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你到底要预防什么
本话题来自:如需向入职员工收取押金,怎样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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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是一家餐饮和商品流通公司,由于工作需要,公司下属各个门店的新员工在入职的时候公司都会发放统一的工作服和交通工具,价值大概在600-800左右。以前曾经发生过多起员工自离后把工作服和交通工具也一起带走的情况。所以为了减少这样的损失,公司决定在员工入职的时候收取一部分押金,然后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离职时一次性退还。
作为HR,我知道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也曾经多次和老板沟通不能收取押金,但老板也有他理由和苦衷,我能做的只是尽量帮老板降低这样做带来的风险。 请教大家,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公司需要向员工收取部分押金,怎样操作才能降低法律风险? 怎么操作才能降低风险?愁啊,教腹黑吧,吐槽太黑暗,教善良吧,你公司又不规范。 这卡打还是不打,真是一个世界难题。 哎呀,早知道做人这么累,当初就不下凡了。
餐饮行业的基层员工,往往比HR还苦逼,大姨妈来了,在马桶上连坐5天,拉屎最多拉一半,怕拉完了肚子饿。 人都穷成这样了,你还忍心各种折腾,以达到收取押金的目的吗?所以这篇卡,妖王大人不谈劳动法律,只从HR如何规范公司制度,以及人性化管理来打。
一、工衣工具能不能收取押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你不是说不谈劳动法律吗,这又是什么鬼? 我没谈啊,我只是把法律规定粘个贴复个制。
二、搞清楚你到底要预防什么 计算一下员工工作多久的工资,可以与这600-800元工衣工具钱相抵,你真正要预防的就是员工在这段时间自离,因为这时你没有足够的未发放工资对其进行制约。 以下我们把这段时间称为“风险期”。
三、工衣不收押金风险预防 你是不是可以建个更衣室,员工工衣全部储存在更衣室内,上班时换上工衣,下班时换上自己的衣服。没有带走,就没有伤害。
或者在风险期、试用期内,免费提供离职员工回收来的旧工衣。过了风险期或试用期后,再发放新工衣,反正这时员工有足够的未发放工资在你手上。 同时,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约定,员工离职时未归还或损坏工衣工具的,按成本费600-800元赔偿。
四、工具不收押金风险预防 楼主是餐饮和商品流通行业,暂且猜测可能会提供自行车给员工外出送餐。那么除了送餐,员工肯定还有其它的工作内容,你要担心他带着自行车远走高飞,你就别给他全部的自由嘛。你先让他做不需要外出的其他事情,过几天再放他出去浪呗。
再者,一般员工入职一周到一个月内,会有人交接,必须外出时让交接人员陪同,明为指导,实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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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拿着油菜花呐喊,让茅豆来得更猛烈些吧! 赞赏热文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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