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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八字柱位的阴阳属性断早年丧父

 长生山人 2016-09-27
“愣头青八字命学系列学术文章之二(文/愣头青)”还在不断整理补充中。今晚整理到“八字柱位的阴阳属性及原理应用”之一,现在摘录其中一些内容贴在博客中:
八字推断为何需要“逻辑顺序”,因为八字是通过五行干支的生克制化、刑冲破害关系进行类象分析推断的。八字的“四个柱位”分别对应4组不同的变量单位,如年月日时的天干分别是“甲戊甲癸”,当要进行具体类象分析推断时,因存在“生、克、合”三种作用关系,是先论生?先论克?或先论合?这时就涉及到逻辑推断顺序,此问题也是任一八字修习者在推断时都躲不开的基本问题。很多人研习八字多年,水平始终不高或不入其门,原因往往不是书看得不够多或少看了那一本八字秘籍,而是这些基础原理的认知问题。
八字推断是建立在阴阳“体用”的逻辑层面上展开分析的,当八字柱位的阴阳属性确定之后,按“用”阳“体”阴的基本原则,八字年、日柱属阳为“用”,月、时柱属阴为“体”,至此八字推断的逻辑顺序产生。具体运用上按阴阳的“体用”原理,年日柱属阳为用为动主生克权,月时柱属阴为静主制化权。如年月柱天干分别为“辛乙”及“乙辛”,在五行上虽同为辛金克乙木,但因辛金所处的“体用”位置不同,八字的推断思路完全不同。年月柱为“辛乙”可直接得出辛克乙的结论(辛在年主阳主动有生克权),年月柱为“乙辛”可得出辛对乙有制化作用而不论生克的结论(辛在月为阴为静主制化权)。我们借助十神类象来理解辛金因位置不同的生克制化关系,如辛为比,乙为偏财父星,“辛乙”组合是比在年为阳为用主动有生克权,乙在月为体为被克对象,结论可推断为早年丧父或父在年限(1-16岁)有重大灾难。如(年干比劫发用克月干阴体偏财父星):
乾造,壬辰 丙午 壬子 己酉,戊申运乙巳年丧父(命主13岁)
乾造,乙巳 戊寅 甲辰 戊辰,丁丑运己未年丧父(命主14岁)
“乙辛”组合为辛在月为阴为体没有生克权只有制化权,辛不会主动去克乙,除非满足辛行使制化权,才会构成早年丧父的推断条件,即必须大运或流年地支(刑冲破害)引动,文字表述为乙被辛所制。如(月干阴体比劫制年干发用阳柱偏财父星,女命以正财为父星)
乾造,庚子 丙戍 丙戍 癸巳,丁亥大运丙午年丧父(命主7岁)
乾造:壬午 已酉 戊子 甲寅,庚戌大运庚寅年丧父(命主8岁)
坤造:丙戌 壬辰 癸酉 癸亥,辛卯大运辛丑年丧父(命主1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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