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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为梦远走,尚不知会成为一个永远的异乡人|观影:《布鲁克林》

 真友书屋 2016-10-26



小镇姑娘向往大都市的生活,却不知道都市的美妙只是它的残酷的另外一重侧影。而每一个选择了异乡的人,都注定了从远走的那天起,就会和故乡产生一种难以安放的纠葛关系。

 

我们今天给大家介绍的电影《布鲁克林》,由约翰·克劳利导演,改编自爱尔兰著名小说家科尔姆·托宾的同名小说。它讲述了爱尔兰小镇姑娘艾丽斯离开家乡、独身前往美国布鲁克林闯荡的经历,是一个关于漂泊与回归、珍爱与痛失的故事。

 

 

艾丽斯(Saoirse Ronan 饰)是爱尔兰的小镇姑娘。父亲已经去世,姐姐露丝在镇上做会计,照料母亲和艾丽斯。

 

艾丽斯在老家没有正式的工作。每个周日,她会到杂货店做售货员。天没亮就要起床,女老板刻薄又势利。当地经济很不景气,她深知,在这里,她没有更好的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姐姐露丝帮艾丽斯争取到了一个去美国的机会。露丝曾在镇上的高尔夫俱乐部结识一位神父,他后来去了美国生活。他表示愿意资助艾丽斯到美国,不但为她办好了签证,还给她找了一份工作,就在纽约的爱尔兰人聚集地——布鲁克林

 

艾丽斯决定接受这个机会。她觉得,纽约有她梦想的生活,在姐姐略带歉意的叮嘱中,她离开了家。

 

 

告别当天,码头边挤满送行的人。艾丽斯的妈妈太过伤心,在船开动前就难捱地转身离开了。

 

艾丽斯坐上了末等舱。此时的艾丽斯还是一个土气的乡下姑娘。她在船上很不适应,上吐下泻。在船上,一位已经去过纽约的老乡帮助了她。这位姐姐打扮妖娆,举止大方。她教艾丽斯如何照顾自己、如何通过向男人展现自己的魅力进入更上等的舱位。她还教艾丽斯,等到了美国过海关的时候,你一定要昂首挺胸,仿佛生来就是个城里人,不要让别人看出你来自乡下。艾丽斯在她的指点下,果然顺利通过了海关。一扇门被推开,仿佛一种新生活就在前方。


 

大城市里有没有更好的生活?

 

艾丽斯来到布鲁克林后,住在一处拥挤的集体公寓里,洗漱上厕所经常需要排队。对于小镇姑娘来说,城市生活如此不同。当女房东询问她用什么护理皮肤,她只能尴尬地说自己就用肥皂洗一洗。



同住的姑娘偶尔嘲弄艾丽斯,说她土气。这让她对周围的人心存戒备。艾丽斯在一家百货商店做售货员,每天跟随人群上下班,很少和人交流。即便同事好心地找她聊天,她都不作答。

 

艾丽斯的工作表现不佳。她不知道如何与顾客友好地攀谈,总是显得拘谨、甚至忧愁。经理告诉她,对顾客要笑脸相迎,她学着努力找话题,却依然十分紧张。

 

 

从爱尔兰出发时艾丽斯没有哭,但纽约艰苦的生活却让艾丽斯开始想家。

 

她常常失眠,每天在路上都恍恍惚惚。房东告诉她家里来了信,她迫不及待地就放下餐具想去看信。姐姐在信中写到家乡的消息,艾丽斯哭得稀里哗啦。她把这封信随身携带,反复阅读。她的思乡病越来越重,以至于工作时哭丧着的脸把顾客都吓跑了。

 

经理将帮助艾丽斯来美国的神父请来。神父为艾丽斯报了大学的夜校学习记账,希望能转移她的注意力,同时也是为她提供更多机会。

 

 

课程不简单,艾丽斯只能勤奋学习。圣诞到了,艾丽斯去教会帮助神父为当地爱尔兰老人发送免费餐。艾丽斯看着这些老人的穷困境地,不禁问神父,他们为什么不回去,非要留在美国过这么凄苦的生活?

 

 

神父说, 你这么年轻在爱尔兰都没有生存机会,何况他们年事已高。他们有些人来美国几十年,已经和故乡断了联系。这些异乡人年轻时为纽约建设了高楼大厦,到了晚年却无人关心。

 

艾丽斯看着这些人,若有所思。

 

离开之后,故乡第一次显得可爱

 

尽管很不容易,逐渐地,艾丽斯在布鲁克林的生活也有了起色。

 

她遇到了自己的爱情。一次,房东让艾丽斯带着新来的小姑娘到教区的舞会。一位意大利裔男子邀她跳舞,两个人聊得很开心。

 

 

这位男子名叫托尼,是一名水管工。他喜欢爱尔兰姑娘,艾丽斯对他也有好感。两人开始约会。艾丽斯在美国很少有机会和人聊天,她在饭桌上滔滔不绝地说话,非常开心。

 

 

同时,她也学会了娴熟地和顾客聊天,经理为她如此大的转变感到惊喜。她顺利通过大学的课程,神父赞扬她,房东也为她庆祝。她在给姐姐的信中说,感觉自己在美国终于有了新生活。

 


本以为一切会这样顺利地发展下去,但是姐姐露丝突然病逝,母亲变得独身一人。艾丽斯决定回家看看。



在她走之前,托尼害怕她一去不回,想在艾丽斯离开前和她秘密结婚。艾丽斯一开始有些犹豫,但最后被托尼的深情打动,与他结了婚。


 

随后艾丽斯回到家乡,在经历了纽约的都市生活后,艾丽斯忽然对家乡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这里是一个熟人社会,走到镇子上,时常有认识的人打招呼,显得更有人情味。小镇的静谧也与都市的嘈杂形成对比。

 

艾丽斯自己也已经和离开前不一样了。都市的生活不知不觉间已经把她改造成了一个时髦的年轻女郎,走在路上时常被人谈论;在海滩上,她时尚的泳衣和墨镜也使得女友既赞叹又羡慕。

 

 

艾丽斯和朋友来到海边,白云在海上堆积,海滩寂静旷远。在布鲁克林,海滩上挤满了人,周围都是建筑,一切都乱糟糟的。她望着眼前的景色,突然醒悟自己一直忘记家乡是这样美好。

 


而露丝去世后,她所在的公司在找人接替工作,一直没合适人选。公司听说艾丽斯在美国拿到了会计证书,找到艾丽斯帮忙。结果,她工作很出色,公司老板希望她能一直留下来。



她感慨道,如果在她离开爱尔兰之前,在姐姐去世之前,就能像现在一样感受到家乡的美妙,或许她就不会去美国了。

 

 

然而,其实故乡已经回不去了

 

回家之后,一系列的事情似乎都在挽留艾丽斯。她的闺蜜南希正巧要结婚,婚礼在她的返程日期的随后一周,母亲劝说她往后推迟,为最好的朋友做见证。

 

 

闺蜜为艾丽斯介绍了镇上的一位高富帅吉姆。吉姆家管理着镇上的酒吧和高尔夫俱乐部。吉姆一家和艾丽斯的姐姐很熟,对于她的病逝非常痛心。为了纪念她,吉姆的母亲以露丝的名义设立了一个奖项,鼓励俱乐部的新人。

 

 

这令艾丽斯很感动。吉姆喜欢艾丽斯,想着赶在她离开前能俘获芳心。两人约出来吃饭。在艾丽斯看来,吉姆沉稳冷静,有绅士风度,她没有能够明确地拒绝他。

 

她跟吉姆到家中做客,认识他的父母。艾丽斯的母亲看到两人走得很近,暗示她吉姆是不错的选择。

 

 

这段时间,托尼从美国给艾丽斯写了好几封信,她都不愿拆开。这里没有关于托尼的任何记忆,布鲁克林变得缥缈遥远。甚至当她终于试着给托尼回信时,也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艾丽斯参加闺蜜的婚礼,看到一对新人在众人面前结婚心情很复杂,她想到了自己和托尼的秘密婚礼。当再次前往布鲁克林的日子越来越临近,吉姆在一次舞会上终于表白、试图挽留艾丽斯,允诺自己将会为她提供更好的生活。

 

 

艾丽斯陷入了两难。

 

她在家乡能照顾母亲,有家产殷实的人追求自己,家乡的环境也更为熟悉;但另一方面,美国有她新婚的丈夫,也依然有着在一开始吸引着她离开故乡的机会与自由。

 

这时,一件偶然发生的小事结束了她的纠结。

 

被告白的第二天,艾丽斯被原来那家杂货店的女老板叫了过去。她很疑惑,不知道前老板会和自己说什么。女老板一开始八卦艾丽斯和吉姆的事,又说店里的一位女顾客有侄女也在布鲁克林,巧合地在市政厅碰到一位要登记的爱尔兰姑娘,而那个姑娘正是艾丽斯。

 

 

女老板说话时满是讽刺和挖苦,艾丽斯听着惊讶又愤怒。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所讨厌的,家乡的另一种样子。在这个小地方,人们似乎无事可做,专门在别人背后议论纷纷,乐于看到别人出丑。

 

 

艾丽斯知道,女老板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些话。这里的人不觉得非议别人的生活有什么错,他们早已习惯。他们甘于过这样的生活,他们不想着如何丰富自己的生活,又看不得别人过得更好。流言蜚语是生活的常态,在这里生活就意味着会不断受到议论和评判。

 

 

艾丽斯决定返回美国。

 

夜里,她独自收拾行李,看着房间里一件件充满回忆的物件,重温故乡的点点滴滴。家乡很美,但自己的精神并不属于这里。

 

但这次,她的心情是有所不同的。这一次,她知道布鲁克林并不是美好生活的代名词。相反,美国的生活会始终异常艰辛,就像她曾见到的教会中的老人——即便为纽约付出了一生,他们也仍然是纽约的异乡人。

 

一段将会有很多艰辛的人生在等着她,但她愿意这么选择——或者说,她只能这么选择。城市已经改变了她,再回到家乡生活,一时或许轻松美好,长久却一定有种种不适。

 

回美国的船上,她遇见了一个第一次离开爱尔兰的姑娘,就像当年的她,无知又充满憧憬。她像当时遇到的姐姐一样,教她如何进入一个城市。

 

生活循环往复。


你一定也遇见过艾丽斯。或者,你自己就是艾丽斯。

 

布鲁克林的生活条件比在家乡时更差,房间狭小,要与其他人共享公共区域,有时还要承受嘲弄。这些都并不符合曾经的预期。

 

即便如此,艾丽斯还是选择了布鲁克林。

 

因为在这里,艾丽斯有机会读夜校、考证、逐步获得更好的机会、见识更多的人和更大的世界。相比之下,故乡偏远闭塞,生活波澜不惊,几乎能一眼看到尽头。在大城市,可能艾丽斯只有很渺茫的机会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但如果留在家乡,她连这点机会都没有。

 

当然更多时候,人们远走他乡,并没有经过这样精确的计算。他们离开家乡,一开始只是被一种未知所吸引——有些人生来具有冒险的天性,即便他们外表上羞怯而拘谨,这种天性却始终召唤着他们,去寻求一个可能实际上并不存在的远方。

 

而一旦远方变成了脚下的土地,故乡会因为遥远和“不同”,重新、或者说第一次显得诗意和浪漫。在回忆与想象中,它是温和的,容易获得的。我一直觉得,乡愁的本质是一种庇护感。但事实上,你记忆中那个曾经庇护过你的家乡,并不会同样记住你——从你出走后,它变成了某种新的模样,在你试图回去时让你感到格格不入。

 

当然,我们都知道:故乡还是那个故乡,变化的只是艾丽斯自己。

 

当艾丽斯再次认识故乡时,她被突如其来的美好感受蒙蔽了。其实她早就无法再融入其中。她走在大街上,别人对她衣着打扮的赞美,本身就意味着她和此地的不同。对于很多小镇来说,更重要的似乎不是你活得精不精彩,而是你能不能活得与外界融洽。

 

这可能就是可悲之处:新的城市尚未接纳我们。我们尚未衣锦还乡,却已经再也无法回去。无论在哪里,我们都是异乡人。

 

少小离家,满心欢喜。一朝回望,乡愁如许,泪落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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