科学理论对天地物质“形象”的描绘。为了进一步论证天的物质性,《白心》还用设问的口气说:“天或维之?地或载之?天莫之维,则天以坠矣;地莫之载,则地以沉矣。夫天不坠,地不沉,夫或维而载之也夫!”意思是说:天大概被什么东西维系着吧?地大概被什么东西托载着吧?如果天不被什么东西维系着,天就塌了;如果地不被什么东西托载着,地就沉了。可是天不塌、地不沉,大概有什么东西系着和托着吧!在这里,答案已经包含在问题本身中了。他们把天看作是和地一样的物质形体,是被另一些物体维系着、托着的东西。无疑,这些东西只能是客观实在的物质性的实休,因为精神性的东西是谈不上维和载,也谈不上坠和沉的。同时,《白心》还指出,天是无意志、无感情的,“天不为一物枉其时”,没有任何目的;“天行其所行,而万物披(被)其利”,它只是自然而然地运行着,万物就可以从它那里得到利益。《心术》下说:“圣人若天然,无私覆也。若地然,无私载也。”总之,天同其他自然物一样,是物质性的东西,它没有意志,也不依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对于天的无限性,他们说,“天不始不随”,在时间上没有什么开始,也没有什么比它更早的东西可追随。又说:“苞物众者莫大于天地,化物多者莫多于日月。”(《白心》)即在空间上天地无所不包,在它之外再也没有什么了。由于他们论证了天的物质性及其在时间、空间上的无限性,便没有给“上帝”之类超自然的力量留下地盘,这就克服了老子理论体系中的缺陷,在更高的阶段上创造了“明天人之分”的基本前提,为尔后荀子的理论开了先河。
天和万物一样都是物质性的东西,物质是宇宙的本原。为了进一步论述这个问题,《心术》、《内业》等篇便创立了精气理论。
中国古代唯物主义的基本理论是“元气论”,这一理论的奠基者便是著作《心术》、《内业》等篇的稷下学者们。在此之前,曾先后出现过八卦、五行、水地等学说,即把万物的本原归结为几种有形体的特殊物质。但用几种具体物质来说明万物的共同本原和多样性的统一是很困难的。老子为克服这一困难,提出了“道”作为“万物之母”,但他的“道”却包含着物质、规律、方法、原则等多种含义。这种概念的不确定性也很难正确说明世界的本质。《管子》精气论便是在吸取了这些理论上的经验教训的前提下,在当时天文学、气象学和医学等自然科学发展的基础上,改造了老子的“道”,吸收了它的“其中有精”、“冲气以为和”的基本内核而创立的。
精气论认为,气是构成万物的基本材料,其中最精粹、最细微者叫做精。“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内业》)精是“其细无内”的,它不能再分割了,是最原始的物质微粒。世界上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由精气聚合而成的。“凡物之精,比则为生,下生五谷,上为列星,流于天地之间,谓之鬼神,藏于胸中,谓之圣人”(同上)。万物“有气则生,无气则死,生者以其气”(《枢言》)。可见,从物质现象到精神现象都由精气生成。那么,精气又是从哪儿来的呢?精气论认为,能生万物的精气不是来自自然界之外,它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之生也,天出其精,地出其形,合此以为人。”(《内业》)可见,“精”和“形”一样,都是自天地出,在天地之中,而天地又是指整个无限的物质世界,已如上述,这种精气的物质性便是不言而喻的了。同时,精气和天地自然界一样都是无限的,“天淯(育)阳,无计量,地化生,无法压。”(《宙合》)天以阳气育生万物,地以阴气化裁万物,其数量是无限的,因为气化的过程是无穷无尽的。这说明,精气和老子的“道”不同,它不是“先天地生”,而是在天地中;它不是被用来解释天地的起源,而是侧重说明宇宙万物的构成。这就避免了老子的困境,而把世界的统一性放置在比较可靠的物质基础上了。
精气论是从老子的理论体系中脱胎而来的,因此它不可避免地保留着老子思想的某些痕迹,其中最明显的是它有时还沿用老子的“道”作为精气的同义语,例如,“夫道者,所以充形也”(《内业》),“道之在天者日也,其在人者心也,故曰:有气则生,无气则死”(《枢言》),等等。但作为精气的同义语的“道”,只是指的精气的物质实体性,即构成万物的最基本的微粒,这一点是同老子的“有物混成”、“其中有精”直接联系着的。然而在更多的场合和更广泛的意义上,精气论中的“道”主要不是指“气”的物质实体,而是指精气的属性,功能、本质和运动规律。这样一来,在道与精气、万物的关系上,和老子也就不相同了。第一,老子的道是“其中有精”,是由精“混成”的独立实体,“道”与“精”是包含与被包含、全体与部分的关系,而精气论的“道”则是精气本身固有的性能,“道”同“精气”的关系不是包含与被包含、全体与部分的关系。即或有时作为精气实体的同义语,二者外延也是相等的。第二,老子的“道”是“先天地生”的,是脱离并高于天地万物之上的;而精气论的“道”则没有这种至高无上的地位,它被降到了天地万物之中,充其量不过是“道之大如天,其广如地”而已(《白心》)。正是由于精气论改造了老子的“道”,改变了道与精气万物的关系,它才更深刻地说明了世界万物的本质和统一性,并以此为基石,建立起它的哲学体系,提出并解决了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
一、精气论认为,“气”的根本属性是它的流动变化性。它“一往一来”,“一来一逝”,“其往不复,其来不舍”,“往来莫知其时”(《内业》)。正是由于气的这种运动变化,才产生万事万物。气的这一根本属性就叫做“道”。《内业》说:“气道乃生,生乃思……”,戴望引《左传》注:“道,通也”。解释说:“气道乃生,犹言气通乃生耳”,这是从词源上训的。我们认为,此处“道”字训为疏导的“导”字似乎更恰当,它直接来源于祖国医学气功疗法的“导引行气”学说。总之,都是通达无阻、流动不息的意思。精气论认为,“道”与“气”是不可分割的。一方面,“一气能变日精”(《心术》下),变化不息的道是气的生命、精华、本质,换句话说,没有不变化的精气;另一方面,道又“化不易气”(《内业》),“偏流万物而不变”(《心术》上),即千变万化都改变不了气的物质本体,也就是说,没有脱离开精气的运动变化。这一思想是很深刻的。它在朴素、直观的水平上揭示了物质和运动的不可分割性,论证了物质的永恒性与变动性的统一。
二、气不仅是构成万物的原始材料,而且是万物一切功能属性的唯一源泉。《内业》说:“精存自生,其外安荣,内藏以为泉源,浩然和平,以为气渊。”由于精气的存在及其运动变化,才使“万物以生,万物以成。”“万物皆得以然。莫知其极”。这个源泉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气的这种无穷无尽的巨大功能,也叫做“道”。所以《白心》说:“道者,一人用之,不闻有余;天下行之,不闻不足,此谓道矣。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尽行之而天下服。”而一旦脱离了它,万物就要遭到灭亡之灾,即所谓“殊无取焉,则泯及其身,不免于贼”。精气的这种功能既是巨大无比的又是变化莫测的:“杲乎如登于天,杳乎如入于渊,淖乎如在于海,卒乎如在于屺。”(《内业》)就是说,它能放出耀眼的光辉,又能隐藏于幽远之境,它有滋润柔和的性能,又有高不可及的威力。而这些功能属性不是来自别处,正是精气本身具有的。即所谓“精存自生,其外安荣”(同上),所有这些精辟论述,表明精气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物质自己运动”这一科学真理。
三、精气由于自身的运动变化而生成了万物,但这一生化过程并不是杂乱无章、无迹可循的,而是有一定的规律的,其中最根本的规律就是“和”。《内业》在谈到由于“天出其精,地出其形”而生成人的时候,特别强调“和乃生,不和不生”,并把这一规律称为“和之道”。在谈到精气化生万物的时候,又说:“凡物之精,比则为生”。“和”是不同事物的适当结合,“比”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二者是一个意思。正因为万物按照“和”的规律运动变化着,所以才生生不息,永无穷期,这就是《白心》说的“和则能久”。显然,精气论是继承了史伯和晏婴主张“和”而否定“同”的辩证思想,用来说明万物化生的基本规律。但它又有所发展,史伯只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国语·郑语》),而没有指出如果超出了“和”的条件或界限将会怎样。精气论则吸收了老子关于对立面互相转化的思想,进一步指出:“日极则仄,月满则亏,极之徒仄,满之徒亏,巨之徒灭”,并概括说,这就是“天地之纪”(《白心》)。意思是,物极必反,乃是天地万物变化的基本规律。除了以“和”、“比”、物极必反为内容的基本变化规律外,具体事物还有各自的特殊规律。精气万物的这些运动变化规律也统称为道,如“天之道”、“地之道”、“静因之道”、“节欲之道”等。显然,作为运动规律的“道”同样是事物本身固有的,而不是像老子的“道”那样凌驾于万物之上。
精气论还强调,精气的生化运动规律同它的物质实体一样都是客观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业》说,“是故此气也,不可止以力,而可安以德,不可呼以声,而可迎以意。”即人们只能迎合适应着精气的变化规律,而决不能强行制止和改变它。但另一方面,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也不是完全消极无能的,而是可以认识、掌握和运用这些规律的。它把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叫做“知道之纪”,而善于掌握和利用“静因之道”、“无为之道”的人就是“得道之人”、“圣人”。在这里,它初步接触到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的问题,为荀子“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提供了理论依据。
四、气的最大特点是无固定形体,而又无处不在。《内业》说:“灵气在心,一来一逝,其细无内,其大无外。”“其细无内”就是小到不能再小了。在两千多年前人们认识的直观阶段,既无射电望远镜,也无电子显微镜,小到不能再小的东西也就是“无形”的。正因为它是无形的,所以它又是“虚”的,可以充满一切形体,这就是“其大无外”。精气的这一特点就是“虚而无形”。精气论同样用“道”来概括这一特点。《心术》上说,“虚而无形谓之道”,又说:“道在天地之间也,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对于“虚而无形”的解释是:“虚则不屈(即不竭),无形则无所位赶(即无所抵触),故偏流万物而不变”。可见,“虚”不是虚无,“无形”也不等于不存在。相反,道是无处不在的,“道也者,通乎无上,详乎无穷,运乎诸生”(《宙合》),“道满天下,普在民所”(《内业》)。道又是无时不有的,它虽然“谋乎莫闻其音”,却“卒乎乃在于心”,虽然“冥冥乎不见其形”,却“淫淫乎与我俱生”(《内业》)。可见,它是与人和万物始终共存的。总之,道是虚而无形的,而又具有最大的普遍性,这是精气的一个最大特点。但是,精气的这种“虚而无形”性又不是抽象的,而是通过具体的万事万物表现出来的,这就叫做“德”。换句话说,“德”就是获得了精气的某种功能属性,即“得道”。“故德者得也。得也者,谓得其所以然也”(《心术》上)。任何具体事物都由精气构成,并获得了精气的~部分性能,才成为它那个样子。“德”就好像道住在某个馆舍里一样,所以《心术》上说:“德者道之舍”。由此可见,“道”与“德”分别从一般和个别这两个方面表现了精气的基本特点,即“虚而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同上)。然而这两个方面又是不可分割的,“道之与德无间,故言之者无别也”(同上),二者是紧密无间的,所以不能把它们说成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东西。
精气论关于道与德的关系的这些论述,包含着有形与无形,有限与无限,实体与虚空,个别与一般等对立面之间辩证关系的丰富思想。其中有些哲理是很深刻的。如关于“其细无内”、“其大无外”的思想是对宇宙无限性的天才猜测;关子“德者道之舍”的理论是对“一般寓于个别”的生动说明。这些问题的提出与探讨表现了人们抽象思维能力的提高,启迪了后继者的理论思维,丰富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内容。
在解决了世界的本质和统一性之后,《管子》精气论又明确提出了形神关系问题,从另一个侧面对哲学基本问题作了唯物主义的回答。
形神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的表现形式之一。这一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是《管子》精气论最先提出并回答了的。首先,它从精气一元论出发,认为精神现象也是由精气产生的。《内业》在论述了由于精气通导而产生了人的生命之后,紧接着指出“生乃思,思乃知”,即有了生命才产生了思维,有了思维才有知识。《心术》上说:“世人之所职者,精也。去欲则宣,宣则静矣;静则精,精则独立矣,独则明,明则神矣。神者至贵也。”即人们所秉守着的就是精气。只有去掉欲望,精气才能宣通。精气宣通了就能保持平静,就能集中精力专心思考,这样才能明察事物而获得最高智慧。由此可见,物质性的精气是本原的,第一性的,而思想、智慧、精神是由精气产生的,是第二性的。显然,这是物质决定意识的唯物主义观点。
其次,精气论进而指出,人的思想智慧的产生是离不开人的形体的。《心术》说:“气者身之充也”,“充不美则心不得”。即充满了足够的精气的身体,是“心”得以思维的必要条件。《内业》说:“形不正,德不来;中不静,心不治。”又说:“四体既正,血气既静,一意搏心,耳目不淫,虽远若近。思索生知,慢易生忧”。意思是,没有一个完善的形体,就不能得到一定的精气;心中不安静,就不能正常地进行思维。只有心静气理,才能专心一意,感官灵敏,即使遥远的事物也能清楚的了解。只有思考探索才能产生知识,而怠慢疏忽只会带来忧患。怎样才算形体正呢?就是“心全于中,形全于外”,就是“耳目聪明,四肢坚固”。有了这样一个好身体作为物质基础,人们才能“鉴于大清、视于大明”,“偏知天下,穷于四海”,即能洞察一切,具有最大的智慧。总之,人们的思想智慧必须以健康的身体为前提。这不正是后来被荀子发展了的“形具而神生”的思想吗?
当然,限于当时的科学条件,精气论者不可能认识到意识是人的大脑这种高度发达的特殊物质的属性。他们错误地认为精神、智慧是由精气直接产生的,而精气在人体就好像人住在房子里一样。由此必然导致庸俗唯物论或形神二元论。事实上,他们把鬼神解释为“流于天地之间”的精气,便是这一理论不可避免的结果。有的同志曾以此为根据,企图否定精气论在形神关系问题上的贡献。我们认为这未免太苛求于古人了。因为,一方面,它所谓的“鬼神”本身就是精气流动变化的结果,即被后来唯物主义哲学家称为“二气之良能”的气化功能,同宗教唯心主义宣扬的作为精神实体的“鬼神”有本质的区别;另一方面,它强调指出,思想、意识归根结底是精气的产物,而“非鬼神之力”。《心术》下说:“故曰思之,思之不得鬼神教之,非鬼神之力也,其精气之极也。”这实际上是针对当时宗教神学而发的一项声明,我们决不能只看到它沿用“鬼神”的术语,而忽略了其理论的根本性质。
总之,《管子》中的精气论继承发展了古代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将这一思想大大向前推进了。它为嗣后中国古代“元气论”的唯物主义传统奠定了理论基础,为中国哲学思想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
顺便指出,《管子》中《心术》、《内业》等篇所倡导和论述的“静因之道”的认识论,也是在精气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对此,我们将另文探讨。
(《哲学研究》1983年第5期)



评《管子》书中“静因之道”的认识论
周立升  王德敏

《管子》这部书,我国学术界早就存有争议。现在通行的八十六篇本(其中亡佚十一篇,实存七十五篇,今本的《封禅篇》系据《史记·封禅书》补),大致保持了汉代刘向所厘定的面目。经过历代学者的考证,现已基本确定,书中大部分篇章系战国中、后期稷下学者的著作。
《管子》中的哲学思想是非常丰富的,但也异常复杂。就总的倾向看,唯物主义思想在全书中占着主导地位,它集中体现在《心术》上下、《白心》、《内业》、《宙合》、《枢言》等篇所阐述的精气理论上。我们在《〈管子〉中的精气论及其历史贡献》(载《哲学研究》1983年第5期)一文中,简略论述了《心术》等篇所创立的精气理论,本文再就这几篇的认识论思想作一初步评论。
在中国哲学的发展中,认识论是个重要问题。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哲学思潮各异,然而中国的哲学家们,却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方式表述了各自的认识论思想。在先秦哲学史上,《管子》中的《心术》等篇,其最大特点就是将哲学思想寓于政治论中,而哲学思想的核心则是精气论以及在精气论基础上所系统阐发了的认识论。
首先,《心术》等篇对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加以严格区分,力图解决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关系,提出了“感而后应”的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原则。
《心术》上说:“人皆欲知,而莫索其所以知。其所知,彼也;其所以知,此也。不修之此,焉能知彼。”(文从王念孙校改)意思是,人们都想获得知识,但不了解怎样才能获得知识。人们认识的是“彼”即客体对象,而用以认识的则是“此”即主体自身。不修养主体怎能去认识客体呢?在这里,被认识的对象“彼”和认识的主体“此”被严格地区分了开来。质言之,认识的对象是整个宇宙,所谓“上察于天,下察于地”(《心术下》),而认识的主体则是“心”和“官”。修“此”的目的是为了知“彼”,而要想达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即达到“彼”与“此”的一致,必须先修养主体才行,否则便不可能。
《心术》等篇关于“所知”与“所以知”、“彼”与“此”的论断,把认识论中一对最基本的矛盾,即主体与客体的矛盾明确地揭示了出来,特别是《心术》等篇的作者,强调主体修养的认识论意义,这在我国认识论的发展史上是一大贡献。
其次,关于主体与客体在认识过程中的关系问题,《心术》等篇也通过它的“贵因”论作了明确的回答。《心术上》说:“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感而后应,非所设也;缘理而动,非所取也。过在自用,罪在变化;自用则不虚,不虚则仵于物矣;变化则为(伪)生,为(伪)生则乱矣。故道贵因。因者,因其能者,言所用也。”(此处有舛乱,当作“因其能而有所用也。”)这里,集中体现了它的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观点。
第一,认识主体(“己”)必须以认识对象(“物”)为依据和标准(“法”),先有客观事物,即被感知的对象,然后才有主观反映(“感而后应”),从而产生知识。如果不顾客观对象而自以为是,凭主观随意性歪曲事物的本来面貌(“过在自用,罪在变化”),定会发生过错。因为主观违背客观(“仵于物”),认识就必然产生谬误(“伪生”)。故尔《心术》等篇的作者要求人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贯彻“静因”的原则,、因物之实以应物。《心术上》说:“毋先物动,以观其则。”心只有处于静的状态下,才能“制窍”观则。如其不然,便会出现“摇者不定,趣者不静”,无以观其则的局面。怎样才能做到“静因”呢?那就必须“其应也,非所设也;其动也,非所取也。”(同上)所谓“其应非所设”,就是要求做到观察的客观性,不带有任何主观的成分;所谓“其动非所取”,就是要求做到因物之变以应之,即缘理而动。《心术》等篇把这种“物至则名”、“感而后应”的反映过程,形象地比喻为“若影之象形,响之应声”,这当然带有明显的机械性和直观性,但它无疑坚持了一条“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
第二,认识事物不单单靠感官“感而后应”,还必须用“心”去掌握事物发展的规律(“理”)。这里,《心术》等篇的作者,一方面改造了老子的“道”作为万物运动的总规律,要求“知道之纪”;另一方面又提出了“理”的概念,作为各种事物的具体规律,要求人们“缘理而动”(《心术上》)。“理”又叫做“则”,即所谓“毋先物动,以观其则”的则。《心术》等篇认为,事物各有其理,事物不同,理亦各异,人们在认识事物时,不仅要“缘理而动”,而且要“不与万物异理”。可见,“缘理”、“观则”乃是“知道之纪”的具体化,是认识过程的深入。这说明,他们并没有把认识停留在感知现象的阶段,而是要求人们必须深入到事物的本质,掌握其内在之理。显然,这是对认识过程的深入探讨。同时,“理”作为哲学概念被提出,这也是较早的,并为后来的荀子和韩非予以继承和发展。
第三,认识事物、掌握事物之理的目的是为了自觉地利用客观规律,充分发挥事物的性能以各尽其用。“贵因”不是消极的因循,而是“因其能而有所用”。《宙合》还具体指出:“春采生,秋采蓏,夏处阴,冬处阳,此言圣人之动静开阖,(屈)信(伸)浧濡,取与之必因于时也。”这里包含着要求人们掌握事物的规律和特点,以便因时因地制宜的辩证法思想。《枢言》篇也说:“疾之疾之,万物之师也;为之为之,万物之时也;强之强之,万物之指也。”意思是,万物甚多,不能备知其用,必须努力从事;万物各有其时,必须充分利用,因时制宜,万物各有自己的概念、称谓,必须强学强记(从郭沫若说)。这明显地触及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问题。当然,限于当时的实践水平,作者还不可能充分认识主、客观的辩证关系,但这些观点确实包含着辩证的因素。事实上,后来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的“敬天”思想,正是以此为理论来源的。
第四,《心术》等篇的唯物主义反映论还表现在它的名实观上。名实关系是先秦哲学争论的重要课题。《心术》等篇在正确解决主、客观关系的同时,对名实关系也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论述。《心术上》说:“以其形因为之名,因之术也。”可见,它的名实理论乃是其“贵因”原则的具体运用。所谓“以其形因为之名”,就是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形以确定与之相应的名称或概念。这是因为“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形是第一性的,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而“名者,圣人之所以纪万物也”(同上),是第二性的,是形的反映和称谓。根据这个基本观点,《心术上》要求,“名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所谓名过实,就是概念的外延超出了它所确指的事物的范围;所谓实延名,就是概念的内涵狭窄,概括不了它所反映的某类事物。这些,都是名、实不符的表现。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名实一致,这就叫“正名”,也就是“名当”,“名当谓之圣人。”
怎样才能达到“名当”呢?必须“静身以待之,物至而名之。”《白心》说:“上圣之人,口无虚习也,手无虚指也,物至而命之。”即不能无中生有,信口雌黄。必须冷静地对待事物,尔后才能给事物以恰如其分的称谓。《心术上》还对命名的过程做了说明,即“姑(诂)形以形,以形务名,督言正名。”首先要把事物的实际情形搞清楚,再根据事物的实情形成概念或观念,然后用恰当的言词将它表述出来。《白心》也说:“知其象则索其形,缘其理则知其情,索其端则知其名”,其步骤大体相同。在名实关系问题上进行如此深入的研究,也是前人未曾有的。这些见解对当时和以后的认识论的深化及逻辑学的发展,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心术》等篇在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础上,还着重探讨了认识主体的功能,反复论证了“心”在认识中的作用。
《心术上》把认识主体分为思维器官(“心”)和感觉器官(“耳、目、鼻、口”等)两类。它把思维器官比作“君”,把感觉器官比作“官”,认为“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两类器官各有自己的职能,不能互相代替。“耳目者,视听之官也,心而无与于视听之事,则官得守其分矣。”《宙合》篇更具体地指出,“耳司听”、“目司视”、“心司虑”。虽然思维器官“心”和感觉器官“官”各有其职,不能互相代替,但也不是绝对分离的,它们在认识主体的基础上统一了起来。为了进一步说明二者的关系,《心术上》形象地把心比做“宫”,把官比做“门”,说:“宫者,谓心也。心也者,智之舍也,故曰宫。”“门者,谓耳目也。耳目者,所以闻见也。”这两类器官在认识过程中都必不可少,“心处其道,九窍循理”,共同完成认识的任务,如果不“开其门”,便“目不见色,耳不闻声”,对事物当然也就无所反映和感知了,如果不“洁其宫”,任其“嗜欲充盈”,阻塞了心智,更谈不到对事物本质的深入认识。由此可见,它不像老子那样主张“塞其兑,闭其门”,贬低以至否认感性认识;也不像墨子那样轻视理性认识,而是要求“洁其宫”,以便“神乃留处”,清醒地思考问题。在这里,它已初步接触到认识的感性和理性这样两个不同阶段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
但是,《心术》等篇特别强调思维器官“心”在认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统辖感官。心的最基本的作用是“制窍”,即统一管辖所有感觉器官。“心术者,无为而制窍者也”(《心术上》)。“心”似君,“九窍”如臣,只要“心处其道”,九窍即可“循理”。所以说:“我心治、官乃治;我心安,官乃安。治之者,心也;安之者,心也”(《内业》)。只有“定心在中”,才能“耳目聪明”。如果心受到干扰和骚乱,就会“物过而目不见,声至而耳不闻。”(《心术上》)这些观点是对人脑和神经系统活动的天才猜测。不过,在古人那里误把人脑的活动认作是心了。现代科学证明,人脑是意识活动的中枢,感觉器官接受的外界刺激,沿着神经纤维传达到大脑皮层专司不同职能的各个区域,由此形成复杂的意识过程。大脑皮层如果受到损害,必然影响到感觉器官的机能。《心术》等篇的这些天才猜测是同当时祖国医学等科学的发展分不开的。
(二)辨察事物。“心”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作用主要是分析、综合、判断、审察。比起感官来,这是对事物更深入的认识。《宙合》说:“听(听字下原有'不慎’二字,为衍文)不审不聪,不审不聪则缪;视不察不明,不察不明则过;虑不得不知,不得不知则昏。”谁来担任这种审、察、虑的职事呢?就是心,“心司虑”,“静默以审虑也”。为什么“听不审不聪”,“视不察不明”呢?因为只靠感官得来的认识是表面现象,是不十分可靠的,如果不加以审察验证就很容易上当。所以它要求,“人言善,亦勿听;人言恶,亦勿听。持而待之,空然勿两之。淑然自清,无以旁言为事成。察而征之,无听辩。”(《白心》)只有做到“言察美恶,审别良苦”,才能全面、正确地认识事物。不仅对耳闻目睹的事应该如此,对任何问题都应该用心去思考。《枢言》说:“能戒乎?能放乎?能稳而伏乎?能而(如)稷乎?能而(如)麦乎?春不生而夏无得乎?众人之用其心也。”大意是对事情要戒慎警饬,善于洞察隐微。无论是种麦得麦的因果联系,还是春种夏长的发展规律,都必须“用心”审慎的思考才行。《心术上》也要求人们不要停留在事物的表面现象上,要“知其名,务其所以成”,即找出其所以然来。总之,“思索生知”,只有善于用心思索,才能取得真知。这些观点,说明了作者当时对理性认识的重要性已有了一定深度的见解。
(三)指导行动。《心术》等篇的作者虽然还不理解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但却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人们的思想(心)对于行动的指导作用。他们反复强调“圣人用其心”,“动作必思之”(《枢言》),指出“正心在中,万物得度”(《内业》),即只有端正思想认识,处理事物才能恰到好处。据此,他们认为治国平天下首要问题是“心治”的建设。《内业》说:“意气得则天下服,心意定而天下听。”《心术下》说:“心安是国安也,心治是国治也。治也者,心也;安也者,心也。治心在于中,治言出于口,治事加于民。故功作而民从,则百姓治矣。”这未免过分夸大了“心治”的精神方面对社会治乱的作用,但就它强调思想可以指导人们的行动来说,却是可取的。
《心术》等篇不仅对理性认识的重大作用进行了深刻论述,而且对认识的一般途径及具体步骤也作了较为详备的描绘。《内业》在谈了“心治”的意义之后,接着说:“心以藏心,心之中又有心焉。彼心之心,意以先音(原为“意以先言”,从郭沫若校改),音然后形,形然后言,言然后使,使然后治。”这里所说藏在心中的“心”,乃是指的作为人脑机能的意识。由于人们具有意识和思维能力,才能对感觉接受来的各种外界刺激(如“音”等)综合成一定的“形”(即现代所称之“表象”),有了关于事物“形”的认识,然后才能通过语词(“言”)表达出来,并利用对事物的这些认识来役使和治理事物。对于认识过程和认识步骤的这一描述,尽管是直观的、朴素的,还缺乏严密的科学性,但表明了作者已开始深入到“思辨”的领域进行探讨,并试图掌握人们从感觉到思想再到行动的不同层次的深化运动。这标志着我国古代的认识论思想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心术》等篇的中心议题是研究“心”即思维器官的修养问题,亦即阐释主体修养的认识论意义,这是“静因之道”的认识论的独到之处。
根据精气论,“心”之所以能思虑、有智慧,是因为心中充满了精气。精气的功能、属性,作用统称为“道”,获得精气也就得了道。所以说“气,道乃生,生乃思,思乃知。”(《内业》)《心术》等篇认为,只要具备一定的主观条件,就可以得“道”,“凡道无所,善心安处”,所以一般人也有一定认识能力,“彼道不离,民因以知”(同上)。但是,真正做到这种完美的“善心”却是不容易的,需进行一系列的主观修养,懂得“心术”,下一番“内业”的功夫,才能达到“白心”的境界。这种认识主体的修养,包括三个重要环节或叫三个互相关联的阶段,即“虚”、“静”、“壹”。
首先是“虚”。《心术》等篇认为,“道”的最大特点就是“虚而无形”,“心”如果“虚”,“道”就能进入“心”的馆舍。但是一般人由于受到私欲成见等种种干扰,致使“心”不虚,因而也不能“得道”,只有圣人才能得“虚道”。人们要想恢复心的本性,即“反复虚”,必须排除种种干扰。其中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是“去欲”,二是“无藏”。“去欲”就是克制喜怒哀乐等情感欲念,“不怵乎好,不迫乎恶,,恶不失其理,欲不过其情”(《心术上》),即不要有“失其理”、“过其情”的欲求,所以“去欲”又叫“无求”。因为过多的欲念追求,会把心玷污,迷住心窍,使人们丧失了认识能力。正如《内业》说的:“其所以失之,必以优乐喜怒欲利;能去优乐喜怒欲利,心乃反济。”“反济”也就是“反复虚”。因此,要“洁其宫”,必须“虚其欲”。“虚其欲,神将入舍;扫除不洁,神乃留处。”(《心术上》)同时,过多的感情欲念还会阻塞感官之门,使人们无法认识外界事物,即所谓“嗜欲充盈,目不见色,耳不闻声”(《心术上》)。只有心明,才能眼亮。“镜大清者,视乎大明”(《心术下》)。可见,“去欲”是使心恢复到虚即保持“得道”状态的基本要求。但又不是要求绝对的“无知无欲”,而是“去欲则寡”,不超过一定的“情”和“理”即可。这一思想直接来源于老子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观点,但又和老子的“绝圣弃智”不同。要做到虚,还必须“无藏”。“虚者,无藏也”(《心术上》)。“无藏”就是心中不存任何主观成见。“物至则应,过则舍矣。舍者,言复(所)(归)于虚也。”(同上)即遇到事物就产生反应,事过境迁,便把过去的认识都舍弃,免得它们阻碍继续认识新事物。这样可以使心永远像一张白纸那样保持虚素的状态,这就叫做“白心”。表面看来,这同老子的“无知”、“弃智”差不多。其实不然。“无藏”并不是“无知”,而是“无设”,即不要有主观的妄想和成见,对事物不要“思之而不舍”。它只是要求“去智与故”,即去掉各种智谋和巧诈。可以看出,这种“无设”的见解包含着反对主观武断和“妄意度”的合理成分。
但是,把“无设”概括为“无藏”,却是片面的和消极的。因为第一,它把认识完全等同于照镜子,排除了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第二,它否认了认识过程的连续性和继承性,实际上否认了认识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辩证发展过程。既然把以往的认识统统舍弃,当然也就谈不到知识的积累和进步了,更何论知识的深化与利用。后来荀子对此作了分析批判,他说:“心未尝不藏也,然而有所谓虚”……。人生而有知,知而有志。志也者,藏也;然而有所谓虚,不以所已藏害所将受谓之虚。”(《解蔽》)这就克服了它的片面性。
其次是“静”。“静”是在去欲之后达到的同“虚”不可分割的一种心境,即“能正能静,然后能定。”(《内业》)“静”有两种含义。一是安静,这是对认识主体(“心”)自身而言。《内业》说:“彼心之情,利安以宁,勿烦勿乱,和乃自成。”这是一种与心烦意乱相对立的心境安宁、心气和平的自然状态。这种状态也是“道”所要求的,因为“天之道虚,地之道静”,“内静外敬,能返其性”,所以。“心静气理,道乃可止”,“修心静音,道乃可得。”(《内业》)这种状态也是由心的地位所要求的。既然心是统辖感官的“君”,如果心情烦乱急燥,就不可能发挥控制感官即“制窍”的作用,感官就会被外物所困扰而“闭其门”,从而“物过而目不见,声至而耳不闻。”(《心术上》)只有保持恬静的心理状态,才有可能认识事物,所以说“静则得之,躁则失之”(《内业》)。二是静观,这是对认识对象即客观事物而言,是指在客观事物出现或到来之前不要轻举妄动,要“静身以待之”(《白心》)o这是精气运行之道的客观性所要求的。既然事物有其固有的状态和规律,就不应任意地改变它,要“毋先物动,以观其则”(《心术上》),如果硬要主观盲目地为所欲为,必然要碰壁,所以说“过在自用,罪在变化”(同上)。同时,这也是“心”作为认识主体的作用所要求的。既然心的认识作用是分析、审察事物,只有心境恬谧,才能精思明察,即所谓“静则精,精则独(立)矣,独则明,明则神矣。”(同上)否则,“中不静,心不治”(《内业》),心就起不到应有的认识作用。总之,《心术》等篇十分重视“静”的功夫。“心能执静,道将自定。”(《内业》)《白心》篇开宗明义就说:“建当立有,以(靖)[静]为宗。”尹知章注云:“静则思虑审,为建事之宗”,可谓抓住了问题的根本。这一理论实际上是对老子“静观玄览”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但是它把心静强调得又过了头,要求心象一潭死水那样,乃是不可能也是不应当的。荀子看出了这一点。他说:“心未尝不动也,然而有所谓静”,“不以梦剧乱知谓之静”(《解蔽》)。只要不以胡思乱想干扰心的正常思维,就算达到“静”了。这就纠正了它的缺陷,而比较恰当了。
最后是“壹”。“壹”是心术更高的阶段,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方面是对认识主体本身而言,要“一意专心”。《内业》说:“血气既静,一意抟心,耳目不淫,虽远若近。”《心术下》说:“专于意,一于心,耳目端,知远之(证)[近]。”都是说只有一意专心,耳目等感官才能有条不紊地发挥作用,认识远近各种事物。一意专心,是“血气既静”的结果。只有心情稳定而安静了,才能集中精力地进行思考,而只有专心思考,才能想通问题。所以《内业》说:“思之思之,又重思之。思之不通,鬼神能通之。非鬼神之力也,精气之极也。”把想通问题完全归结为“精气”的作用,这当然是不科学的。但关于在思考过程中必须集中注意力的观点,却是经验之谈,也是符合现代思维科学的原则的。“壹”的另一方面含义是对认识对象而言,要一视同仁、公平无私、一律看待。《心术上》说:“简物小(未)[大]一道”,即对一切事物都要以“道”作为统一标准。为此,人们必须牢牢掌握这个统一的道,这就叫做“守一”或“执一”。但要做到这一点也是不容易的,它要求人们首先“治心在于中”(《心术下》),因为“中正者,治之本也”(《宙合》)。“正”就是不偏不倚,只有“正心在中”,才能“万物得度”,所以《内业》说:“执一不失,能君万物”。《白心》还进一步指出:“一以无贰,是谓知道”,即掌握了这个“一”的原则,才算是真正认识了“道”。这是因为,“道”作为精气的本质属性和规律,具有万变不离其宗的统一性,所以,只有专心一意,才能体现“道”的本质,也才能认识和掌握道。《心术》等篇对于用心要专一和对事物要有统一原则的观点,是对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经验总结,其中包含着不少正确、合理的因素。但也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任何认识过程都不是孤立的和单纯的。正如荀子所批判的:“心未尝不两也,然而有所谓一。……心生而有知,知而有异。异也者,同时兼知之;同时兼知之,两也;然而有所谓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谓之壹。”(《解蔽》)强调认识过程中的专一性,并不排斥“兼知”。只要不因为一种专一的认识而影响了另一种专一的认识,就是做到了“壹”。荀子的确比《心术》等篇的作者站得高,分析得更加深刻。
“虚”、“静”、“壹”三者既是认识主体修养的三种重要方法和达到的三种心理境界,也是认识事物应具备的三条对主观方面的要求。三者由浅入深,递相联结。后来被荀子加以批判继承,概括为“虚壹而静”的认识原则。“虚”、“静”、“壹”这些原则同上述的“因之术”结合起来,就叫做“静因之道”。这就是《心术》等篇认识论思想的基本纲领。
(《文史哲》198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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