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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族群、种族和民族:在没搞清楚它们有啥区别前最好别乱说

 指间飞歌 2016-10-03

关于族群、种族和民族:在没搞清楚它们有啥区别前最好别乱说


来源:凤凰国际智库



文章来源:微信号“国关国政外交学人”

编者按:现实中,人们常把种族和民族、族群与民族相混淆。 国际金融论坛(IFF)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全球治理中心主任庞中英在本文从多个角度探讨了族群、种族和民族这3个易被混淆的基本概念。另外,庞中英教授还特别分析了现代民族概念的3种基本含义(政治、文化和经济)、民族形成的两种不同的路径及其动态性、与民主和公民身份相联系的现代民族的根本性质,最后提出了关于民族的新界定。

作者:庞中英/  国际金融论坛(IFF)学术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全球治理中心主任

为了加深对国际社会中民族与民族国家的认识,有必要严格区分族群、种族和民族这样3个经常被混用的概念。在现实中,人们把种族和民族、族群与民族相混淆,问题之严重已到了必须正视的地步。

例如,把前南斯拉夫(如波斯尼亚的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穆斯林族)、前苏联的各族群、非洲国家卢旺达(胡图族与图西族)、中东的巴勒斯坦人与犹太人、斯里兰卡的僧伽罗人和泰米尔人等的民族或族群冲突称为“种族冲突”。

这种混淆实在是一个很大的错误,因为上述国家内部的冲突不是什么种族冲突,而是族际冲突,英文叫作ethnic conflict。

由于翻译和历史等原因,汉语中的“民族”一词含义极为复杂,所以它不仅包含了英文等西语的民族(C na-tioW、族群(ethnio group、民族的少数(na-tional minority、人类共同体(human com-munity)等含义,而且经常与种族一词相混用(当然这种现象不仅在中文中有,在其它语言中也存在)。

为了深入研究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本文认为需要廓清民族的含义并把它与族群、种族等概念加以明确区分。下面首先从语义学角度入手对族群、种族和民族等概念做一具体分析。族群。英文是用ethnic group或eth-nie来表达的,它与nation(民族)既有联系又有不同。

权威的《韦伯斯特新20世纪词典》(未删节本)第2版是这样解释ethnic一词的:作为形容词:

1、与民族或集团有关的既非基督徒又非犹太教徒的、异教徒的,这里译为“异教徒的”

2、人类由于习惯、特征、语言等相互区分的集团的,这里译为“族群的”或“人类集团的”。

有时ethnic一词可作名词:

1、单个的未开化人或野蛮人或异教徒;

2、由习惯、特征、语言等相互区别的人类集团的成员,特别是指一个大的共同体中的一小部分或少数民族集团(na-tionality group)。

研究民族和民族主义的著名英国学者斯密思(Anthony D. Smith)使用了ethnie或ethnic community一词,以区别于na-tion,他给ethnie下的工作定义是:一个具有名称的有着共同祖先和传说、共有的记忆和文化因素的人群;一种与历史的领土或家园有关的联系;一个团结的度量。

可见,ethnic group (ethnie)中有中文的“人种”的因素(如在生理和生物特性上的差异),但它所表达的主要是由于人们在宗教信仰、语言、习惯等文化上的差别而形成的人类集团,这种集团还不能说是na-tion(民族)。

它可能尚未形成民族,也可能正在上升为民族,也可能是永远也不会变成民族的人们,例如塞顿一沃森(HughSeton-Watson, 1977)所研究过的散居民族(DiasporaNations,诸如华人、犹太人和马来人,因为这些人已分属于各个民族,认同于新的国家、成为民族的少数,但又保留着独特的原有的ethnicity,我在这里把它叫作“族群”(可以是广义民族的一种),民族和族群不分反应了中文在表达丰富多采的人类集团的差异性上的贫乏,拿不出其它的术语表达这种与英文nation不同的族(民)类共同体。

 

 

 

在我国的许多文献中,ethnic一词几乎都不适当地,或严肃地说是错误地被译为与“种族的”有关的中文,即主要从“种”的角度去理解ethnie,这正是导致上面提到的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国内各族群之间的冲突称为“种族冲突”的一个直接原因。我认为,当代世界存在的族群是指那些包含:

1、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尚未被融合或统一到与国家的界线大体一致的民族(C na-tion)里的“民族的少数”或“少数民族,他们具有许多文化上的共同特性。这种族群在今天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包括一向被视为典型的西欧民族国家中都存在;

2、在一个多族群国家(请注意,我没有用“多民族国家”的习惯提法),构成其民族Cnation)基础的所有族群的总称。

在这个意义上,不论是占支配地位的集团(domi-nant ethnie,即所谓主体民族)还是处于少数地位的集团(所谓少数民族),均是族群,而非民族。

例如汉族也是中华民族中的一个族群,虽然她占中国人口的绝对多数。把民族与族群的概念加以区分,对于国际关系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为国际关系的一个主要行为体是民族国家,相应地,国际关系研究有必要深入到民族和民族国家构成要素即族群的分析。

民族内部的族群的运动(当代民族主义的特征)正是民族和国家发生变化的原因,从而影响到整个国际体系的变化。对国际关系研究来说,需要特别注意到的国家是那些在族群成分或族群关系上比较复杂的国家。

如果一个国家包含了许多族群但却实现了各族群之间的和睦与融合(一体化),进而产生了一个为各个族群所认同的超越了传统的人际联系纽带的新民族,即在族群上多元的民族(heterogenous nation。

我认为,这种民族的形成实际上使民族性(Cna-tionality)超越族群性(ethnicity,民族性超越不了族群性就会导致极为严重的国家结构内部的族群冲突,后面将论述)。此类民族在今天的世界屡见不鲜,而且随着人类交往的全球化(文明和文化的交融化合)会更多地出现。例如中华民族、新加坡民族、美利坚民族、马来西亚民族(由土著马来人、华人和印度人等组成)、津巴布韦民族、毛里求斯民族等等。

因而这些国家与那些由同质族群构成的民族(即一个族群直接成为一个民族)国家一样为民族国家;相反,如果一个内部族群异质程度较高的国家没有成功地实现民族和解和民族塑造,不能产生一个为各不同的族群所认同的新民族,那么这种国家则是一个缺少民族基础的分裂中国家(disintegrating state即存在着严重的族际冲突,有的甚至发展到兵戎相见,例如在波斯尼亚发生的令人发指的族群间的屠杀和战争,卢旺达、布隆迪的“族群灭绝”。

苏丹的南北冲突,利比利亚、斯里兰卡、扎伊尔的内战等。分裂中国家不是民族国家甚至其主权都是残缺不全的,这使我们不得不提出这样的观点:当代世界上一些国家并非民族国家,在今日组成联合国的185个成员中,虽然它们都是主权国家,但不能说它们绝大多数属于民族国家。

今天的世界可以说是由民族国家和非民族国家两类国家组成的,其中民族国家又分为单一族群的民族国家和多元族群但单元民族的国家(例如中国)。

所谓非民族国家就是那种多元族群又缺少单元民族的国家,非民族国家在今天的世界继续面对着巨大的合法性危机种族。种族在英语中是用race来表达的。

上面提到的韦氏词典是这样解释“种族”的:

1、人类的主要生物学划分,即用肤色、头发、身体结构等的差异加以区分的人群,许多人种学家认为人类只有3个大的种族划分;

一是高加索((Caucasian,在广义上又称白种人;二是尼格罗人(N egroid,广义称黑种人;三是蒙古人(Mongoloid,广义称黄种人;其中每一大类又分为若干小类。这个术语具有非科学的含义,已经被更科学的族群(ethninc group)所取代。

2、主要指在遗传基因(gene)上不同于另一些人的人口这是一种现代科学用法;

3、指属于一个族群集团的感情;

4、在较宽泛的意义上与血统(breed> ,宗族(firmly、人群(people、部落(tribe ) ,民族(nation)等混用。

由此可见,“种族”一词主要或首先是一个生物学概念,如果用到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它就具有了特定内涵,例如30年代德国希特勒上台后推行的法西斯主义,就是以种族主义为基础的,宣扬德国人是亚利安人的后裔,是优秀的种族,世界上其它民族都是劣等种族。再如,1948 -1994年之间的旧南非实行臭名昭著的“种族隔离”;再如在美国存在的白人对黑人和有色人种的事实上的歧视。把种族一词界定为一种生物现象是正确的,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在整体上具有共同的起源和共同遗传体质特征的人群,而不考虑其是否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习俗和共同的族籍。

因此,种族可能被误用为“民族”或被认为等同于民族(如所谓南非的白人组成一个白人民族),这些都是错误的、是出于特定政治目的,并且是十分荒谬的。考虑到“种族”与“族群”在使用上的接近、混用和误用,本文的一个任务就是把“种族”与“族群”、“民族”加以明确区分。

需要指出的是,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不能轻易使用“种族”一词,更不能用它来代替“族群”和“民族”,否则将会导致许多难以克服的矛盾。

例如,许多人在谴责冷战后非洲的所谓“部族冲突”或“种族冲突”时,甚至把这种冲突的根源归结为民族主义。

实际上他们首先就没有搞清,在非洲发生的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冲突,能否在概念上把它们归结为是“种族的冲突”,能否把它们看成是民族主义泛滥的结果?

我认为,非洲发生的冲突属于国家内部各个族群之间的冲突,而绝非种族冲突,这些族群冲突的根源恰恰不是民族主义而是族群主义,是对民族主义的一种反动。非洲重新出现的族群冲突表明了两点:

一是上面提到的在独立以后国家竭力塑造民族(the formationof nation)的进程中断,民族国家最终没有形成;二是族群主义取代了民族国家塑造的民族主义,导致非洲历史的一大倒退,这是一个历史的悲剧。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由于民族主义对非洲来说仍然是一个巨大的具有积极意义的东西,所以最好不要把它与部落主义和族群主义相混用,也不要把非洲正在发生的这种历史倒退概括为“部族民族主义’。

民族。英文的nation一词是从拉丁文natio派生出来的,一种解释是以出生共同体为特征的人类集团,即在特定地理区域的人类集团。

另一种解释是拥有相同的祖先的部落或人群集团,在古罗马,居民(citizens)并不构成民族,因为民族这个词主要用来称呼外部部落。

 

在中世纪,古条顿人(Teuton)和异教徒部落被称为民族。在现代开始时,民族专指文明的民族如意大利人、法兰西人和英吉利人等生活在欧洲一定区域的人。

至于natio,上述韦氏词典认为又来自希腊文的nasci的过去分词natus,意为“诞生”(to be born,一般有以下几个含义:

1、一个稳定的、历史上发达的有着共同领土、经济生活和特定文化与语言的人群共同体(community of people)

2、一个单一政府治理之下的联合起来的在一块土地上的人民

3、一个人群或部落,Cb)属于一个同盟的北美印地安人,例如当时存在的印地安六民族(Indian Six N ations ),这个部落的领土

4、以前在欧洲的大学里,主要根据学生和学者的出生地进行的人群分类。可见,民族一词在西文中有着复杂的含义

除有所接近“族群”的概念外,绝不等同于“种族”,所以那种把“民族冲突”等表示民族间关系的术语叫做“种族冲突”就是从字面上看也是错误的。民族可由两条不同的路径形成:一是与血缘文化相关的人群集合,即属于一个在血统和文化上的人群(他们有可能不居住在一起)分享着一样的团结感,因而组成一个民族;一是与血缘无关,但与政治和政治认同有关的不同族群和语言集团的人民由于分享着同样的团结感而组成一个民族,例如在瑞士。

 

 

在政治上,这样两种不同的民族形成路径会产生出不同的结果。马克思认为:“古代各国的部落建立在两种方法上:有的按氏族,有的按领土。

按氏族特征组成的部落,比之按领土特征形成的部落,较为古老,而且前者几乎到处被后者排斥’。恩格斯把氏族特征组成的部落称为“血族部落”,把按领土特征形成的部落称为“地区部落’。

马恩在这里实际上指出了民族形成的两个历史起源以及由此形成的两大民族之间天然的排斥和冲突关系,我认为它对于认识今天世界范围的国内族际冲突及其国际化问题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事实上,在欧洲,东西方的民族概念就是这种民族形成路径差异的必然结果。东欧(包括中欧)的民族概念是基于用种族、语言、传统或宗教来界定的共同的文化的族群民族;而西欧的民族概念与此有很大的不同,它是基于国家、领土、公民身份和政治原则来界定的宪政意义上的民族。

这一重要区别往往不为我们重视。如前所述,族群还不等于民族,但如果一个族群取得了国家地位即拥有了自己的政治组织形式(因为任何族群都处于具体的国家中,所以族群分离可能是和平的,但迄今为止的世界历史所积累的事实绝大多数是流血的、暴力的,成功者大多属于帝国解体的产物)。

那么,这时族群就转化为民族,即族群民族(ethnic nation一个族群要求上升为民族(分离主义或统一主义,前者是脱离一个民族,后者是要求把属于另一个民族的本族群成员统一过来,收复族群所有的领土)。

这种族群民族一旦成立必然要依据族群的标准来思考问题和制定政策,例如族群的同质化,族群的纯洁化运动,排外的思想和行动等。

所有这一系列的思想和行动构成了民族主义或确切地说是族群民族主义。

我们今天在东欧、高加索、中东、黑非洲及亚洲都能感到族群民族主义的巨大破坏力量(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族群都希望上升为民族,并形成以族群民族为基础的所谓单一民族国家,有的只是希望获得更大的自治权利并更多地参与决策)族群意义上的民族概念必然特别强调民族构成的一系列客观的共同性。特别是共同的语言和文化特征以及具有关键作用的血统,例如由于德国近代区别于英法,落后性与现代性极为奇特地混合,德意志民族的自我意识从一开始就是与浪漫主义传统即文化民族主义相联系,而不是同西欧那样启蒙运动传统即立宪民主相联系的,相反,则是同文化、血统密不可分。意味着文化、血统共同体的yolk一词在德国历来便被当做英语nation的同义词。

在纳粹时期,yolk一词的种族主义色彩浓得无以复加,二战后情况有了一些变化,出现了用nation取代yolk的迹象,但还非常不够,如在对待外来移民问题上的做法仍反映了德国意义的民族概念。

从60年代到70年代开始,西欧涌进了大批来自地中海等地区的以穆斯林为主的客籍劳工(guestworkers,由于不能有效地反遣这些外来移民,加上许多“客劳”的家庭子女要求团聚,因而西欧国家面对着如何处理这些移民的问题。

德国特别强调血统主义(jussanguinis)或血统原则,以父母国籍决定子女国籍的规定作为移民取得德国公民身份(citizenship)的基础,于是一些具有德国祖先或血统的移民立刻就取得德国公民身份,不管这些人来自何方,会不会讲德语,而在德国生活了3代的有着合法居民身份的土耳其人却不能取得这种公民身份。

德国的这种处理移民的方式不同于法国,因为法国主张同化外来者,这使得移民问题相对比较容易得到解决。德国在1989年重新统一前后,yolk一词又重新走运,各种排外情绪和新势力再一次抬头。

还需指出的是,斯大林定义的民族基本上属于族群或族群民族,在他所指出的民族的几个特征中,除了共同的经济生活这一条外,完全符合族群民族的标准,反映了中东欧民族形成的实际。

立宪意义上的民族特别强调一块国土(country)上的所有人口(population)为一个民族,以宪法为基础的立宪民主制以及相应的政治文化是民族之所以为民族的关键因素。

大西洋传统的民族就是这样根据自由民主的要求定义的,与国家即民族的代表机关或政治组织形式有关,所以民族就成为一个由共同的法律管辖之下的个人的联盟,并且由法律所赋予的代表大会来代表,所以一个民族的团结和认同来自政治组织。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由不同的族群、种族和文化宗教背景的人所组成的移民国家美国存在一个美利坚民族。

在《美利坚独立宣言》和《法国人权宣言》中,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超越了传统族群界线而要求形成一个新的民族的声音,它们明确地规定了具有不同身份、血统和文化的人只要认同于共同的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那么这些具有在经济上无法分割的联系的人群就组成为一个民族。

这种新民族是人类一体化道路上的第一个里程碑,即融合了不同族群的民族的出现是人类一体化的第一个基本形式,它必然导致更高程度的人类一体化。正是这种民族形成的不同路径,导致了人们歧义叠出的民族界定,于是,文化民族和国家民族或政治民族的区分出现了。

最先提出以莱因河为界的东西欧(西欧包括美国在内)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民族和民族主义的德国著名历史学家迈内克(Fredrich Meinecke)把世界上的民族分为两大类型:

文化民族与国家民族(Kultur-nation, Staatsnation,文化民族就是操同一种语言和拥有共同祖先的人们、国家民族就是生活在同一个政府之下的有共同法律和官方语言以及宗教的人口,他们之间可能有着许多差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口越来越变得均质化。

研究民族主义和民族间交流的美国著名国际关系专家多伊奇(Karl W . Deutsch)提出文化民族与政治民族的划分,前者指历史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后者是拥有国家的群体,或已经产生准政府功能,有能力制定、支持、推行共同愿望的群体。根据他的概念,文化民族基本上是本文所说的族群,而政治民族则是诸如中华民族、美利坚民族等新民族,所有的主权国家都可以成为民族,即“国家就是一个控制了一个政权的民族’,就政治民族而言,多伊奇显然把大西洋的对民族与国家不加区分的传统重复了一遍,即民族就是国家而国家也就是民族。

另一位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斯纳德(L. L. Snyder)在迈内克的观点下发展出欧洲存在国家民族(state-nation)和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两类共同体,前者如英格兰、法兰西和美利坚是在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形成的,是指超越了族群差异(ethnic differences)的民族,而后者如中东欧国家,则是族群与政治疆界相一致,这就使欧洲一分为二:

由国家形成民族的国家民族和由民族形成的国家(na-dons formed by the state and states formedfrom nations。这种划分也适用于非洲。

不管是欧洲还是非洲,国家民族都需要塑造((building,欧洲的民族塑造经历了长期的过程,而非洲的新民族塑造则很短促,还是一个民族的胚胎。

今天看来,这一观点具有重要的意义,非洲的民族塑造过程虽然正在经历着族群(音日落)势力抬头的打击,但这不过是历史的暂时倒退。民族终究要战胜族群即超越族群,亦即非洲的国家民族仍将得到发展,例如90年代新南非的诞生就说明了这是一个大趋势。当然如同中东欧一样,在非洲,一些没有塑造出民族的国家解体后,可能会出现一些族群性质的民族国家。

与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并存的还有另一种民族没有引起学者们的注意,这就是本文提出的经济民族(economic nation ) 斯大林民族的定义虽然有各种不足,特别是它没有包括西欧大西洋式的政治民族,但这个定义有几点是十分重要的。

第一、它揭示了“民族是由不同的种族和部落的人们组成的”,明确地把民族与种族和部落加以区分。

第二,它重视经济因素在民族形成中的作用,“共同的经济生活、经济上的联系”对人们组成一个民族起着巨大的作用。

我认为,民族是历史上人们在由于劳动分工的形成而形成的经济共同体,所以民族本身也是一个经济概念,没有人群在经济上的共同性和经济统一,也就没有民族。经济民族是与政治和文化民族有关系的。

就政治民族而言,国家在塑造民族的同时,也在塑造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和国民经济以及统一的对外经济关系,因而也就在经济上加强了政治民族。就文化民族而言,人群在血统、语言和传统等上的一致,无疑为他们之间的经济交易提供了方便和效率,节约了交易费用,从而加速了此群人的分工和市场的形成,而经济联系的密切又会大大促进文化上的共同性。

当民族的政治组织形式的国家产生后,国家会主动地加强民族在文化和经济上的一体化。总之,国家通过加强经济民族的形成而加强其合法性,进一步促进民族认同的形成。

埃及著名经济学家、依附论的代表人物阿明(CS . Amin)指出:“民族的先决条件是人群的共同语言和文化以及同一地域。而且,首先是意识到这种文化的相同,即使这不是完美的,这个‘省’与那个‘省’之间有不同的方言或宗教信仰。国家的先决条件是民族(集团),但要超过它。

除上述特点外,还有一个社会阶级来控制中央国家机构并保证居民生活在经济上的统一,在这个时候,就是说当这个主导阶级组织剩余产品的生产、流通和分配而使各省的命运结为一体时,国家就出现了”。

“如果民族相同性没有达成,或者尚无经济统一,那么,我们看到的就是一个帝国,而不是一个民族’。

本文认为,区分政治民族、文化民族和经济民族的重要意义在于认识民族与民族主义的性质和国家与民族的关系,它对于我们分析民族和民族主义因素在国际体系中的作用有着重要意义。

民族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它可能是一个政治或文化或经济民族,但当一个民族无论通过哪条路径一旦形成,它就是一个综合政治、经济与文化因素在内的人们共同体。在我看来,民族一词的关键在于“民”,而族群一词的关键在于“族”。因此,区分这两者的不同和差异对于我们具有关键意义。台湾学者赵刚先生在《新的民族主义,还是旧的势一文中有一个观点:nation更正确的中文翻译应是“民体”即由公民或进步人民所组成的集结体。民体或许能降低“民族”这个传统翻译所承载的“种族”或“族类”的保守涵义,但为了沟通的方便,仍可用“民族”这个约定俗成的翻译。

这一主张是很正确的。全面地理解中文的“民族”,它确实包括了“人民”和“族类”两种含义,是由“民”和“族”两个东西化合而成的。在近代引入中国,它反映了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因为中国境内的汉族等其它“少数民族”都应是英文的ethnic group而非na-tion,但由汉族为主体结合了其它少数族群的中华民族却是一个nation。这使得中文不得不用“民族”一词涵盖这样两种在性质上有很大不同的东西。可以说,中文的“民族”是一个广义概念,它导致了人们在讨论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时更加不能有一个基本一致的民族概念。

我认为,“民族”的核心含义在于强调它是由“公民”而非一般的“人们”(他们中可能包括臣民或根本没有公民权的无产者、奴隶和妇女或有居留权但没有公民权的外国人)组成的团结与认同的组织形式,因此其核心在“民”。这是我们对法国大革命以后民族主义在世界范围的发展所进行的仔细研究的必然结论。

正是人民要求从臣民变成公民,从被奴役者变为国家的主人(不管形式还是内容),从没有基本的人权到获得基本的人权,才把君主(他并不在乎自己的臣民是否具有共同的民族性,他只要求臣民能服从)国家转变为民族国家,把封建国家转变为资本主义的共和国,“西欧资产阶级是以国家的名义分享或获得全部权力的。因此,国家不再是国王、国王的领土和国王的臣民。更确切地说,国家这时由公民(仅指19世纪末叶以前有财产的公民)组成。

正因为如此,许多学者认为“民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政治概念。从15世纪始,民族一词在西欧被愈来愈多地用于政治目的。

按照百科全书派狄德罗的经典定义,民族就是指在某一给定的领土上,在共同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下生活的居民。关于民族的这一政治概念界定了并包含着“公民社会,’(市民社会),即有权参与政治、分享主权的公民集合。

韦伯(Marx Weber)认为,民族甚或族群不是有力的分析性概念,一而再地我们发现‘民族’这个概念导向政治权力。

我认为,现代民族之所以为政治概念,是因为:第一,民族是与“民主”联系在一起的概念,没有民主也就无所谓民族,即民主塑造了民族。

对于多元族群的国家,要想塑造民族(包括象欧洲联盟这样的超民族国家体),唯一的途径是实现各族群之间在新的基础上的联合,也即在民主的基础上由人民自主地选择命运与共的各族群新的结合形式。

任何违反了民主原则的族群结合都对民族塑造和民族形成产生副作用。苏联解体的一个深刻教训是:对于多族群国家来说,如果没有形成一个真正克服俄罗斯族群的民族主义(沙文主义)和少数族群的民族主义进而真正形成一个超族群的苏联民族,国家的解体则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与民主相关,民族是由“公民”组成的,即作为集体的民族是由个体公民组成的,没有公民也就谈不上民族,民族认同最重要的标识是其成员具有“公民身份”,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确实是一个近现代概念,它是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的结果。民主和公民这两者都是与国家分不开的,民主导致一个人民的权力或人民的统治亦即民族的国家,而民族国家又保证了民族成员的公民身分,从而奠定了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和主权的渊源。

与此不同,“族群”一词则主要是一个文化概念,那些主张民族是一个文化概念(以区别于国家,因为国家是一个政治单位和政治法律概念)的人,他们所谓的“民族”其实都是指族群,一种与共同的“血与土”、“历史与传说”、“宗教与传统”、“方言与土语”、“共同价值观与观念”等因素导致的人民的结合,它的历史极为悠远,否则我们到哪里找其“文化”因子呢?

至此,我们可以将民族的概念作个小结:

1、承认民族的多样性存在,但认为世界上大部分民族是由各种不同的族群联合而成的,亦即民族是一个比族群更大的人类共同体。

2、民族是一个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政治概念,但民族与国家的关系由于民族形成的不同方式而不同,对于由超越了族群(血统与文化)得自于政治组织和经济联系而结成的个体之间的联盟,国家在逻辑上优先于民族,民族是通过国家来表达的;对于族群民族来说,民族必然优先于国家,国家不过是民族的政治组织形式。

3、因此,在历史上和现实中,我们发现了两种不同的民族,融合了不同族群的民族(民族1)和干脆就是由单一族群构成的民族(民族2)。

就民族而论,在各族群的融合过程中,加入进了各种非民主和不平等的因素,在一些情况下可能还有暴力,这使得民族形成过程并非田园诗,而是存在着许多不和谐。正是这个原因,今日号称为典型的民族国家者也能发现尚未融合或异己的族群,在一些国家更严重,这是民族面对的问题。

单一族群的民族是近代民族主义发展的结果,一些这样的民族由于规模小、经济效率低,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面对着如何生存并求得发展的严峻挑战。

4、不管那一种民族,都是一个人类生存发展的共同体,是人的一个大的联合会,亦即民族是具有共同性的人们的结合。

5、民族是一个动态的进程,由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种原因造成的族群的生生灭灭,以及它与别的民族和族群的融合或分离,使我们无法找到凝固的永恒的民族。

今天世界上存在的民族不同于历史上的民族。民族的形成就是从异质向同质转化的过程,也即民族是人类的一体化和组合的一种形式。

我们在今天的欧洲看到了由15个民族组成的更大的民族,即欧洲民族的欧洲联盟,它展示的是其它地区未来的前景。

人类的一体化进程必将向前迈进一大步,较小的民族通过联合和结合而转变为更大的民族的一部分;我们也能看到跨国的劳动力和人力资源的流动(例如数量空前的移民劳工)已经和正在改变着许多国家的民族构成和人口结构。

这样,一个国家如果要保持经济繁荣和政治上的宽容,或迟或早都得给予这些长期滞留的移民以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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