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霍真布鲁兹老爷 中国的政治传统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制度,就是君权相权的制衡。至少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开始,君权和相权就在反复争夺权力,这是中国历朝历代政治生活中永恒的主题。 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有两个特点,一个是君主专制,一个成熟的官僚制度。 自秦以后中国是一个君主专制的国家,皇帝代表着至高无上不可侵犯的神圣,但同时中国也是一个有着非常成熟官僚体制的国家,宰相虽是君权的孽生,但作为百官之长,群僚之首,对于皇帝也有制约作用。 两者的关系从宰相这个称呼就可以看出来,宰者宰也,周礼中是为贵族供应膳食的家奴,相者,是宾赞之官,是贵族左右接引赞礼的人,两者都不是什么高贵的职位。 我们虽然统一把宰相称为宰相,但其实宰相的历代称呼是有变化的。 周天子需要治理天下,就用自己亲近的“宰”帮助自己治理,称为天官冢宰,这个机构里权力最大的称为大宰; 到了秦代,丞相称为百官之长,是实际的宰相。西汉承秦制,也设丞相为百官之长; 及至东汉,还是设丞相,但是实际的宰相已经不是丞相。而是“尚书令”,尚书本来只是皇帝侍从之臣,但是东汉为了加强君主集权,搞出来一个尚书台,丞相实际名存实亡,等于是由皇帝的办公厅取代了丞相的办公厅,尚书令成为实际的丞相。 到了曹丕篡汉,干脆废了丞相,此外深感尚书台权力过大,另外设中书省,中书省的长官中书监成为实际的丞相,而在汉代,中书还只是为皇帝管理档案的小官,通常由宦官担任,大名鼎鼎的司马迁被处以宫刑之后,就被任命为中书令。 两晋时期,中书监还承担宰相的职责,但已经开始设立门下省,门下省的长官称为侍中,重要政事侍中都会参与,实际上分担了宰相的职能。而侍中在汉代同样是皇帝的近侍之臣,他的地位更为低下,只是帮皇帝捧痰盂,伺候大小便的小官。 到了隋唐时期,设三省六部,其中尚书省是实际的宰相府,但是名义上的首脑尚书令并不是实际的宰相,实际的宰相是尚书省的两个副长官,左右仆射。而仆射这个皇帝初设之时,也是掌管杂事的小官。 宋代宰相制度比较复杂,也经过多次改动,但大体是以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参知政事为执政,是为宰执。值得一说的是,宋代的翰林学士地位开始凸显,大家熟悉的李白就是翰林,在唐代开始只是可有可无的冗员,也难怪心忧天下的李大诗人郁郁不得志,但在宋代,翰林学士却逐渐显贵,直接替皇帝起草批答文件,实际是皇帝的秘书处,甚至有内相之称。 明太祖朱元璋因胡惟庸一案废除中书省及丞相制度,但到了明成祖之时,又设置文渊阁参预机务,谓之内阁,开始只是简拔一些低品级的官员入阁,但这些人逐渐升迁,文渊阁大学士成为实际的宰相。 清初沿袭明制,日常奏折批复,由内阁办理,军国大事,由议政处决定,雍正时期,开始设立军机处,办理军国大事,后来事权逐渐扩大,等于取代内阁,成了实际行使宰相大权的机构,军机大臣成了实际的宰相。 从宰相的流变可以看出来,宰相从诞生第一天起就是以皇权延伸出现的,皇帝一直在以自己的近幸之臣来分割并取代相权,但实际上一但这些近幸之臣成为实际的宰相,又反过来制约君权,君权只能以新的近臣来取代足以抗衡自己的相权,如此周而复始,双方反复争夺两千多年。 这种斗争模式,其实蕴含着很大的智慧,比如中国的县委书记和县长,很多人不理解有了县长为什么还要有县委书记? 先不要急,如果我们把皇帝去除人格,把他看成一个机构,会方便我们理解这个问题。 利用君权相权的概念,可以理解当今很多政治大事。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来看县委书记和县长了。 秦代在地方存在郡县两级政府,其中在郡这一级,有一个监御史,它虽然是地方最高长官,但却隶属于中央的御史中丞,是中央派出的监察官。 汉代开始郡的最高长官是郡守,后来为了汉武帝为了监察地方,扩大中央权力,设立十三州部刺史,开始是监察性质,后来逐渐常设。 以后在地方都有这样监察官性质的常设官职,明代有巡抚,开始并不常设,后来就成为常任官职。 如果我们把我国的执政核心看成虚君,这个问题就很好理解了,县委书记这个职务在中国的传统政治一直存在,他至少已经存在了2000多年,只不过他以前不叫县委书记,他叫监御史,刺史,巡抚,由于技术的发展,今天的政府可以把这个职位向下延伸到县甚至乡。 与监御史一样,县委书记其实就是party这个虚君在地方的存在形式,确保中央意志的贯彻和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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