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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

 az123-4 2016-09-27
时间:2016-09-26 14:34:00作者:郭树合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济南9月26日电(记者郭树合)今天上午,山东省检察院机关召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动员会,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省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动员会精神,对省院机关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进行动员部署。省院检察长吴鹏飞参加会议并讲话。

  吴鹏飞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正确认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有利条件、切实增强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司法责任制改革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据悉,今年9月初,山东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9月7日,全省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动员会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单,要求以遴选出员额法官检察官作为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本标志,自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底,分三批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一批,淄博、聊城除首批试点院外的其他基层院,今年10月底前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第二批,省院、铁检分院及其基层院、淄博聊城之外的15个市院及其基层院,在2017年1月底前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第三批,因换届等原因延后的市县区院,在2017年5月底前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按照省委提出的“统筹安排、分批推进、压茬进行、以上率下”的改革要求,省院机关在第二批中率先推开改革,为全省检察机关作出样子、当好示范。

  会议对省院机关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作了总体安排,即10月底组织统一考试,11月上旬完成考核考察工作,并按照1:1.2的比例,将省院机关员额检察官推荐人选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会议要求要坚守员额比例,省院首批检察官遴选入额比例控制在35%以内;要严格入额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真正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工作勤奋、敢于担当的人员选入员额;要将检察官员额配置在办案岗位,按照省院制定的《检察官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明确检察官设置的原则、标准、岗位,遴选入额的检察官要全部充实到办案一线,最大限度满足司法办案需要;要加强政策解读,创新思路措施,拓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发展通道,努力使广大检察人员形成良好的职业发展预期。

  会议要求,省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正确看待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服从组织需要和岗位调配安排,决不允许发表对中央、省委决策不负责任的言论;决不允许在改革过程中弄虚作假、拉帮结派;决不允许当面不说,通过微博、微信在网上乱说,引发负面影响和舆论炒作;决不允许私自接受采访,引发媒体误读、误判改革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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