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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

 千善阁 2016-10-06
  汉代察举制度(官制)

  封建时代的统治者为了巩固政权和方便统治,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官吏选拔制度。在隋唐之后到清灭之前,主要用的是科举制度。而在科举制度之前,被主要使用的是汉代察举制和魏晋九品中正制。

  所谓的察举制,实际上是一种推荐制度。即州郡等地方长官在自己的管辖区内考察,选拔人才,按照一定的科目如孝廉,贤良,方正,秀才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中央政府推荐合乎相应标准的人才,经过适当的考核,授予官职。察举制的形成,大约是在西汉文帝到汉武帝期间。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成为主要的选官制度,但察举制仍旧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九品中正制衰落后,察举制在隋唐逐渐演变成科举制。有的学者认为,察举制是科举制的前身和母体。察举制作为主要选官程序的时间,达七八百年之久。

  汉代的察举,一般先由皇帝诏定科目。

  当时科目名类繁多,归纳起来可大致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常科,即常行或者经常性的科目,常科是指岁举性科目;另一类是特科,即特定或者特别指定的科目。

  常科主要有孝廉,察廉,光禄四行和茂才(秀才)。特科则主要有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有道,敦厚,尤异,冾剧,勇猛知兵法以及明阴阳灾异等等。限于篇幅,我们不能在此详细介绍。只是简单地说一说最主要的孝廉,茂才和贤良方正。

  按照孝子,廉洁之士的标准察举人才的科目,称为孝廉。孝廉是两汉最主要的察举常科。它起源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由董仲舒奏请而兴起。西汉时每郡举孝廉两人。但因为每个郡的人口差距很大,所以后来改成了按口率岁举的方法。全国每年所举孝廉数约为228人。(参看黄留珠《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简述》第98页)孝廉本人的身份以儒生为主。被举的孝廉,一般先在郎署供职。然后由郎官升迁为尚书,侍中,侍御史,或外迁县令,丞尉,再迁刺史,太守等。(至于这些官职其中的性质和工作在讲完这一章之后会详细解释)

  其次看常科中的茂才。西汉时称作秀才,东汉时因避光武帝刘秀之讳改为茂才。察举茂才,也始于汉武帝时。西汉时为特举,东汉改为岁举。与孝廉不同的是,孝廉大多是从未仕者当中选拔,而茂才中既有已仕官吏,又有州郡吏与被察举的孝廉以及太学生,平民等。茂才是比孝廉高一级的察举,所以每年的人数也是很有限的。全国总共也就20人左右,还不到孝廉的十分之一。

  现在我们谈谈特科中的贤良方正。它是特科中最主要的科目。所谓贤良方正,意为德才兼备的人。汉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下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询问政事得失,中者即授予官职。贤良方正作为科目,从这时开始,整个察举制度的正式产生也以此作为标志。两汉贤良方正科大多是在遇到月食,日食或者地震之后举行。因为古人认为各种灾害是上天对人间天子的谴责,遇到灾害天子就要开始招贤纳士,广开直言进谏之道,以匡正自己的过失。

  作为一种选官制度,两汉的察举制度与后来的科举制度相比有几个比较重要的特点:

  1. 它与学校教育没有紧密的关系。

  2. 以察举为主,考试为辅。先选拔后考核,经过测试也只有高下之别。

  3. 没有设立选官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

  4. 入仕,铨选,升迁,课考常常混为一体。

  察举制虽然对两汉社会的政治稳定,官僚阶层的更新换代等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这种制度本身以及实行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少缺点。

  比如一些人为了出名而被举荐,不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一些人钻察举制缺乏严格考试程序的空子,营私舞弊,滥用职权;一些人利用被举人和举主之间门生,故吏的私人关系,组成大大小小的私人集团,进而发展为各种门阀士族集团。所有这些弊端都严重威胁了封建选官制度本身的,初始的开放性和相对公正性,使面对一切吏民中贤者的察举制度最终被少数特权阶级的人所垄断。尤其是东汉后期,君王昏庸,外戚宦官专权,察举制度日益腐败。

  正如《抱朴子.审举》所批评的“台阁失选用于上,州郡轻贡举于下。夫选用失于上,则牧守非其人矣。贡举轻于下,则秀孝不得贤矣。故时人语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而产生于曹魏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在某种意义上也正是针对这些缺点而创造的。

  从隋朝开始的科举制.part.1

  科举,就是由国家设立科目,用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吏。这种开科取士的办法,从隋朝开始,逐渐形成制度,唐朝日益完善,宋朝通过改革获得发展,明朝达到鼎盛,清朝日益衰亡,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除。

  科举制在我国历史上实行了1300多年,可以写成专著,咱们在这里只做简单介绍。

  隋:春还秋往

  南朝时期,高门士族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他们崇尚清谈,没有实际处理事物的能力,并且赞扬纵情潇洒,国家日益腐朽。隋朝统一全国后,九品中正制已经不适合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人,充实到政府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加强中央集权,是当务之急。于是科举制应运而生。

  科举制在隋代,仅仅是萌芽状态。

  隋文帝设秀才科,隋炀帝设进士科。同时,开始控制家族门阀插手选官流程,大大限制了门阀的发展和权势,用科举来代替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把选官的权利收归中央。

  据《隋书.高祖纪》载,开皇二年(585年)正月,隋文帝诏举贤良。开皇七年正月,“制诸州岁贡三人”。开皇十八年七月,“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志行修谨是有德,清平干济是有才,以德才分科取士,这是隋文帝想变更以往以文章取士惯例的措施。

  这些虽然都是临时取士之法,尚未形成制度,但分科举人的特征,已经具备科举制的雏形。

  隋炀帝设进士科。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其本意为可以进受爵禄的意思。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进士科从创立开始取士就从以推荐为主变成以考试为主,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者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代表着科举制的诞生。

  《选举论》曾题:“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往,鸟聚云合。”

  所谓秋往,指的是州县贡士,秋季到朝廷应试;春还指的是考试完毕,春天返回原地。

  隋朝虽然创立了科举制,并不经常考试,效果尚不明显。

  唐:春闺,秋卷

  唐代继承并且发展了隋朝的科举制。

  唐朝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种。常科每年举行,科目有几十种,其中主要的是明经,进士两科。制科是皇帝下诏,临时设置的。科目约有百种,较重要的是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科。

  常科考生的来源,一是生徒,即京师和州县学馆的学生;二是乡贡,即在家读书,经州县考试(解试)合格者(举人)。州县设宴招待赴京应试的举人,称为鹿鸣宴。

  生徒,乡贡都到尚书省受试(省试)。考官最初由吏部担任,后改为礼部,所以省试亦称礼部试。如临时由其他官员主持考试,称为权知贡举。

  礼部试毕,须送中书门下详覆。

  录取,谓之及第,擢第,登第,登科。

  常科考试的时间是每年二月,故称春闺。闺,就是考场的意思。朝廷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则称为春榜。

  考试的内容,明经科主要考帖经,进士科主要考诗赋,难易悬殊。朝野都重进士,轻明经,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谚语。

  参加进士科考试的人,称为举进士。及第后,称为前进士。新进士很荣耀,当时视为登龙门,誉为一品白衫。第一名称为状元,状头。

  新进士有许多活动,比如探花宴(设宴于杏花园,以少年俊秀者二人为探花使,折花助兴),曲江会(设宴于曲江亭子,亦称闻喜宴),提名会(提名于慈恩寺塔)等。

  常科(明经,进士等科)考试及第的人,尊称考官为座主,恩门,对考官自称门生,同科及第者互称同年。

  常科及第后,还要经过吏部考试(选试),合格者才予以授官。

  选试的内容是“身,言,书,判”四样。

  身,取其体貌丰伟。

  言,取其言辞辩正。

  书,取其楷法遒美。

  判,取其文理优长。

  至于皇亲,公卿子弟,可以不经过常科考试,直接参加吏部考试而得官。

  唐人称新进士为白衣公卿,有人认为,这个称呼的意思是,新进士可以与公卿弟子并试于吏部;也有人认为是指新进士将来可以位至公卿。

  制科是用来网络人才的。白衣,公卿弟子,常科及第,已有官职者都可以应试,合格者即授官。

  唐朝科举制度进一步的完善,内容日益丰富,条规趋于严密,科举在社会上占有重要地位。唐太宗,武则天,唐玄宗是完善科举制的关键人物。

  唐太宗在科举方面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应试者不受门第限制,不必由官员荐举,皆可投碟自荐,这是和察举制最重要的区别。考试规则明确,如考试日期,内容,考官,录取等等;考试科目增加,如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等,但以明经,进士两科为主。贞观年间,基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科举制度。

  武则天时期,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是在唐朝并没有形成制度。公元702年,设武举科,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等。为了打击仕族,开始大量增加录取人数,形成了新兴由科举出身的庶族阶级为主的新势力。

  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主要的考试内容。他在位期间,曾在长安,洛阳宫殿八次亲自面试科举应试者,录取了很多有才学的人,比如王维,王昌龄,岑参,张继等等。并且在736年,将主持科举考试的单位由吏部改为礼部。

  伴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出现了行卷和纳省卷的风气。

  卷,就是应试的士人,将自己的文学创作,加以编辑,写成卷轴。《南部新书》乙卷:“长安举子,自六月之后,落第者不出京,谓之“过夏”。多借静坊庙院以及闲宅居住,作新文章,谓之“夏课”。亦有十五人醵率酒馔,请题目于知己朝达,谓之“私试”。七月后,投献新课……”这里的夏课,新课,就是行卷和纳省卷的卷。由于是七月后投献,故称秋卷。

  唐代科举考试不完全依据试卷的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向考官推荐(所谓关节,还往)。行卷就是将秋卷投献给当时名人,求得他们的赏识,为之吹嘘,以增加及第的希望。

  纳省卷是在考试之前,按照规定向礼部交纳秋卷,叫做“观素学”,来观察一个人的文采。

  唐代进士科,主要以文词优劣来决定录取与否。行卷和纳省卷者,主要是应进士科考的人。这种社会风气,对唐代文学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的积极作用。

  从隋朝开始的科举制.part.2

  宋:春秋两试

  宋比隋唐两朝更加重视科举,进行改革。

  宋朝科举虽然仍旧分常科,制科两类,但情况与唐朝有所不同。常科的科目,比唐朝减少,进士科最受重视,进士科以外的科目,统称诸科。宋神宗时,罢诸科。哲宗时,将进士科分为经义,诗赋两科。

  所谓经义,指经书义理,改革了唐朝明经科偏重记忆的考试方法。

  宋代常科考试分为州府试(相当于唐朝的解试,第一名称为解元),礼部试(相当于唐朝的省试,第一名称为会元)和殿试三级。宋太祖为了直接控制科举,施行由皇帝主持的殿试。这样,录取的人便成为了“天子门生”。(不准对考官称师门,自称门生,以防止形成宗派。)殿试后,皇帝赐钱在琼林苑设宴,称为琼林宴。

  宋太宗时,殿试分为五等三甲放榜:一甲(一,二等)称“及第”,二甲(三等)称“出身”,三甲(四,五等)称“同出身”。按照第等,立即授官,取消了唐代吏部选试一关。

  北宋时,殿试第一名称榜首;第二,三名称榜眼;统称状元。南宋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

  考试的年限,宋初不固定,英宗时规定每三年举行一次。州府试的时间,一般在八月,被称为秋闱。礼部试的时间,一般在次年二月,仍称春闱。(殿试的时间,一般在四月。)合称春秋两试。

  宋代制科考试,称为“大科”,科目不多,废置无常。宋高宗以后设博学鸿词科。

  宋朝的科目比唐朝大为减少,王安石改革,废明经诸科,专以进士科一科取士。这个方法被元明清在一直沿用。

  常科,制科都算是正科。宋太祖时,对于连续十五场不中的,用“特恩”办法,赐予出身。此后屡试不中者,别立名册,经特许附试,谓之“特奏名”。凡特奏名者,一般都能录取,故称恩科,恩榜。

  为了防止舞弊,宋朝采用弥封,誊录的方法。

  弥封法是:试卷写姓名处,由弥封官反转折叠,用纸钉固,糊名弥封,录取后才拆封查看姓名。

  誊录法是:试卷由誊录所用朱笔誊写,以誊本送考官阅评。由于宋朝采用弥封,誊录;行卷和纳省卷已经没有必要,真宗时明令停止。

  综观宋代科举,考试手续简化(取消选试),录取的标准放宽(文章合格,不论门第),录取的名额增加(宋太宗在位二十一年,通过科举而得官的近一万人),广泛吸收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参加政权。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出现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位”的局面。

  元:右榜,左榜

  契丹人建立的辽朝,科举专为汉人而设。女真族建立的金朝,女真人与汉人分别考试,前者录取人数较多,入仕较为简单。蒙古族建立的元朝,是公元1271年由蒙古贵族建立的封建政权。蒙古统治者实行的科举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把当时四个等级的人,分为两组考试。蒙古人,色目人(包括哈喇鲁,唐兀,阿速,秃八,康里,维吾尔,回回,乃蛮,汪古,甘木里等等)为一组;汉人(北方的乣汉,包括契丹,女真,高丽等族),南人(指长江以南的汉人和西南各少数民族)为另外一组。

  前一组考试内容比较容易,考试录取标准比较宽松,授予的官职职位比较高;后一组则相反。前一组为右榜(蒙古族以右为上)。如蒙古人,色目人自愿参加汉人,南人的考试,录取后官加一等。

  国家的重要官职都由蒙古人和色目人的上层分子担任,因此科举考 试对于他们来说是可有可无的。

  元朝的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各级考试时,蒙古人和色目人都与汉人、南人分开考。在乡试、会试时蒙古 人和色目人只考两场,而汉人和南则须考三场。御试时,虽然四种人都考策问一道,但前两 种人仅限五百字以上,而汉人和南人必须在千字以上。在考试内容上,蒙古人、色目人的题 目比较容易而汉人、南人的题目比较难。如果蒙古人、色目人愿意参加汉人、南人的考试, 取中后授予的官职可以提高一等。这些规定都体现了蒙古统治者在科举制度中推行的是民族 歧视政策。

  考试的内容重经义,轻诗赋。元仁宗规定,经义在四书中出题,答题以朱熹《四书集注》为标准。从此,朱熹的唯心主义哲学与科举结合在了一起。

  明清:春榜,秋榜

  明清两朝是科举制度由盛极走向衰亡的时期。

  明清科举考试分为四级进行,分别是童试(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首先是童生试。凡入学之前,无论年龄大小,皆称童生,亦称儒童,文童。童生为了取得生员(秀才)资格的入学考试叫做童生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院试三个阶段。童试三年两考,县试由县官主持,府试由知府主持,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士合格后,称为生员,亦称痒生,俗称秀才或者相公。县试,府试,院试的第一名称为案首。凡是被录取的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可身穿蓝衫,头戴银雀顶,清朝时可见县官不跪,免去差役,田赋,也就是不同于布衣百姓了。

  清代生员还要参加两种考试:

  1. 岁考(岁试)——各省学官巡回各所属州县,举行考试,考察生员平时的学业。

  2. 科考(科试)——乡试之前,各省学官巡回各所属州县,举行考试,意在选送优等的生员参加乡试,称为科举生员。

  生员中有三种名目:

  由官方供给膳食的生员,称为廪膳生员,简称廪生。有一定的名额。岁试,科试成绩优秀的生员,补充为廪生,称为补廪。

  在定额的生员之外,增加录取的生员,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地位次于廪生。

  于增生之外,再增加名额录取的生员,称为附学生员,简称附生。后来,凡是入学的生员,都称为附生,经过岁,科两试,成为成绩优秀者,递补为增生,廪生。

  此外还有贡生,监生的名目:

  1.贡生。意思是把人才贡献给皇帝。明代贡生有四种名目,清代有六种名目。

  明:岁贡,选贡,恩贡和纳贡

  清:岁贡,优贡,拔贡,恩贡,副贡和例贡、

  明清每年从府州县挑选“食廪年深”(十年以上)的廪生充贡,称为岁贡。岁贡大多挨次升贡,故有挨贡之称。

  明代于岁贡之外,考选学行兼优的生员充贡,称选贡。清代的拔贡和优贡也是由此而来:每三年在生员当中选拔一次,叫优贡;每六年(后改为十二年)在生员当中选拔一次,叫拔贡。

  明清遇皇室庆典,根据府州县的岁贡常额,特许加贡一次,称为恩贡。

  生员通过捐纳,取得贡生的,明代称为纳贡,清代称为例贡。

  在清代,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副贡五种贡生总称“五贡”,都算正途出身,例贡不算正途,所以在五贡之外。生员取得任何一种贡生资格之后,脱离其本府州县学宫,经过“录科”录取,才能参加乡试。

  3. 监生:指在国子监肄业者。因为来源不同,有举监,贡监,生监,恩监,荫监,优监等名目。后来,仅存虚名,不被重视。一般所称监生,多指通过纳捐而取得的,称为例监,也称为民生。未入学者,如果想要参加乡试,必须要先报捐监生,作为一种出身,而并不一定要在国子监学习

  下面来介绍一下乡试,会试和殿试的情况。

  乡试在首都和各省,每三年一次,称为正科。国家有庆典的时候,在正科之外,加试一次,称为恩科。如恩科正科两科合并举行,则称为恩正并科,按照两种名额录取。

  生员,贡生,监生均可应考。考中的人称为举人,俗称孝廉。前五名称为五魁,第一名称为解元。

  乡试后的第二年,在首都礼部举行会试(礼闱)。如果乡试有恩科或者恩正并科,次年则有会试恩科或者恩正并科。各省举人,均可参加会试。考中的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会试的时间,一般是二,三月,故称春试,春闱,春榜或者杏榜。

  紧接在会试之后,举行殿试。由皇帝对贡士进行考试,录取的叫做进士。按照考试成绩分为三甲:一甲称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殿元),第二名称为榜眼,第三名称为探花,合称三鼎甲,状元居三鼎甲之首,故而又称鼎元。二甲称赐进士出身。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明代二三甲第一名都称为传胪,清代专称二甲第一名为传胪。进士榜用黄纸书写,叫做黄甲,称为金榜,中进士谓之金榜题名。分别授予各种官职。

  进士称为甲科,举人称为乙科。清代由举人而中进士,称为两榜。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

  清代的八旗子弟,除了参加上述考试以外,还有翻译科,分满洲翻译,蒙古翻译两种。

  生员,贡生,监生考不中举人,举人考不中进士,还可以参加其他的科目,比如:

  拣选——清初,会试三次不中的举人可拣选知县,会试一次不中的举人,可拣选教职。

  大挑——乾隆时定大挑制。每六年大挑一次,在会试发榜之后举行,会试四次不中的举人,大挑一等以知县用,二等以学正,教谕用。

  誊录——招考时,生员,贡生,监生都可以应试,举人愿意参加的话也可以。“文理优长”者“撰文”用,“字画端正”者以“办事”用。

  中书,国子监,学正,学录,八旗官学教习——由举人,贡生应考。

  笔帖式——由八旗举人,贡生,生员,监生应考。(笔帖式:官名。清代在各衙署中设置的低级官员。掌理翻译满汉文章奏文书)

  清代也有制科。康熙,乾隆两朝举行过博学鸿词科,光绪举行过经济特科。

  最后来说一说明清时代科举制的最大弊病。

  明清的科举专门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作为题目,应试者要用古人的口气,依据经书上的说法,贯穿成文,即所谓“代圣贤立言”。

  文章的结构,字数,句法都有硬性规定。这种文体,被称为八股文,又叫制义,时艺,时文等等。

  每一篇八股文都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明清两代的知识分子,以八股文为应举入仕的敲门砖,依样画葫芦,空疏不学。有识之士,为之愤慨。这种内容空洞,形式呆板的八股文,严重束缚了应试者的思想和才能,成为了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的工具,最终将科举制引入绝路。

  此文转自贴吧@唯美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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