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星企业在为客户进行会计代理的服务过程中会收集到很多客户有关税务方面的疑惑,我们根据客户的提问定期整理常见的税务问题。以下为今天整理的税务相关问答: 1.问:一般纳税人支付二项费用全额抵减增值税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还能同时抵扣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问:新注册的外资公司,经营范围如果含有生产和贸易,是否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答:若该公司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享受该年度的免、减税待遇。 3.问: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办税会有变化吗? 答:据国家税务总局通知,从5月1日起,地税部门暂时继续受理“两代业务”:即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的代征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这也意味着“营改增”后,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二手房交易将保持征收场所、单位、流程不变、而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则会略微下降。 4.问: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所支付的二项费用可不可以抵减增值税? 答:小规模纳税人首次购买升级版的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跟技术服务费也可抵减增值税。 5.问: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需要缴税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6.问:请问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答: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如下: (1)上网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2)在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及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对发票信息进行查询;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和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含有12个文件,并在已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标明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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