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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打官司,广药还应做什么?

 谭浩俊 2020-11-26


广药集团又赢得与加多宝的官司了。

9月5日,白云山(600332)发布公告称,广州医药集团、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107罐”等虚假宣传纠纷一案的二审判决书。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二审败诉,被判赔偿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600万元,以及律师费、公证费等合理维权费用约24万元。

已经说不清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打过多少场官司了,而且,除了去年输了一场小官司之外,其他的都是以广药集团胜诉而告终。广药集团通过官司获得的经济赔偿,也已是非常惊人的数据。只是,不停地打官司,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在市场的天平,似乎并没有向“胜利方”广药集团倾斜,而是不断地向“失败方”加多宝公司倾斜。这种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行为,显然是不利于广药集团发展的,更是打官司不应出现的结果。

众所周知,市场经济下,除非情不得意,企业一般是不太愿意涉足官司的,更不应该经常打官司。一旦陷入官司,不仅费时耗力,而且会对企业形象产生不利影响。即便赢了官司,也未必能对企业带来正面影响。尤其是大公司和公众公司,更是十分忌讳打官司。所以,面对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的纠纷,能够私下化解的,都尽可能地在私下化解。

可是,广药集团不信这个“邪”,自打与加多宝“分手”以后,就不停地对加多宝公司展开围剿、进行起诉,内容涉及商标、广告、外观设计等多个方面的侵权。而官司的结果,也都以广药集团胜诉结束。从表面看,广药集团在官司中是得益的,有时获得的收益还不少。实质上,广药在市场上却节节败退。甚至出现了每输一场官司,加多宝在市场的份额就提高一档,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就提高一分的奇怪现象。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反常的现象呢?难道加多宝的侵权是“正义”的、“合理”的,是应当予以支持的吗?显然,这里有着太多的市场智慧和营销策略。也就是说,加多宝是有意通过这样的“高调侵权”方式,扮演“弱者生存”形象,从而更好地获得消费者的同情,扩大在市场的影响,最终实现输了官司、赢了市场的目标。


不错,在这些年来与广药的官司中,加多宝确实赔了不少钱。但是,与获得的市场份额以及消费者的信任相比,这些钱真的算不了什么。不然,加多宝公司早就撑不下去了。相反,不停地赢得官司的广药,却日子越过越艰难,越过越没有滋味。除了在官司上还能找到一点安慰之外,其他方面基本没有可以让自己开心的地方了。

显然,看起来处于主动地位的广药,这些年来,实质一直被加多宝牵着鼻子走,在用官司“赢”来的钱,为加多宝公司做广告呢。不然,加多宝不可能一边输官司、一边市场份额扩大。那么,对广药来说,除了打官司,还有没有其他可用来提升企业形象、扩大市场份额、赢得消费者信赖的手段呢?

事实上,就近年来广药与加多宝的官司来看,有的确实没有起诉的必要。因为,广药赢取了前两场官司,其在市场的形象就已经树立起来了。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创新营销手段,提升市场形象,扩大市场份额。实践证明,那段时间的广药,也确实做得不错,对加多宝形成的压力也非常大。问题在于,缺乏包容思维的广药,没有与加多宝共生的想法,而是一心想置加多宝于死地,让市场只留下王老吉。于是,下决心通过官司把加多宝赶出市场。


殊不知,加多宝能够把默默无闻的王老吉做成家喻户晓的凉茶,其在市场营销方面的能力是可想而知的。既然广药一心想打官司,一心想置加多宝于死地,不妨趁势而为,来一场借力发力的“反围剿”,故意制造出一些不轻不重、不伤肌体的官司空隙来,让广药去钻,让广药通过赢官司为其做广告。实际证明,加多宝得逞了,借力发力的目的也达到了。用两家广告语的方式来说,就是——想赚钱,到法院打官司。

只是不知道,面对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奇怪格局,广药有没有引起警觉。因为,对消费者来说,买的是凉茶,不是配方的归属,也不是广告语怎么打。而广药把注意力放在与加多宝打官司上,且让加多宝连续输掉官司,俨然成为一名“弱者”,同情的天平,也就不可避免地会向加多宝倾斜。那么,这种为加多宝做广告的官司,还有什么可打下去的意义呢?为什么不调整策略,把注意力放到如何抓好产品质量、如何提高市场营销水平上呢?必要时,还可以放下身段,主动与加多宝联系,双方能够和平相处、平等竞争,而不是永远剑拔弩张、有你没我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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