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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基因学驳斥进化论的真实性

 汪葆夫书馆 2016-09-13
遗传学与上帝的自然选择
   

 一百多年前的一个夏日,在捷克的一个天主教修道院花园里,生长着一些豌豆植物,对于许多神父已经司空见惯,却引起了他们中的一位的极大兴趣,并用来进行科学实验。此人正是G.孟德尔。这些植物将其特征传给下一代的特别方法令他神往,他想:“如果我将白花与红花植物杂交,结果会是什么呢?它们的下一代是开白花还是开红花呢?如果我将高的与矮的植物杂交,它们的后代会有多高呢?

 

  孟德尔做了实验并细致地分析了结果,认识到他已经发现一些关于遗传的基本规律。他无比兴奋地在一家科学杂志上发表了自己的发现,然而,他的工作完全没引起科学界的关注。于是,他兴趣黯然,放弃了自己的研究。当他一八八四年去世之时,完全没有想到二十年后,自己会作为一门新科学的创始人而扬名于世。现在,孟德尔的工作被视为遗传科学研究的开始。

 

  在上一节,我们考察了化石能证明什么,现在我们得考虑,是否象人们所宣称的那样,遗传学是进化论的支持者。

 

  孟德尔是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末发表他的科研成果的,当时达尔文理论正开始盛行。孟德尔是在一家声誉很好的杂志上发表其文章的,照理说应该广为流传,人人熟知。然而直到一九零零年,他死后十六年,其论文才被重新发现,人们始知其重要性。

 

  如此重要的发现为什么被忽视?答案可以肯定是它与达尔文的进化论相抵触。虽然,今天几乎无人承认这一点,但孟德尔的发现,驳斥着达尔文一个重要的假设,却是有目可睹的事实。孟德尔的论文被重新发现,使达尔文的进化论顿然失色,这个事实也证实了上述的观点。过了不久,进化论思想略作修饰之后重新泛起,然而,下面我们就要看到,它们是不一致的,而且两种理论都不能得到证实。
 

 

孟德尔的实验

 

  为什么说孟德尔的发现是与进化论的学说相抵触呢?要回答这个问题最好先看看他所作的实验。他将异种可食豌豆植物杂交发现,红色的第二代杂交,它们的后代其颜色的比率是三红比一白。这种杂交实验今天我们用基因理论解释就很明白了:一个基因可视为一个单位,它决定个性特征,在这个实验里即红色。两个基因构成一个组织,一个产生红花,一个产生白花。原红花与白花杂交的后代的花,虽然全部呈现红色,但事实上是同时具有一个红花和一个白花基因的。孟德尔断定红色基因比白色基因更占优势,所以只要植物同时具有这两个基因,便会呈现红色。当再用这些红色的后代育种,其后代就有机会得到两个白色基因,就呈现白色,这机会是三比一,正如左图A所示:

 

  孟德尔红白花豌豆植物杂交实验

 

  ⑴红亲本与白亲本杂交生成红色后代
后代特征由双亲遗传所得,由于红色占优势,白色隐退,故第一代呈红色。
  ⑵如果将红色后代杂交,其后代将是三红一白。如下图所示:

 

  孟德尔发现他用第二代红花植物杂交,就能同时得到红花和白花。达尔文理论的一个假设就建立于这样的例证:对于新一代来说,白色特征非其父母所具有,而是它们自己获得的新质,毕竟,只要一个物种在不断进化,总会得到新的特性。然而,孟德尔却表明这个特性并非无中生有,而是存在于双亲体内,不过是被占优势的红色基因掩盖着罢了。如果把统计资料运用于孟德尔的理论,就会很容易的证明后代的基因与双亲的基因完全一样。只有消灭个体,才能使之失去所具有的一些基因,但是,却绝不会获得新的基因。

 

  这些事实一朝为人所认识,达尔文理论就必然站不住脚了。后来,又有新理论出现并蒙蔽了科学界,使达尔文理论获胜。据称,有时基因会完全转变为新的形式,这种基因内部的根本变化叫“变种”。这使达尔文理论今天仍被人们相信着。它猜测变种赋予基因新的形式,自然选择过程就是选出有利于生物的基因,而丢弃另一些基因的完成过程。

 

  进化论者关于这个观点所津津乐道的经典例证就是斑点蛾: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这种蛾是白色,只有极少数呈黑色。以后的一百年中,黑蛾越来越普遍,最后,白蛾成为稀有。这种变化的原因是黑色形式不利于个体,它很清楚地暴露在树皮上,因此极易被发现而被吃掉;白色者不易被发现,因此幸存下来;后来随着工业的进程,树木被煤烟熏黑,形式颠倒过来了,白色的蛾更引起注目,很快被吃掉,黑色的却幸存下来,越来越多了。

 

  这就是进化论者一个所谓自然选择的例证,他们因此以为新基因如果有利于生物个体,就会被选择出来,就会无中生有。
 

 

突变

 

  既然现代进化论是由突变问题开始并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它宣称,如果不发生突变,物种进化就不可能实现。所以,我们必须考察这个突变问题,看看是否真有“突变”发生。

 

  首先,突变的确有所发生;同时基因的重大变化的确也总是朝着更坏的方向变化的。这是在所难免的,因为基因设计奇妙而结构复杂,任何一种大的变更都会导致它们功能失调。遗传学家们经过七十年细致的实验承认了这一点。他们对各类生物作了成千上万次突变实验,却没有一次突变成功,使突变有利于生物自身。事实上,在自然条件下的突变绝少发生,即或发生,也总是有害于生物物种的遗传,或者无关紧要;任何产生了突变的生物个体也容易消亡,于是,生物种族的遗传结构就变得更自然。现在,这种观点已得到普遍接受,突变现象绝少发生,即或发生,它不能改变物种的遗传结构,(有时只能削弱它),而且有害于物种。这点甚至可以应用到所谓有益变异,例如镰状细胞贫血特征,以及细菌对药物的抵抗性,因篇幅所限不能多讨论。至于说它能够产生使生物物种进化的新的壮健的基因,更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即使突变现象象进化论者所宣称的那样发生,要使生物进化仍是不可能的。
 

 

个人的见证

 

  我个人的见证也许能解释上节末尾的话,它能表明我是怎样站在科学的立场上,首先对突变论提出质疑,从而否定进化论,树立现在的观点的。我系统地受进化论教育是在学校学习第一流的动物学课程的时候,从课程内使我得知自然选择和突变过程确曾发生过。后来,我上了萨塞尔斯(Sussex)的大学,在那里,对建立于进化论之上的生物学研究了三年。那时,我已经是一个基督徒,但我却相信一个人能同时信仰进化论和圣经,可是,随着在萨塞尔斯的学习过程,我日渐为这个问题而烦恼。我开始认识到两者不可能都正确,作为一个基督徒,我相信圣经是真实的;同时,人们却说进化论是经过检验的事实。这令我左右为难,直到最后一学年,这种窘境才得到转变。

 

  转折点是在一次讨论会上,我们在讨论脊椎动物眼睛的进化问题。眼睛是一种结构十分完善的器官:光线通过其复杂组织,投射于眼球底部的感觉细胞上。感觉细胞就更复杂了,它将信息传递给大脑的视觉部分,这样,我们才算“看到”了物体。我们的第一个论题是:“这么一个神奇的器官是怎么进化而来的?”为此,我们反复地辩论了一个小时之久。显然,它的进化是不可能的。如果所有构成眼睛的那特殊而又复杂的细胞是进化而来的,那么,在进化前的眼球里就应有一些更简单的细胞;但是,如果眼球底部没有接收光线的细胞,眼球前部通过光线的小洞又有何作用?如果没有神经系统翻译事物影像,眼球里用来成象的晶体又有何作用?视神经系统在眼睛传递信息之前,又怎么能够进化呢?我们从每一个可能的角度讨论这问题,最后,不得不承认我们对于眼球进化的情形感到茫然。那时,我说,既然不能对眼球怎样进化作出描述,那么,科学和诚实的态度便是承认它没有进化的可能性。我的话带来令人震惊的沉默。然后,讨论小组的其他成员开始嘲笑我相信上帝,领导讨论的讲师却说,他拒绝卷入任何论战。我根本没有提到上帝,只是试图用客观和科学的方法来看这个问题!从那时起,我便清楚地看到突变理论的谬误,进化论的非科学性,用它解释最简单的生物发展已非易事,何况奇妙的,如脊椎动物的眼睛!
 

 

其他证据

 

  并非只有我才相信,即使有益的突变发生了,也不适用来解释进化论。著名的生物学家哈代先生(A.Hardy)也曾这样说过。他在其著作《生命之流》(“The Living Stream”)里提醒我们,进化论最基本的观点是:不同动物的同一器官都是由同一祖先进化而来,具有同样的结构。比如说海豹的鳍状肢、鸟翼和人的胳膊,虽然其形状和功能各异,但都有类似的基本骨骼结构。因此,进化论者便宣称,所有这些生物都是由一些初级脊椎动物进化而来的,这些初级脊椎动物都具有同样的基本骨骼结构。由于它们源于同一祖先,其结构就称为同源结构。另外的同源器官例证,也许还可以在苍蝇身上发现。世界上有着许多不同类型的果蝇,其眼睛有许多是显然不同的。虽然如此,进化论者仍宣称,它们都是由一些早期眼睛类型进化而来的。因此,它们“同源”。进化论认为所有现存的同源器官,都是通过决定原始器官的基因突变进化而来的,换句话说,现在产生同源器官的基因,正是过去产生同源器官的基因,只不过其结构发生了变化而已。这里,进化论者所面临的最大质疑是:在许多事例里,他们所谓的“同源器官”却是在完全不同的基因作用下产生的。例如,由两个不同族类的果蝇的眼睛,按进化论者的说法,必是“同源”无疑,但在这两个个案里,其眼睛却明显地产生于不同的基因。多年来,这样的事例已日积月累了。无可否认,建立在类似的基因源于同一祖先的“同源说”已经崩溃,甚至其著名的脊椎动物前肢的例证也站不住脚了。因为,既然那些基因从脊椎动物始祖开始,就决定着前肢的发展,那好,只要你愿意,你可以把它突变一百万次,它也绝不会将那前肢变为海豚的鳍状肢或人类的手臂,因为它们是由不同的基因决定的。

 

  在过去七十年间,进化论者总是宣称,遗传学的研究是支持进化论的,但是,迄今我们却看相反的例证。首先,孟德尔最初的实验并没有显示新的个体来自群体,相反,是直接由双亲的基因决定的,因此,种的延续过程中不会产生新种进化的突变。下面我们将谈到,进化论者为了支持自己所提出的突变论,却并不适于解释进化论,换句话说,遗传学并不支持进化论。
 

 

自然选择

 

  是的,关于遗传学的真实性我们已经谈了许多,但它却不能给予进化论一点点支持,相反,七十年来的遗传学研究只得到一个结论:进化不能发生,圣经正确无误。现在,让我们从理论上探讨进化论者所谓的自然选择论,并推论其逻辑结果。

 

  让我们设想,有一个几种颜色的海鸟群体日渐繁殖起来,一个岛上已经容纳不下,就有一部分迁徙到邻近一个黑色的岛上。在那里,白色和浅灰色的鸟很容易被捕食者发现而被捕捉,黑色鸟容易隐藏就得以幸存。渐渐地浅色鸟绝迹,黑色鸟却繁殖起来。在邻近的另一岛上发生着类似的情况,但这岛呈浅色,只有浅色鸟的分支得以发展。因此,按自然选择,同一原始群体派生出两个分支,而进化论者都会把它们看作新产生的鸟类了。
 

 

基因的衰耗

 

  进化论者说,在这样的过程中进化便产生了。但是,按照遗传学应该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呢?在原始群体中,其基因并不偏爱黑色、深灰或白色任一方。但是,在黑色岛屿上,情形却发生了变化,因为浅灰色和白色基因随着浅色鸟的死亡而失掉,便只剩下黑色和深灰色基因了。因此,自然选择使基因储量减少,现在,基因数量只比过去少,而不象进化论者所需要的比过去更多。(除非群体获得新的基因,基因绝不会变多)。由于黑鸟新群体遗传弱化,便趋于绝迹,地球的历史也正是如此。换句话说,自然选择在遗传学上只能使物种减少,而不是增多。

 

  如前所述,自然选择所导致的新群体在其基因方面比早期的群体弱化了,若是按照进化论,这意味着阿米巴之类的生物的基因储量比我们更多更复杂,因为据说我们是由它们进化而来,多么荒谬!根据真正科学的观点,动物的发展经历着一个由复杂到专化的过程,今天存在的动物是比过去更专化了。我相信这正如圣经所说,上帝创造动物,使之“各从其类”。我们所见到的自然选择过程,与其说是进化之力,倒不如说是神大慧大恩之功。曾记得,现在地球的气候已非太初之时的气候,挪亚时期的世界性大洪水带来气候的巨大变化。上帝以其大智创造人类以及大多数动物,使之具有充分的遗传选择,得以在气候大变化之后幸存下来。另外的一些,如恐龙,由于缺乏适应能力便绝种了。今天,有一些动物缺乏适应能力,如热带鱼、极地动物等,也只能生活在狭窄的气候带内。正是自然选择,使上帝创造的原始群体得以生存下来。因此,自然选择从一开始就对群体的基因起着作用。比如,斑点蛾的黑色形体在其自然选择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并使之成为这种蛾的标准形式。上帝在创造人类时,一定给予人远远超过需要的巨大潜力,亚当一定具有充足的遗传潜力,使今天人类的所有种族各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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