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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猿性”的人

 汪葆夫书馆 2016-09-15

猿性”的人

(2010-02-06 20:31:32)
  有一件事,即容易被人看透,又总也不明白,就是: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些人,心甘情愿地将自己看为“畜牲”。若有人说他们是“畜牲”,他们必定认为是骂自己而火冒三丈,但他们却总甘心与牲畜为伍,不但自认为是牲畜的亲戚,出言吐语、行事为人也常与牲畜一般无二。他们否定一切真理,任意贬低与他们不同的观点,从不反省,又常常强词夺理、信口开河,且言语粗鄙、毫无教养。他们容易被看透,是因为他们的思维极其简单——就如同强盗不承认法律——他们抨击一切能指出他们错误的真理,原因是他们在自己的极度错误与虚妄中的执拗已经膨胀到狂傲不已的地步,使他们永不认错,甘愿降低自己的身份来迎合他们所咬定的歪理邪说,用他们所标榜的—— “进化”——认知观来形容:他们是人,是很“猿性”的人!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在于人有“是非观”而动物没有。人的是非观使人乐于钻研,愿意研究真理以便明白什么是真理及其为什么是真理,人的是非观也使人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并且乐于帮助他人,还能使人思考并明白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动物的价值却仅在于动物的生活或肉体的哪一部分能给人类带来益处比如食物、药物、观赏、保护生态平衡等。明明这个世界中许许多多环节都突出了人类与众不同的特殊地位,偏偏有那么些人非要自贬身价,把自己看为动物的同类,他们的想法是不可理喻的。

  我们不可能想象一只猴子闯进一户人家,会把屋子打扫一番,收拾整齐了再小心关好门离开,也不能想象它会把桌上主妇为一家人准备的饭菜放进碗柜或冰箱。即使是跟跟主人混得很熟的一只狗,饿极了也指不定折腾出什么麻烦来,何况猿猴呢?人却不同,尽管现在“顺手牵羊”频发,人依然有“瓜田不纳履,桑园不整冠” 的基本道德认识,依然提倡“以顺手牵羊为耻,以拾金不昧为荣”。换作猿猴,非但连人手中食物都要抢,甚至发生过山中的猴子因游人不肯给猴子食物而被猴子推下山的惨剧,怎么指望它们懂得什么是“荣辱观”?同猴子讲法律,就象对狼讲仁慈一样可笑。

  现代科技也明明从无数领域特别是医学与遗传学方面推翻了人与猿的所谓“远亲关系”,偏偏那些顽梗到底的人在根本拿不出任何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很“猿性”地一口咬定自己是猿的亲戚,让人无可奈何。

  如果说“进化论”是在“创造论”之外另有一个猜想,来研究生物的起源,这本无可厚非,在科技发展到如今的阶段,“进化论”根本已经不适应科学的进步,早该被另一个更合理的猜想所取代,而不应当继续抱残守缺,死咬着一个充满错误的过时的科学假想。

  有人曾说,一群猴子玩打字机兴许碰巧能打出一首莎士比亚的短诗。可见这些人根本不懂什么是数学概率,更没有真的做过实验。猴子在打字机上的胡敲乱打,毁掉打字机的概率远远超过打出一句短语的概率,更别说打出一首短诗。但再愚笨的人,多教几遍也都能学会某种技能。特别是音乐家,几个音符在他们手中能化为美妙的音乐,这是猿猴永远也做不到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有人非要与猿猴“攀亲”呢?原因只是,他们不信宇宙间有神,所以他们用“进化”当作自己的“神”,把自己的“人格”降为“猿格”。这类人,不说他们“猿性”都找不出合适的词来形容他们。

  所以在公元前900多年,所罗门曾做诗说:“我心里说,这乃为世人的缘故,是 神要试验他们,使他们觉得自己不过象兽一样。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 ”(传道书3:18~19)在近三千年前,古人就已经发现人与动物之间微妙的联系,但同时也指出人与动物有着根本的不同。谁知到了今世,竟真的出现了故意混淆人与动物之间界限的人类,公元一世纪,犹太渔夫彼得就形容这些人说他们“好象没有灵性,生来就是畜类,以备捉拿宰杀的。他们毁谤所不晓得的事”(彼得后书2:12)。可见古人至少从未将自己看作动物,甚至明确了人与动物之间的区别。反倒现在某些人,对真理一知半解,就狂傲自负,一副“唯我独尊”的模样,听不进别人的一点劝告,又不肯认真钻研,反而宣扬他们的歪理邪说。他们不但自己作恶,只顾享乐,还喜欢别人也作恶,同他们一样,又逼迫那些不肯与他们同流合污的人。说句难听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了。他们可以不信,但并不等于他们不信的事物会因为他们的不信而不存在。如果他们真的是猿,他们就没有罪了,但他们又说自己是人,所以他们的罪更重了。时候要到,这些“人猿”所欠的债,自然有向他们追讨的,他们的“猿性”并不能使他们免受他们作为“人”时所行的恶,正如彼得说的“正在败坏人的时候,自己必遭遇败坏”(彼得后书2:12)。

  “人猿”们,走着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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