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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人文系列之十一:从动物的杀婴行为说起

 weipina 2016-10-12


许多动物都有杀婴行为。譬如狮子。一头公狮与数头母狮组成一个狮群,这些母狮所生的幼崽都是这头公狮的子女。别的公狮想要与这个狮群中的母狮交配,必须与这个狮群的首领决斗。在决斗中外来的公狮战胜了原来的首领,就会成为这个狮群的新首领。新首领甫一上任,第一件事就是要杀死原首领的幼崽。虽然遭到母狮的反抗,但母狮哪是公狮的对手,于是小狮子悉数被新首领咬死。因为只有这样,母狮才会发情,接受新首领的交配。熊虽然不是群居,但公熊对幼熊也是如此,只要不是我所生,都要咬死,以便母熊能发情交配。不仅猛兽如此,猴群中也盛行此规则。

在人类看来,动物杀婴行为简直就是十恶不赦,但动物行为不受人伦规范,完全遵循自然法则。动物的杀婴行为正是“种内竞争”的体现——只有更强壮的个体才能将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曾经的最强者,在其不甚强壮时,它所生育的幼崽也要被杀死。而母兽居然能与杀死自己幼崽的凶手交配,也是类的繁衍压倒母性的本能使然。动物正是由于这一无情法则,才能保证自己这个种群的延续。

相比之下,人类在道德上天然要优越于野兽。性欲是人类的本能,护幼也是人类的本能,但这两种本能并不冲突。人类的护幼本能不仅表现为父爱与母爱,也表现为成年人对所有婴幼儿的爱怜与呵护。广告专家发现,3B(指美女、婴儿与野兽,beautybabybeast)最能吸引眼球,美女与野兽这里不论,为何婴儿会成为广告受众的喜爱?就是因为人类固有的护幼本能。

护幼本能不仅使我们喜爱健康正常的儿童,即使是罹患疾病的幼儿,也能激起我们爱怜的本能。对动物而言,这种有病的幼崽应该遗弃,但人之本能使我们不忍如此,而是竭尽所能要延续患病幼儿的生命。

比较动物杀婴与人类护幼这两种本能,从中我们能看到什么呢?动物的杀婴显然与动物的特定化本质有关。狮子是被限定为靠尖牙利齿为生的,因此稍微柔弱一些的基因都不允许出现。人的护幼本能却与人的非特定化本质相联系——最大限度地保持人类基因的多样性。设想狮子若没有杀婴的本能,那么狮子就无法作为草原生物链的顶端存在,因为各种不利于捕杀的基因出现会使其后代无法在与草原上的其他肉食动物(如花豹、鬣狗等)的竞争中胜出,结果或者是其整个物种灭亡,或者是演化为另一种猥琐的、二三流的肉食性野兽。

人类护幼本能的存在使我们具有了基因上的多样性,也带来了人类疾病的多样性——人类的基因病是所有哺乳动物中最多的。观察人类的疾病我们发现,先天性精神病是人类独有的一种疾病。所有的动物都不可能罹患先天性精神病,为何?道理很简单,如果一只猴子有此病,首先它很难活到繁殖的年龄,其次,即使它侥幸能活到繁殖的年龄,也无法获得繁殖的机会。

人类中精神病的广泛存在使我们相信,精神病的基因也能被代代遗传。人类的护幼本能使一些对人类不利的基因获得遗传的机会,这岂不是人类在进行慢性自杀吗?非也。仍以精神病为例,难道造成这种疾病的基因仅仅给我们制造了许多疯子吗?

事实当然不是如此。人类与动物相比最优越的器官是大脑,人类大脑能进化到今天这般水平,应该与精神病这种只为人类独有的疾病有关。所有的动物都不允许精神病基因的存在,因此也堵死了脑进化的路径,只有人类敞开着这一路径。

细心的读者也许会质疑,人类也有一段类似动物的原始时期,那时有精神疾患的幼儿不要说遗传后代了,能否活到性成熟的年龄都成问题,那么应该在原始社会早期,人类就灭绝了精神病的基因,怎么人类进入文明时代后,还会有精神病的基因遗传下来?

人类的每个基因在复制时都会发生错误,远古时代由于人类能力有限,生下来不少有疾病的孩子不得不被遗弃。而后人类能力增强,这时类似精神病一类的遗传基因又会出现,只有在此时,人类的护幼本能才开始得以实现,或说大脑进化的路径被拓宽了。

经验告诉我们,天才与疯子往往是近邻。远在古希腊时代,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都注意到了二者之间的关联。亚氏曾说过:“没有任何天才人物不带有疯狂的特征。”这个道理其实也简单,如果天才人物在所有方面都与大众一样,那他们就不是天才了。

这方面最有说服力的是一种名为阿斯伯格综合征的精神病。阿斯伯格综合症(Asperger syndromeAS)是一种主要以社会交往困难,局限而异常的兴趣行为模式为特征的神经系统发育障碍性疾病,在分类上与孤独症同属于广泛性发育障碍。该病病因不明,发病率可能远高于儿童孤独症,对儿童精神健康危害甚大。

美国有一电影《雨人》,描写的就是这类阿斯伯格综合征的患者,虽然他无法与人沟通,但在数字方面却有着天才般的能力。这种人又被称为“白痴天才”。如果说“雨人”是有着白痴外表的天才的话,还有一种则是有着天才外表的疯子。美国在上世纪7090年代出过一个“大学航空炸弹怪客”,名特德 卡钦斯基,此人是个智商达160的数学博士,但醉心于制造邮包炸弹,被捕后才发现,此高智商者是个妄想症患者。据说牛顿与爱因斯坦都有轻度的阿斯伯格综合征。

英国心理学家菲利克斯 波斯特博士用现代精神病理学的分析方法,研究了人类近代300位著名人物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政治家中占17%的人有明显的精神病特征,如希特勒、林肯、拿破仑;科学家中占18%,如高尔登、门德耳、安培、哥白尼、法拉第;思想家中占26%,如卢梭、尼采、罗素、叔本华;音乐作曲家中占31%,如瓦格纳、普契尼、舒曼;画家中占37%,如凡 高、毕加索;文学家与诗人中占的比例最大,竟达46%,如福克纳、普鲁斯特、劳伦斯、莱蒙托夫……。

疯癫与理性是对立的,在较多需要理性的领域,如经济、法律领域,似乎未有癫狂者出现;而政治、科学、思想领域内,有癫狂特征者的比例在30%以下;但在艺术这一需要激情的领域,癫狂者的比例都在30%以上。

艺术创造与癫狂状态有着不解之缘。在艺术史上,有大量的例子表明,处于疯狂状态下的艺术家创造出的作品似乎更优秀。在被幻觉症、神经疾病、视觉障碍等病所缠绕时,莫泊桑创作了一生最优秀的作品,如《一生》、《漂亮的朋友》、《温泉》、《骑马》、《两个朋友》、《米龙老爹》、《伞》、《项链》等。在罹患精神疾病的五年期间,莫泊桑共发表长篇小说三部,游记一部,中篇小说和专栏文章二百多篇。荷兰著名画家凡 高正常情况下每年平均作画四幅,但在患精神病(主要为幻觉症和妄想症)的那一年,竟作画46幅。瑞典著名戏剧作家斯特林堡在写作时要求自己进入幻觉状态。他声称,他自己所写的最好作品都是在幻觉状态下完成的。亨德尔是世界古典音乐大师,他的著名作品《弥赛亚》即是在他狂躁症的24天内完成的。著名作曲家舒曼,精神恍惚时在墙上涂鸦,有好事者将其抄录下来,这就是著名乐曲《梦幻女神》。

不独艺术创造需要激情,那些一向被理性统治的领域也需要激情。对此,科学家都有着深切体会。因此丁肇中先生说:“一个天才,和一个神经不正常人中间的距离是非常短的。”

精神病是一大类疾病的总称,依据精神病学的分类,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后天因素引起的,如脑外伤、药物或身体其他脏器的疾病;另一类则是先天遗传所致。先天性的精神病也包括很多种类,除了我们所熟知的精神分裂症外,还有许多。譬如妄想症、自闭症等,甚至同性恋、性功能障碍与梦游症、抑郁症等,都可归入精神病范畴。虽然目前还不能从科学上证实先天性精神病是人类大脑进化的原因,但大量经验事实提示了二者之间的关系。

民间经验认为,左撇子、同性恋者一般都比较聪明。200781《中国日报》报道,由牛津大学一研究小组牵头、多国科学家参加的一项研究表明,与普通人相比,左撇子更易患上精神分裂症。科学家们发现,人体中的一种基因似乎能够增加左撇子的可能性,但同时也会增加大脑发生紊乱的危险。

天才与疯子可以在一个人身上出现,但更多是在一个血缘家族的不同成员身上出现。波斯特博士提到的疯子名单中有英国哲学家罗素。从众多介绍罗素生平的文章中,很难发现他有象尼采那样的颠狂症状,其唯一使人觉得不可思议之处就是在婚姻上的四次结婚(不知登徒子性格是否被波斯特博士视作精神疾患的表现),但是他的父系家族中却有好几位精神病患者。

中国的麻衣命理界有“拔灵气”一说,大意是,家族中有一特别优异者,会把家族内其他成员的“灵气”拔走,使他们或是疯傻、或是早夭。仿佛上天赐予家族成员的智力(灵气)是个常数,如果其中一员得到的多,那么他可能“拔”走了本应属于其他成员的“灵气”,于是其他成员非傻即疯。此说其实是根据遗传变异现象所作的一种经验概括,其中不免参杂宿命论的解释,但如若现实中根本不存在此现象,则“拔灵气”一说也无法延传下来。

我们有理由猜测,导致精神病与天才的基因可能是共同的,这些基因在个体身上的表现分为显性与隐性两种。显性的,在个体身上的某个时期必然会表现出来,隐性的终身不表现,但能遗传给后代。一个家庭的子女中,为何会出现“拔灵气”的现象?很可能是其父母携带有这类基因,在其子女身上显性表达。

明朝皇帝朱元璋就可能是这样一位“拔灵气”者——携带有精神异常基因。其本身性格多疑暴戾嗜杀,就可能是一种变态心理。其后代中,性格异常而做了皇帝的有好几位。如设立“豹房”的正德皇帝,不但行为古怪,而且性取向也不太正常,是明朝中唯一一位无子嗣的皇帝。万历皇帝,是明朝的又一位精神变态者。此人贵为天子,却出奇贪财,除了向臣子索要贿赂外,其横征暴敛也达不可理喻程度。特别令人称奇的是,为了立储之事,竟然罢工十几年,似有抑郁症之嫌。拿明朝与历史上的汉、唐朝及后继的清朝相比,明朝皇帝的大脑基因确实有些问题。

动物中的强者可获得更多的交配繁殖机会,因而能使后代保持强壮,这是通过杀婴与雄性交配竞争的方式实现的;人类大体也是如此,只是动物的强者在于体力而人之强者在于脑力。但人类在对强者基因进行筛选过程中与动物比较既有区别也有相同。区别在于,人类以护幼而非杀婴的方式来扩大筛选的面;相同在于,在交配繁殖这一筛选环节上——每个成年个体在本能上都不愿与疯癫者生育后代。

人与动物在基因筛选方面相异的原因是,动物强者的指标是单一的,而人类的指标是多元的。这种多元性与精神病种类的多样性及其病症表现的多样性(显性与隐性基因,发病的间歇性,病症的可感性)结合,使人类在婚配环节对基因的筛选呈现出愈益宽松的趋势。象正德皇帝或“雨人”这类人,在前文明时期,恐怕很难有繁殖机会,但进入文明社会后,由于贫富分化,而这类人恰巧出生在富贵人家,不是照样可以生儿育女吗?而那些以天才外表出现的疯子,可能并不需要身外之物、仅凭自身能力与魅力,也能获得繁育后代的机会。这说明,人类社会越发展,通过婚配来筛选基因的作用越弱。因为人们为获得脑进化而必须赡养疯癫者的成本比率越来越低。

尽管此成本相对而言在走低,但其绝对量却在增大。所谓的成本不仅包括经济与资源方面的支出,还应包括我们文化观念的相应改变。譬如,随着同性恋者数量的增加,社会在法律、习俗方面必须对此作出反应。法国当代哲学家米切尔 福柯本人就是一个同性恋者,1984年死于艾滋病,他认为,只要这个社会不承认同性恋者的合法婚姻,就谈不上文明。然而我们的社会是否在这方面做好了准备呢?

人脑的不断进化会还会带来另一担忧——未来的人类会否变成象科幻小说《大战火星人》中的章鱼那样的怪物(头部异常硕大、手脚萎缩成章鱼的触须)?窃以为肯定不会,因为“章鱼人”是一种特定化,而人的本质恰恰是非特定化。人与动物的相异不仅在于脑,还在于手。人手的灵巧既是人脑进化的原因,也是人脑进化的结果。不仅是手,脚也是如此。再深究下去,我们会发现,人体各器官与大脑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人固然有好逸恶劳的本性,但也有喜好体育运动的天性。青少年喜欢体育运动固然是因为身体的发育,就是成年人喜好体育运动,也有生理学方面的原因。科学家发现,较长时间的体育运动后,大脑会分泌多种使人觉得愉悦、兴奋的物质(多巴胺与多肽类物质),这显然是人类进化形成的一种生理机制。因此,产生了如此大脑的身体与四肢,一定不会萎缩的。如果人类演化到了头脑硕大、四肢萎缩的地步,那就是人类灭亡的时日。

按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的观点,精神不过是物质运动的一种表现形式,只要物质存在,人类就不会灭亡,但愿恩格斯的这一观点能通过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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