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李贺歌诗集序》

 海沤 2016-10-06
李贺歌诗集序

原文

太和五年十月中,半夜时,舍外有疾呼传缄书者,牧曰:“必有异,亟取火来!”及发之,果集贤学士沈公子明书一通,曰:“吾亡友李贺,元和中,义爱甚厚,日夕相与起居饮食。贺且死,尝授我平生所著歌诗,离为四编,凡二百三十三首。数年来东西南北,良为已失去;今夕醉解,不复得寐,即阅理箧帙,忽得贺诗前所授我者。思理往事凡与贺话言嬉游一处所一物候一日一夕一觞一饭显显然无有忘弃者不觉出涕。贺复无家室子弟,得以给养恤问。尝恨想其人,咏味其言止矣!子厚于我,与我为贺集序,尽道其所来由,亦少解我意。”牧其夕不果以书道不可,明日就公谢,且曰:“世谓贺才绝出于前。”让居数日,牧深惟公曰:“公于诗为深妙奇博,且复尽知贺之得失短长。今实叙贺不让,必不能当公意,如何?”复就谢,极道所不敢叙贺。公曰:“子固若是,是当慢我。”牧因不敢复辞,勉为贺叙,终甚惭。
贺,唐皇诸孙,字长吉。元和中,韩吏部亦颇道其歌诗。云烟绵联,不足为其态也;水之迢迢,不足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为其和也;秋之明洁,不足为其格也;风樯阵马,不足为其勇也;瓦棺篆鼎,不足为其古也;时花美女,不足为其色也;荒国堕殿,梗莽丘垄,不足为其怨恨悲愁也;鲸呿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盖骚之苗裔,理虽不及,辞或过之。骚有感怨刺怼,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乃贺所为,得无有是?贺能探寻前事,所以深叹恨古今未尝经道者,如《金铜仙人辞汉歌》,《补梁庾肩吾宫体谣》。求取情状,离绝远去笔墨畦径间,亦殊不能知之。贺生二十七年死矣!世皆曰:使贺且未死,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贺死后凡十有五年,京兆杜牧为其叙。
译文
大和五年十月中,半夜时分,屋子外面有一个紧急呼叫传递书信的人。我说:“一定有特殊情况,赶紧拿灯来!”等到打开书信,果然是集贤学士沈子明的一封书信,信中说:“我的亡友李贺,元和年间,情谊非常深厚,朝夕相处,一同生活。李贺临死,曾交给我平生所著诗歌,杂乱地分为四编,一共二百三十三首。多年来,我到处(迁移),的确以为诗稿已失去。今夜酒醉醒来,不能再入睡,就阅读整理箱中的书册,忽然找到以前李贺交给我的诗。回想往事,凡和李贺言谈、嬉游,每一处所,每一物候,每一早晚,每一杯酒,每一餐饭,都非常清晰,没有忘记的,不觉流泪。贺又没有妻子和儿女能够抚恤慰问,我常痛心地回想他这个人,回味他的话,(只能)仅此而已。你对我很好,替我为李贺诗集作序,完全道出诗作的来由,也稍微宽解我的心意。”我那天晚上没有做到用书信说明不能作序的理由,第二天,到沈公处致歉,并说:“世人认为李贺才华卓绝,超越前人。”推辞(此事)。过了几日,我深思沈公的话说:“您对诗的理解达到了精深美妙神奇博大的程度,而且又全部了解李贺诗歌的优点和不足。现在我真的毫不谦让地为李贺诗作序,一定不能契合您的心意,怎么办?”我又去沈君处道歉,极力说不敢为李贺作序的原因。沈公说:“你坚持象这样(不肯作序),这一定是轻慢我。”我因此不敢推辞,尽力为李贺作序,但是我非常惭愧。
皇室子孙李贺,字长吉。元和年间,韩愈也很称道他的诗歌。云雾联延不断,不足以形容它的风姿;流水悠远流淌,不足以形容它的情思;春色生机勃勃,不足以形容它的和畅;秋天清明高洁,不足以形容它的风格;顺风之船冲锋战马,不足以形容它的刚勇;出土文物,,不足以形容它的古雅;鲜花美女,不足以形容它的神采;已成废墟的国都和宫殿,杂乱的草木和荒坟,不足以形容它的哀怨悲愁;张口的鲸跳跃的鳌,牛鬼蛇神,不足以形容它的虚荒诞幻。大概(它是)《离骚》之流韵,思想虽然比不上它,语言或许超过《离骚》。《离骚》有感慨怨怒讽刺仇恨,谈到君臣治理乱政,时常用言辞来激发人的情感。而李贺的诗作,难道不是有这样的情况吗?
李贺能够探寻前朝往事,来深深叹息感慨古今未曾吟咏的事物,如《金铜仙人辞汉歌》、《补梁庾肩吾<宫体谣>》,追求形象不肯蹈常习故,摆脱开前人的文字痕迹,间或也有一些不能让人理解。李贺只活了二十七年就死了,世人都说:“假设李贺还没有死,稍微的用思想来丰富诗作,将《离骚》视作奴仆也可以了。” 李贺死后十多年,京兆杜某为他作序。
赏析
杜牧的《李贺歌诗集序》一方面肯定李贺歌诗是“骚之苗裔”,同时也指出他缺乏《离骚》那种“言及君臣理乱”,“有以激发人意”的思理。他说自己的创作是“苦心为诗,本求高绝,不务奇丽,不涉习俗,不今不古,处于中间”(《献诗启》)。这些话,可以看出他在诗歌理论上的主张和创作上的积极追求。但在创作实践上,他那些以华丽词藻写颓放享乐生活的诗,显然和“不务奇丽,不涉习俗”的主张是自相矛盾的。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