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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室笔录】许多年后,当面对立遗嘱的黑洞洞的摄像头,你想说什么?

 昵称27877700 2016-09-12

今时今日,立一个正正规规的、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你必须面对摄像头,把生命的最后嘱托,一五一十告诉摄像机里黑洞洞的镜头。镜头前,有人侃侃而谈,有人犹豫不决,有人痛哭流涕。想象着与生命告别的那一刻,几人能够心甘情愿。即便是一个假想的场景,也让无数立遗嘱人唏嘘不已。


对生命,我总是如此好奇。2014年7月,我获准进入了广州市南方公证处的遗嘱录像室。一台电脑,桌上一部摄像枪,头顶三个圆滚滚的摄像头。每年,有1000多名广州市民走进这个房间,当着公证员的面,对着摄像枪的镜头,立下自己的遗嘱。这里是一个隐秘的宝藏,记录了无数普通市民的财富安排和真挚情感。




 见证


723日,两名南方公证处公证员要给一位八旬老人办理公证遗嘱。征询当事人意见后,公证员同意我作为记者陪同前往,见证订立公证遗嘱的全过程,前提是不纰漏遗嘱的详细信息。

 

立完遗嘱老人放下心头大石
尽情歌唱

 

老人住在广州一家环境优美的老人院,窗明几净,医疗、休闲设施齐备。由于这位老人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宜长途驱车前往公证处订立遗嘱,两名公证员只好来到老人住地为其办理。


这位老人虽已年过八旬,但精神矍铄。我们见到她时,她正在上音乐课,拍子打得很响亮。上午唱歌,下午打麻将,每天如此。年轻时,她是北方某市京剧团京剧演员,育有三男两女,约10年前随女儿迁居广州。爱美的习惯在这位花旦身上从未改变,一头优雅的银发,穿着舒适精致的衣服,对镜梳妆仍是每天的必备功课。


“婆婆,在这里住得习惯吗?”我问她。


“不习惯也得住啊!我每天看见饭就发愁。”老人的牙掉光了,但总惦记吃干饭,糊烂的饭菜端上来,她就皱眉头。她知道今天是过来办遗嘱的。事实上,这一天她已经等待许久,一切手续都办妥了,只等她签名确认和录像。


老人的女儿用请求的语气对公证员说:“一会问话的时候,能不能不说‘遗嘱两个字,怕老人忌讳。”公证员表示为难,立遗嘱人必须明确表明自己办理的是公证遗嘱。


公证员的问话开始了。这样的问话是一种惯例。一名公证员询问,一名公证员录像。

 

公证员:“您叫什么名字?”

老人:“我叫**”。

公证员:“您今天办理什么公证?”

老人:“遗嘱公证。“

公证员:“您今天身体怎么样?”

老人:“挺好。”

公证员:“头疼不疼?晕不晕?血压高不高?”

老人迅速地回答:“不疼。不晕。不高。”

公证员:“这份遗嘱是我们根据您的意思草拟打印出来的,现在我给您读一遍。”老人的遗嘱要求在其百年之后,将其名下的唯一一套房产归其中一个子女所有。

公证员:“我刚才给您读的遗嘱,是您的意愿吗?”

老人:“是的。”

公证员:“那好。请说一下您的婚姻状况。您有几次婚姻?几个孩子?”

老人:“我结过两次婚,有五个孩子。”

公证员:“您五个孩子分别叫什么名字?”老人回答得很流畅。

公证员:“您的父母还健在吗?”

老人:“哎呀,我都八十多了。我是孤儿!”说到父母,老人稍微有些激动。

公证员:“这个房屋您之前有没有抵押过?处分过?”

老人:“没有。”

公证员:“您之前有没有立过遗嘱?”

老人:“没有。”

公证员:“这套房子,为什么说是您的个人财产?”

老人:“是我在丈夫去世后买的。”

公证员:“买的时候有没有计算您丈夫的工龄?”

老人:“没有,都是我自己的。”

公证员:“这房子,您为什么只给其中一个孩子,您还有其他四个孩子呢?”

老人:“因为他(她)对我好。”

公证员:“别的子女不好吗?”

老人:“都很孝顺。但之前我生了大病,是他(她)出钱给治的,住院一天就一万。我欠他(她)的!”说到这个,老人非常激动。若干年前,她突然晕倒,差点成了植物人,幸亏被抢救过来了。老人也没有其他财产了,每月的退休金勉强够在养老院的开支,这套房子就当还给当年出钱为其治病的孩子,其兄弟姐妹也没有意见。

公证员:“您这个房子留给孩子,那给不给配偶啊?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老人:“只给孩子一个人,不给配偶。”

公证员:“好的 。今天我们做的是公证遗嘱,今后您如果要变更遗嘱,要再来我们公证处办理。”

老人:“不变了,给了人家的还能要回来吗?呵呵。”

公证员:“我的意思是,您以后如果要改变遗嘱,不论是口头遗嘱、自书遗嘱,都不能推翻公证遗嘱。要变更,就要到公证处变更。”

老人:“我知道。”

公证员:“这份遗嘱是不是您的真实意愿呢?”

老人:“是。”

公证员:“有没有人强迫您?”

老人:“没有。”

公证员:“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老人:“没有。”

公证员:“那好,您现在在这里签名,摁手印吧。”

 

签名让老人有点犯难,她架上老花镜,要了一张废纸,先练习了一番,手哆哆嗦嗦,但笔画清晰。她先后要签七个名,花了十几分钟。签完字,负责录像的公证员特地让老人抬起头正面对着镜头。老人把眼睛摘下来,捋了捋头发,美美一笑。


签完字,老人如释重负,“以后我就可以安心唱歌、打麻将了,什么都不想了”。她主动提议要给大家表演两天后她的参赛节目——手语歌《爱的奉献》。女儿拿着谱子哼唱歌曲,老人配合做手语动作,嘴角挂着微笑,其乐融融。


之后,公证员又找到老人院的住院医生,询问老人的身体状况,并开具了精神状况证明。办遗嘱,首先要确定的事情,就是立遗嘱人神智清楚,否则遗嘱无效。

 



档案 


与富豪、名人高调的遗嘱安排相反,普通的人遗嘱是私密的,甚至连儿女也不知情。我们没有办法揭开这些私密的匣子,也没有必要。唯一知晓这些秘密的公证员,在不触犯隐私的前提下,向我讲述了他们所知的一些真实故事。这里也是了解广州市民真实心声的一扇窗户。

 

遗嘱究竟长啥样?

藏在床底下  死后子女找不着

 

无论从法律上来看,提前立遗嘱是一件多么明智和稳妥的做法,传统的中国人对“遗嘱”二字始终心存畏惧。为讨吉利,香港人将遗嘱称为“平安纸”。


遗嘱真的只是一张纸吗?事实上,遗嘱形式多种多样,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原来遗嘱这么灵活,可以自己写、口头说、录音录像、别人代写都行。但公证遗嘱要求相对较高,因而效力也最强,它要求立遗嘱人到公证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遗嘱上签名。“签名确认的同时,我们还要求录音录像。这是这几年才流行的做法,主要是为了保险,避免纠纷产生。”南方公证处负责人说。


单纯书面的遗嘱,有时会引发质疑:这是本人的签名吗?是不是被强迫签的名?立遗嘱时有没有犯糊涂啊?录个像,相对就保险了。录像的时候,有些老人照本念经,已经经过了深思熟虑。有些老人会临时短路,说不清楚。有些老人对着镜头会紧张得说不出话来。也有些老人情绪激动,说着说着就扯到别的事情上了,这一辈子,多么不容易。


有些老人立遗嘱后藏着掖着,到死子女也没见过遗嘱的模样。也有老人担心提早公布遗产分配方案,会造成子女反目。广州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一位老人订立了公证遗嘱,把唯一一套房子留给长期与自己居住的孙女。她把这个遗嘱的内容口头告诉过儿子、女儿和孙女。但数年前,老人猝然离世,家人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找到这份公证遗嘱,也不知道是在哪个公证处办理的。直到去年,家人才在大扫除时,在床底下的一个藤条制成的箱子里发现了这份遗嘱。


广州市荔湾区法院曾对2008年至2012年的继承案件进行过一番统计,发现该院审理的继承案件中,法定继承纠纷占87%,遗嘱继承纠纷不足10%。这说明,在广州,通过省钱订立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的人只占极少数。


南方公证处的数据同样说明广州订立公证遗嘱的人数不多,但逐年缓慢上升,2009年有950件遗嘱公证案件,2010年迅速上升至1356件,2011年有1415件,目前仍旧处于每年一千多件的水平。

 

老人的心思你别猜!

财产只给子女  子女配偶无份

 

公证员总结,这几年广州老人来立遗嘱,分配财产的方式不外乎四种:一是老两口同来,约定谁先走,遗产就留给对方,由对方处置。二是子女比较多,有些经济比较困难,有些较为富裕,老人的遗嘱要求把财产留给经济困难的子女,尤其是残疾的、没有办法自食其力的子女。第三种情况,是子女多人,为免争斗,干脆平分。还有一种情况是,看哪个子女孝顺,就把财产留给哪个子女。


“过去,老人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这十多年已经大大改观了,不少人会把财产分给女儿,甚至只给女儿,不给儿子。”一名资深的公证员说,生活在农村和城中村的老广,比如冼村、员村、杨箕村等,财产留给儿子的思想还比较严重,但对绝大部分新广州人来说,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和男女平等观念的转变,很多人在分配遗产问题时,已经不太考虑性别问题,关键看谁最孝顺,谁长期照顾父母。


公证员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由于现代婚姻的不稳定性增加,老人在立遗嘱时,声明把财产留给子女的同时,还会附加一句:该财产属于子女个人,不作为该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不是通过订立遗嘱,作出这样的声明,子女继承的父母的遗产,在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老人来立遗嘱,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为子女着想,把财产单独留给子女。”订立遗嘱时,公证员都会问该财产给不给子女配偶,但得到的回答几乎都是:“不给,只给个人。”

 



遗嘱档案一:成功老爸把家训写进遗嘱

 

一位高龄的广州某国有企业退休老人来到公证处。他带来了一份洋洋洒洒数千字的自书遗嘱欲办理公证。这位老人退休前身居高位,一生勤勉励志,积累下了不少财富。他在自书遗嘱中回忆了自己一生的丰富经历,并总结了自己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立下家训,以传后世。

 

公证员:“阿伯,您的自书遗嘱写得好精彩啊!”

老人:“我想了很久的了。”

公证员:“但公证的遗嘱内容一般只包括财产的处分。我们做的遗嘱跟您的自书遗嘱不一样。”

老人:“只有财产分配怎么行啊?你以为我死后就只留下那几套房子吗?我一生拼搏奋斗的精神才是无价之宝。”

公证员:“我理解。可是……”

老人:“都说富不过三代啊。我的子女继承了我的财产,如果不继续奋斗,家业是不长久的。”

 

我国的公证遗嘱的文书规范里,只对确定的财产性内容进行记载,对精神性的、主观的内容一般不予体现。公证遗嘱的内容简洁、明了,这位老人的自书遗嘱的大部分内容不能写进文书。不过,为了照顾老人的感受,公证员允许老人在录像时,把自己的心声阐述出来。

 



遗嘱档案二:离异母女互立遗嘱给对方

 

     广州一对母女,日前一起来到公证处,分别订立了公证遗嘱。母亲已经60多岁,女儿30多岁,她们各自立下遗嘱,把财产留给对方。

     
公证员:“请说一下您的婚姻状况。”

     女儿:“我离婚了,没有孩子。”

     公证员:“结过几次?”

     女儿:“1次。”

     公证员:“为什么财产只都留给母亲?”

     女儿:“我很小,爸爸就不要我了,是妈妈一个人把我养大的。”

     公证员:“您还年轻,今后不打算结婚要小孩了吗?”

     女儿:“走一步看一步吧。好男人差不多绝迹了吧,我不指望男人。”

 

    公证员说,父母和子女一起来立遗嘱,相互把财产留给对方,这种案例有过好几例。有个成功女性,在广州拥有多套房产,但早年离异,孩子也跟了男方,她最近也来立了遗嘱,把房产悉数留给母亲。

 



遗嘱档案三:30岁空中飞人提早立遗嘱

 

有一个在广州外资大型企业工作的女性,80后,方才30出头,日前也来立了遗嘱。

 

公证员:“您这么年轻就来立遗嘱,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吗?”

80后:“立遗嘱有年龄限定吗?”

公证员:“没有。我们会问得稍微细致一些,请见谅。”

80后:“我每个月至少半个月要出差,国内国外,飞来飞去。最近看新闻,空难特别多,而且都是无缘无故的,至今没个说法。”

公证员:“不怕十万只怕万一。您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都有哪些?”

80后:“个人财产有车和一些存款;夫妻共同财产就是还在供的一套房。”

公证员:“打算怎么处分?”

80后:“都归我丈夫和儿子所有。”

公证员:“您父母健在吗?”

80后:“身体都挺好。”

公证员:“不给父母留吗?”

80后:“不用了,父母都有退休金,房子也有。分了给父母,到时候兄弟姐妹又来争,反而说不清了。”

 

立遗嘱并不只是老人的事情。这些年,已经开始有些80后来立遗嘱了。这些年轻人大多受过高等教育,接受西方文化,觉得早立遗嘱,是对家人的负责的态度。 

 



遗嘱档案四:儿子逼老爸把房子留给他

 

一对父子来到公证处。儿子说,爸爸要办理公证遗嘱,百年后由其继承房产。爸爸六七十岁,干瘦,低着头。

 

公证员:“我们问话的时候,亲属不能在旁边。”(儿子悻悻走开了。)

公证员:“老人家,过来立遗嘱是您本人的意愿吗?”

老人低头不语,看了看遗嘱室紧闭的大门。

公证员:“您是想把现在住的房子留给这个儿子是吗?”

老人不说话,依旧低着头。

公证员:“确定房子给儿子吗?”

老人还是不说话。公证员心里大概有数了,把老人送出门。

儿子焦急地迎上来:“怎么回事啊?不是说好把房子给我的吗?”嘟嘟囔囔责备起父亲来。

 

公证员感慨,办理遗嘱的案件多了,也渐渐看出了世态炎凉。有些儿女一心惦记着遗产,催促父母来办公证,但父母心里并不心甘情愿。有些子女以为办理了遗嘱公证后就高枕无忧了,冷落父母,甚至言语相讥,以致有些老人又悄悄回来变更遗嘱。

 



遗嘱档案五:儿子不孝财产留女不留儿

 

让一位女公证员印象最为深刻的一个案件是,两三年前,她来到医院为一位老人办理遗嘱公证。重病中的老人,神智仍算清晰,有女儿侍奉在旁。这位老人有五个孩子,4个女儿1个儿子。

 

公证员:“老人家,您现在身体怎么样?”

老人:“哎,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院。”

公证员:“精神好吗?”

老人:“精神倒是还行,不能下床,整天看电视。”

公证员:“百年后,您的房产打算怎么处置?”

老人:“卖了,分给四个女儿。”

公证员:“为什么不给儿子?”

老人:“儿子打我!住院这么久,也从没来看过我。”一说儿子,老人情绪失控,在镜头前嚎啕大哭起来。

 

这位老人去世后,她儿子找到公证处来,怀疑这份遗嘱是假的。于是,公证处给他看了母亲立遗嘱时的录像。儿子无言,不再争辩,惭愧地走了。公证员说,遗产传儿不传女的观念已经改变了,现在的老人都比较实际,比较开明,哪个子女孝顺,财产就留给谁。

 

遗嘱档案六:退休医生想立安乐死遗嘱

 

三年前,南方公证处到广州市友好老年公寓为老人们作免费公证咨询。期间,一位70多岁的老人拄着助行器来到咨询台。她掏出一份自书遗嘱。

 

老人:“我写了一个这样的遗嘱。你们能给我做个公证吗?”

公证员接过老人用黑色签字笔写好的自书遗嘱细看。遗嘱写道:“人早晚都会死,是自然规律,不可抗拒。我要求自己活着时要有生活质量,当我在精神上不能给周围的人带来快乐,在生活上依靠护工全全帮助时,我请两个儿子按母亲的遗嘱办理:不送我到医院检查和治疗,吩咐护工在饮食上给我逐渐减量。顺其自然,让我少受痛苦,折磨,回归大自然。”

公证员:“阿姨,我看您现在身体挺好的,精神也很好,就别为这些事情担忧了。

老人:“你们是怕我寻死吗?我不是这个想法。我生活很幸福。”老人拿出一叠厚厚的家庭照片展示给公证员,说明自己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从童年、青年到老年,都平坦幸福,并不是想要寻死。

老人:“我以前也是个医生。我见过太多病人,临死还插着很多管子,非常痛苦。那没有必要,人必有一死,能安详地离开就是最大的幸福。”

公证员:“您这个自书遗嘱给儿子看过了吗?”

老人:“还没有。他们不一定听我的话,也不想他们难办。所以,我想你们给我做个公证。”

公证员:“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但这种公证,目前不合法。我们做不了。”

 

公证员说,事实上,有很多老人有这种心愿,希望安详地、体面地死去。但目前“安乐死”的做法在国内并不合法,无法为其办理此类公证。



 注明:本文2014年7月曾刊登于广州日报,属于练情情的职务作品。转载需获得授权,并注明出处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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