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较大,建议您在WIFI环境下打开! Q: 哪些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A: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