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我们的推送】美国无人机监管政策对模型飞机的管理

 我让你依靠啊呃 2016-09-28

 


   

在FAA颁布的Part 107《小型无人机系统的运行和审定》中,明确说明其管理内容包括防止模型飞机对国家空域系统的安全性造成危害。本期我们将讨论:美国是如何定义和管理模型飞机的?

在Part 107概要中,对模型飞机的管理提出了两点说明:(1)Part 107并不适用于满足Public Law 112–95中第336节所要求的模型飞机。(2)Part107明确了FAA在Part 101的执法权,禁止模型飞机运行人危害国家空域系统(NAS)的安全。针对以上两点,我们将讨论模型飞机的定义及相应的管理要求。

1.模型飞机的定义

在《2012年FAA现代化和改革法案》(Public Law 112–95)第336节中,将“模型飞机”定义为(1)有能力在空中持续飞行;(2)在运营人视距内飞行;(3)处于爱好或娱乐目的飞行。

FAA强调,模型飞机的规定只适用于出于爱好或娱乐活动,不授权这类无人航空器系统商业使用。并给出了爱好或娱乐的例子:


2.
模型飞机的管理要求

FAA认为,无人航空器系统在美国属于法律法规所定义的“航空器”的范畴,同时无人航空器系统也可以简化为作为模型飞机的无人航空器系统(14CFR1.1.)。FAA还指出,无人航空器可以作为一个简单的遥控模型飞机用于娱乐目的或作复杂的飞行来完成监视等其他任务。由此可见,FAA定义的“模型飞机”并不是针对航空器设计或性能参数而言的,而是基于运行用途和运行方式等提出的无人航空器系统的一种简化概念

在Public Law 112–95规定的航模飞机概念下,当全部满足以下要求时:

  • 航空器严格限于爱好或娱乐使用;

  • 航空器运营与以社区为基础的安全指导方针一致且在授权组织规划内;

  • 航空器重量限制在55磅内除非通过了授权组织执行的设计,结构,检查,飞行测试以及操作安全规划;;

  • 航空器运营不会干扰且避让所有有人机;

  • 当距机场5英里内飞行时,航空器运营人向机场运营人和机场空管塔台(若有空中交通设施建立在机场内)提供预先运营的通报。

该类模型飞机可以豁免Part 107的管理要求。FAA在2015年2月修订咨询通告AC 91-57A《模型飞机运行规则》,为该类无人机运营人提供指导。此外,在Part 101中的E分部规定了模型飞机的特殊规则,强调了在按照Public Law 112–95中第336节定义的模型飞机,运营人必须保证其运行不能危害到国家空域系统的安全性。

同时,FAA仍保留对模型飞机的执法权,如果模型飞机运行危及国家空域系统的安全,FAA依然有权采取执法行动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运行商采取措施。并且,无人航空器系统的操作(包括模型飞机)必须按照FAA规定的空域要求运行,具体包括空域的特殊飞行规则和航行通告(NOTAM),包括其定义的飞行管制区(TFR)。

基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1)美国适航体系中定义的“模型飞机”是基于运行用途和运行方式的一种定义,其本质仍属于无人航空器系统。(2)模型飞机可以豁免Part 107的规章要求,但运营人必须保证其在国家空域系统内的运行安全性,FAA对其仍具有执法权;(3)在本质上无论是模型飞机还是无人机系统,美国适航体系的核心都在于,通过对小型航空器运行的限制(包括运行方式,运营人资质等方面),确保对空域系统内的载人航空器以及地面的人员财产不造成额外的风险。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