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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 认罪认罚从宽

 慢慢找心 2016-09-07

今天上午,记者从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获悉,为贯彻落实“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的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程序,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在总结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经验的基础 上,就试点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充分研究论证,形成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 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拟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 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18地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试点工作。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 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试点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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