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类型化思维服务审判品质提升

 songsgt 2016-10-04
类型化思维服务审判品质提升
2016.9.30人民法院报
宋良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类型这一概念来自于希腊语,最初被运用于中世纪教父时期神学家的拉丁文神学著作中,以后逐渐演化成一种解释方法。卡尔·拉伦茨教授曾提出:“当抽象——一般概念及其逻辑体系不足以掌握生活现象或意义脉络的多样表现形态时,大家首先会想到的补助思考形式是‘类型’。”德国著名法学家考夫曼也类似地指出:“概念而无类型是空洞的,类型而无概念是盲目的。”

    我国古代哲学思想中也包含了类型化的思想。《易·系辞上》云:“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类型化早已成为一种专门术语,并被各学科直接或间接地引入各自领域。类型思维作为与概念思维相对应的一种思维方式,在法学中的运用就是类型化的方式。类型化法律思维乃是在裁判上的共同见解基础上“全景式”地分类归纳,形成客观且可审查的特征。类型化法律思维方式的重要性对法官办案来说不言而喻,必将成为法律思维中一项重要的思维模式。法官可借助类型化思维在具体和抽象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有助于实现法的安定性与个案正义之间的平衡,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借力类型化思维厘清法律概念

    因法律概念、条款自身的抽象性、模糊性,常不能自动与案件事实相衔接,导致法官在精准把握法律概念时踌躇徘徊、困惑不解。此时,类型化思维对法官而言显得必不可少。通过类型化,使得不确定概念和一般条款变得更为具体、明确,尤其是使其能够与特定案件相连接。在实践中,类型化所列举的类型越详细,就越贴近社会生活,也就越能阐明法律文本的含义。在类型化的过程中,法官通过归类方式,实际上是对不确定概念和一般条款含义进行不完全、比较具体化的列举。例如,诚实信用原则具有抽象、不确定等特征,如何操作诚信原则,颇有难度。如果在具体个案中将其具体地进行类型化,将涉及适用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类案件,通过区分不同类型予以归纳与建构,明确具体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同时也可从功能角度出发,依靠层层分解的方式,清晰展现诚信原则适用的全过程,从而明定适用的语境和要素,将其转化为勤勉义务、注意义务、保密义务、情势变更、禁止权利滥用、禁止获取非法利益等类型,就可以使其更有针对性。

    借力类型化思维分辨法律行为

    立法者在立法时对各类法律行为采用类型化规定,这是立法技术的彰显。相似的法律行为可以从质的角度来分析,相似的属性既可能是本质的,也可能是非本质的,前者表现为事务内部稳定的必然联系,后者表现为事物外部易变的偶然联系,如果寻找到事物的本质属性加以类比,则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结论的可靠性。例如,当事人之间发生侵权行为之后,法官常常需要考虑的是确定该侵权是作为侵权还是不作为侵权。如果属于后者,则再思考究竟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先前行为等哪一种义务?在此基础上划分是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地面施工未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安全措施还是产品生产者违反法定召回义务?在前述法律行为的类型得以确定之后,才能据此准确确定适用相应的法律规范。

    借力类型化思维认定法律关系

    考夫曼指出,“所有的法律思维都是类型思维”。之所以注重类型化思维,是因为类型化思维是法官分析任何案件事实都要运用的思考方式。可见类型化思维在法律思维中的重要性。法律关系认定决定所适用法律、举证责任分配、责任的承担等并最终决定案件的定性,同样需要借鉴类型化思维方法。在分析用法律关系时,就其本质而言是事实认定。拉伦茨表示,“将某种生活事件归入某类型或某须填充的标准之意义范围中,其并非涵摄,毋宁为评价性的归类。”此种思维方式并不是通过定义的方法,而是通过法律规范所涉及的对象进行分类,从而实现法律规范的具体化。法官可在一定程度上借鉴类型化思维方法,对涉及对象进行分类,并最终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厘清事实及脉络。

    借力类型化思维适用案例指导

    类型往往都是基于社会生活实践进行的归纳、归类,其往往是对已经出现的案例类型归纳的结果。英国学者麦考密克曾深有感触地说:“类推的充分与否,依赖于新案件中的事实与先例中的有效事实的相似程度,而正是先例中的有效事实,构成了裁判规则和原则的合理基础。”法官在认定待决案件是否与指导性案例之间存在相似性时,就可以借助于类型化的手段对所需判决案例事实与指导案例事实进行对照,看两者之间的相似度。判断相似性的本质,单纯寻求形式推理的指引是无解的,它同样需要实质因素的考量来指引。王泽鉴先生曾说:“盖相类似者,应作相同处理,系基于平等原则,乃正义的要求。”通过类型化的思考,可以辅助法官寻找案件之间的相似点,从而为参照指导性案例提供基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