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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权利 而不是利益

 lion__ 2016-10-15



保护权利 而不是利益

     ——美国网约车案怎么判


心灵鸡汤总是受到喜爱,营养却各不相同。传统鸡汤多劝人宽容,碰上麻烦事,莫要斤斤计较。近几年微信流行新鸡汤,一反窠旧,坚决反对和稀泥。只要错不在我,定要据理力争,适当飙几句脏话,那效果就更好了。


我不太喜欢这类文风,却欣赏较真论理的态度。当人们已经满足于温饱,就会格外珍视正义的价值。弱占三分理的说辞逐渐行不通,各打五十大板的调解也已过时。我喜欢讲理的社会。


经济生活中,很多人把利益冲突视为无解的矛盾,需政府出面,兼顾各方。近两年网约车很火,很多人主张限制:网约车抢了出租车生意,让人家没饭吃;网约车是方便了很多人,不会用手机的老人可怎么办?外地人跑来开车,本地就业机会不就减少了吗?


可是,网约车又是好东西,一棒子打死也不对吧。这时候政府站出来指挥,划定市场范围,设定各种条条框框。既不能没有,也不能太大,好像各方利益都有兼顾。一副公平讲理的样子。


如何看待这些利益冲突呢?看起来众口难调,很多理由还都挺充分。其实,真实世界里,运用财产权原则,就可以分辨冲突双方的对错。


一方面出租车生计,一方面网约车发展。出租车可以抗议,悲情宣传,却不能打砸网约车。司机罢工当然是一项权利,却不能截断街市,围殴他人。今年青岛出租车罢工,司机们将车辆放在停车场,以全城停运抗议。真是悲壮啊,做法却值得赞赏。


老年人无车可打,这是网约车兴起初的真实抱怨。不用保护出租车,刻意照顾老年人。商家听到抱怨声总会尽力解决,现在有了老人叫车功能。很多麻烦只能通过发展来解决。寻求立法保护老年人利益,他们迟早变成阻碍进步、人见人嫌的特权阶级。


运用财产权的原则看政策,你会发现,排斥外地人在道理上站不住脚。外地人不偷不抢,合法工作,并无侵犯本地人权利,有什么理由驱赶呢?政府不允许外地人开网约车,这是剥夺工作机会,无端惩罚。


政府保护本地司机,实际加剧了冲突。本地司机认定外地人没资格开车赚钱,眼里只有仇恨。他无法看到对方的贡献,本地发展的机会。政府没保护本地餐馆,本地餐馆倒闭,也不会归咎于外地人竞争。习惯了竞争,人们压根就不会谈本地外地那一套。


法律应当保护权利,而不是利益。利益复杂多变,有好有坏,还会互相冲突。权利没有这样的问题。权利的基础是人身权和财产权,只要互不侵犯,通过买卖交易,自愿协作,用金钱投票,就能正当地流转利益。


只有辛勤工作,持续地提供商品和服务,持续地赚钱,正当利益才会积累。不通过权利流转利益,必定要依靠权力,进而形成特权利益集团。


印度工会总以保护劳工为名,阻碍外国商品,枉顾本国需求。小商贩为求自保,群起抵制沃尔玛入驻。财产权被丢在一边,都在大谈利益,东拉西扯,不是诉苦,就是控诉,陷入纠缠不清的状态。这像极了一筐螃蟹,谁都在张牙舞爪,申张利益,实际上却是彼此拉扯,互相伤害。这还谈什么发展呢?


印度发展较好的行业是互联网,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利益集团。所有人在同一起跑线,没有历史纠葛,没有既得利益可谈,只能在白纸上写契约。依据产权原则办事,老板说了算,员工来去自由,有竞争就有创新,才会有行业蓬勃兴起。印度也有网约车公司,面监的最大阻碍是监管,传统出租车的抵制。这些情形都和中国非常相似。


前一段时间,地方政府出台严苛的网约车管制政策,遭遇群情激愤。一些文章却说,中国对网约车最宽容,网约车野蛮生长多年,到了说停的时候。

 

新兴产业爆炸式发展,在反对者口中,却成了「野蛮生长」,可见他们对创新的敌视。最近几年来,谁在提供服务,谁在制造野蛮,不是很清楚吗?退一步说,中国真的是对网约车最宽容的国家吗?

 

美国没有联邦层面的网约车管制,很多州都已经认可了。今年早些时候,多伦多也予以合法地位。欧美国家对网约车的需求,不像中国那样强烈,争议的影响一直很小。他们也难以想象阴险的钓鱼执法。一些人所谓「对网约车最宽容的国家」,其实只是坐井望天。

 

就在前几天,美国伊利诺伊州打了一个网约车官司。案件原告是出租车行业协会,被告是芝加哥政府。出租车行业要求政府有所作为,让网约车「享受」和出租车一样的管制待遇。


10月7日,判决下达。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在判决书上称,网约车无需接受类似出租车的价格监管,司机也无需出租车牌照。出租车协会遭遇了惨败。


本案主审法官是著名法学家理查德·波斯纳。他在判决书上写道:


当新技术或新商业模式诞生时,通常结果是老一代技术或商业模式的式微甚至消失。如果老一代技术或商业模式获得宪法赋予的权利,将新生事物排除在自己的市场之外,那么经济发展将可能停滞。我们可能就不会有出租车,而只有马车;不会有电话,而只有电报;不会有计算机,而只有计算尺。


波斯纳还是美国反垄断法的挑战者。他曾主持微软案调解。他曾指出:微软运用新技术占领大片市场,这有什么错呢?它的市场份额如此之大,从权利角度说,它并没有侵害到谁。从法律的正当性挑战反垄断法,这是波斯纳的一大功绩。基于相同的思路,波斯纳驳斥了出租车的控诉。


新商业崛起造成传统行业式微,他们并没有伤害谁。之所以饱受指责,就是做得太好了。他们没有任何侵权,却要面临惩罚。不仅经济效率受阻,正当性也受到质疑。不正当的做法,始终难以说服人心。


本文发表在人文经济学会(Hes2012)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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