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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闯红灯致撞车,这算谁的错?

 好文章净化心灵 2016-09-05

什么是《这算谁的错》?这是爱玩车搞的一个交通事故解析栏目。开车上路事故是迟早要面对的,在路上光你开得好可没用。事故发生了得处理,处理之前得定性:划分出事故责任。这个本来是交警小哥的活,可是路上情况错综复杂,有时交警也不好说,现在小事故也往往是自行协商认责快速处理的,所以司机朋友在这块还真有必要了解一点。在这里,我们从交规出发,和您一起聊聊责任难以辨清的交通事故,万一您以后陷入判责的纠纷时,也有知识防身。

红灯停,绿灯行--这可是众所皆知的交通准则,而闯红灯的违法成本目前可不只是6分两百,在部分地区交警还可能会扣车,有经验的司机也都知道,闯红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应该来说,当看到前方路口亮起红灯,一般车辆都会自觉刹停,可一些特种车辆就未必了,今年6月份江苏金华一名救护车司机在接紧急伤者的过程中,为争分夺秒闯了红灯,话说这也合理,法律还专门赋予它们这个特权,可惜出车祸翻车了!为抢救伤者自己成了伤者,所幸并无大碍,可最后交警判定救护车负事故全责,怎么回事?我们先详细了解本次事故。

● 现场回放

遗憾的是本次事故并无任何相关的视频资料,我们在金华新闻网上找到相关报道,而且所幸有热心网友拍下了现场图。

▲事故也不算复杂,但是这个十字路口比较大,道路宽阔,所以从现场图也看不出所然。

当时金华市仙华南街有企业员工被电击且昏迷,此时救人显然是争分夺秒的事,救护车司机此时打开了警示灯,拉响警报器急急忙忙去接伤员,应该说肇事司机的这些做法并无不妥,而且后来证实该救护车驾驶员从业多年,工作出色,经验丰富。那救护车是怎么出车祸的?小编特意为大家做了一个事故还原图。

● 事故后续

后来双方均自称未及时观察到对方,而交警勘定确实轿车一直未刹车,经调查取证认可双方的事故描述,最后判定救护车赵师傅负事故全部责任。理由:虽然救护车有道路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可以不受交通信号灯的限制,但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是“确保安全”,发生了事故,那就是没有“确保安全”,救护车应负全责。对此,赵师傅并无异议。

● 网友为赵师傅喊冤

后来有网友将此事发布在金华本地论坛“大金华”,为接需急救伤者而闯红灯的救护车有错吗?我们要是碰到闯红灯的救护车,该让行吗?网友讨论的观点较为一致:认为应无条件让行。

网友“美丽的金华”说,给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道,必须的,这事关社会公德!

网友“wjbzq245”说,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都是去救命、救急的,其他车子、行人理应让个道,让救护车、消防车先行!

网友“特雷西艾佛生”说,听到救护车的警报声,司机一定要放慢车速,注意观察,及时让行,给生命发生危难的病人多争取一分一秒的抢救时间!

那么为什么还要判赵师傅负全责呢?我们先看看交规上有哪些规定:

● 法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二)规定: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 爱玩车的看法

我们可先作个分析,本案中的救护车经核实是在执行紧急任务(接送昏迷伤者),此时的确是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可以不受红灯的限制,但在确保安全这点上做的不够,此时与轿车同条道路的其他车辆都作了避让,说明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确保安全”这个前提。同样轿车在路口绿灯的情况下享有正常通行的权利,现行交规上并没有要求绿灯时车辆需减速,看起来本次事故双方并无违法行为,这里显然是法律上一块模糊区域。这也说明了本次事故的偶然性,即事故发生在道路宽阔的雨天,路口比较大,双方视线都受到影响,这是个客观环境存在的事故诱因,而双方都未尽到注意安全,合理避让的义务,救护车却承担全部责任稍显不妥,在小编看来本案判主次责或同责为宜。

● 小编提醒

开车务必得集中注意力,本案救护车已经开启警报装置,可同一条路上只有肇事轿车没有注意到救护车,救护车拉响警报很可能意味着生死抢救,假设救护车是在送回伤者的路上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当然这里并不苛责并非有意为之的肇事轿车司机。避让救护车是驾驶员的法定义务,不避让救护车是一种违法行为,即便你为此违章经核实后也可免于处罚。避让救护车其实是对生命的关怀,也是提升社会文明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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