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未到庭当庭宣判笔录格式 by Yang Junwei 审:被告经本院传票(公告)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现依法进行缺席审理。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原代:宣读起诉状〈略〉 诉讼请求1、 诉讼请求2、 诉讼请求3、 OR 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审:由于被告未到庭,也未向本庭递交书面答辩状,视为放弃当庭答辩的权利。下面由原告举证。 原代:证据一、 证明 证据二、 证明 证据三、 证明 审:由于被告未到庭,视为放弃质证举证的权利。原告提供的证据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应认定为有效证据。本庭予以采信。 审:现在问原告几个问题。 原告,你 原代: 审:法庭调查阶段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原代:我提供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请求法庭支持诉讼请求…… 审:被告未到庭,视为放弃辩论的权利。由于法庭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同意,现被告未到庭,不进行当庭调解。 当事人作做最后陈述。 原代:请求法庭支持诉讼请求。 审:本院认为,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被告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是引起本案纠纷的全部原因,应对本案承担全部责任。被告***自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对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借款人民币140000元。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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