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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艺术

 零b6f9qo5hm91g 2016-10-23

多媒体艺术的主要特征体现在如下几点:

其一,具有强有力的虚拟性。这种虚拟性表现为通过多谋体艺术构建非真实的幻象,对当下问题予以非真实的假想、虚构;

其二,具有深刻的观念性;

其三,具有广泛的公共性。多媒体艺术利用电视、录像、互联网等多种手段积极地投入到大众文化与消费文化之中,走出了个人的私密性与狭隘感,对公共文化具有极强的影响力;

其四,具有很强的时效性与流行性。多媒体艺术往往善于抓住时髦的话题与文化热点问题,及时有效、快捷地进行报道与传播,它的艺术符号极易与流行文化接轨,从而成为一种带有先锋性与前卫感的艺术样式。

多媒体艺术的生效与成功势必在一个系统的文化结构与网络中显现。所以建立了一个生态系统显得尤为急迫。官方的认可与接纳十分重要;

其次,它又依赖于金钱资本,策划人、赞助商、艺术公司及画廊也对它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第三,如何使多媒体艺术和大众文化有机地共振,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环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也就是说,它应该处理好精英意识与通俗文化的关系,不走极端,达到共生、共存的文化状态。当今审美的泛化与流行不仅仅波及日常生活的浅表层面,它同样渗化到更深的文化结构之中。

美学不再仅仅属于象牙塔,它的对象也不再仅仅是一种“美的精神”,抑或娱乐的后现代缪斯,而且它还是时现实的一种新认知。这种认知在本原土发端于一种泛化、开放的审美意识,这里的“审美”所指并不仅限于是美与真,它更多地指向虚拟性和可变性,互动性就是虚拟性和可变性的一种表现。我们可以确定,虚拟性与可变性正是媒介文化的后现代特征。审美在本质上要改变人的生存状态,因而排斤内容、只要形式的审美态度实不可取。审美的最高境界,依然是要改变异化的社会现实与人性价值,提高人类生活质量与审美水平,其伦理目的不证自明。美学必须超越艺术本体论命题,涵盖日常生活与传统文化,消解审美与反审美、艺术与反艺术的矛盾,形成一种生态美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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