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建筑公司增值税预缴申报开票一条龙举例 王志会 微信号:bfwzh002468 2016年6月 问:我是一家建筑业的小规模公司,5月取得工程收入30万元,分包发票15万元。我公司应如何预缴税款、申报和开具发票? 志会回答: 一、需要区分建筑公司的工程服务发生地是在机构所在地,还是跨区县提供。如果是在机构所在地,不需要预缴税款,直接在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交款即可;如果是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需在工程所在地国税预缴税款,回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 二、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对于小规模公司来说,预缴金额=(收入一分包款)/1.03*0.03,你公司5月预缴的增值税=(30-15)/1.03*0.03=0.44万。需填写增值税预缴表,并提供总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分包方开具的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建筑公司本月应交税款=(收入-分包款)/1.03*0.03=0.44万元。如果在机构所在地发生的建筑服务,直接申报并交款0.44万元。如果是跨区县提供的建筑服务,计算出应交纳税款0.44万后减除预缴税款0.44万元,实际不需要在机构所在地补交增值税,此时须提供在建筑发生地的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四、 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填报如下: X 在纳税申报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为14.56万元。在附列资料应税行为3%征收率扣除表中第8档中填列的值一致。 五、建筑公司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允许扣除的分包款,必须取得分包方的发票,并在备注档中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和工程名称。由于建筑公司是分项目来预缴的,所以必须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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