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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二十年家校合作研究述评

 Sophia胥 2016-10-27
【摘 要】促进家校合作,沟通家庭和学校之间的联系对促进儿童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同国家及其研究者在家校合作的理论和教育实践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对近二十年来家校合作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对家校合作进行审视和反思,以资借鉴。
中国论文网 http://www./4/view-4720740.htm
  【关键词】家庭;学校;家校合作
  积极开展家校合作,共同发挥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作用以促进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已经成为各国教育改革发展的普遍经验,长期以来受到各国教育研究者和学校教师的广泛关注,也取得了比较丰硕的研究成果,本文旨在对近二十来家校合作的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和分析,并进行评述,以为开展相关研究提供借鉴。
  一、家校合作定义的研究
  对儿童的发展来说,家庭和学校这两种社会机构各自有着独特的作用,具有直接而重要的影响。从儿童接受教育的角度,教育事业的成功需要家庭和学校的更好的更加密切的合作,于是形成了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家庭——学校的合作,简称家校合作。
  我国对家校合作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岳瑛认为,家校合作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内涵:(1)家校合作是一种双向活动,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相互配合;(2)家校合作活动围绕的中心应该是学生,学生是家庭和学校共同的服务对象;(3)家校合作是社会参与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的实质是联合儿童教育过程中家庭和学校两种主要的教育力量,相互支持和配合,形成教育合力,强化教育作用。黄河清认为,“家校合作是家庭与学校以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学校指导家庭教育,相互配合、互相支持的双向活动。”我国台湾学者一般是用“家长参与教育”概念来对家校合作进行研究,郭明科认为,家长参与指在孩子的教育历程中,家长在家或在学校中参与学校教育的相关活动。张明侃则更加详细地提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指家长基于为促进学童的学习发展与学习成效,在学习的历程中主动而乐意贡献自己的心力,并运用不同的方式与学校教师或行政人员进行合作,以达成上述目的。吴壁如指出,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泛指家长在子女的学习活动或教育历程中的参与情形。
  在西方,多数研究者认为家校合作就是吸引家长参与到学校教育中来,与教师相互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倾向于家长在学生发展中承担责任,享有参与学校管理的任务并对学校事务及其决策发挥影响。西方学者一般将家校合作的视野扩展到更加宽广的社会领域,强调学校、家庭和社区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负有共同的责任,学校、家庭、社区三者对孩子的教育和发展的影响也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而谋求“学校——家庭——社区合作”。同时,家长、教师、学校管理者以及与社会各方面要采取积极措施来加强家——校合作。
  综合以上的家校合作定义,我们发现,教育研究者都充分意识到促进和开展家校合作对增进教育影响,形成教育合力具有重要作用,都认为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是围绕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而进行的一种双向的互动。
  二、家校合作的价值与形式的研究
  家庭和学校之间应该而且必须开展良好合作,对家校合作的作用及其实现方式,研究者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了研究。
  (一)家校合作的价值
  在当代世界,无论是学校还是学生家长都意识到开展家校合作的重要性,都认识到教育需要学校和家庭之间进行更加广泛而密切的合作。凯拉汉认为,父母通常承担起为儿童提供满足身体发展需要的物质条件、教导基本的社会技能以及积累资金供他上学等基本职责,学校则要为学生发展提供恰当的合适的条件和人员,以及与学生的需要、兴趣、学习方式、学习困难相适应的课程,二者之间存在差异,需要互补,因此学校要促进家长参与,家长要与学校开展合作。爱泼斯坦提出,促进儿童在学校取得成功需要家庭和学校合作,这一过程是分享信息、互动合作的,这不仅对学校、儿童有利,而且对家庭、对家长的成长和发展都有利。哈德森等人做了一项76人的调查研究表明,当家长参与到孩子的学校教育,学生出现了如下变化: (1)成绩提高和等次上升;(2)出勤率高, 作业积极完成;(3)因成绩不佳,参加补课的学生减少;(4)在学校中积极表现;(5)学生毕业率上升;(6)升学率提高。格瑞伍德等认为,让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与学校进行合作,可以推动家长在学校中发挥潜能,是一个让家长、子女和学校都得到好处的过程。苏霍姆林斯基也非常重视家庭和学校的合作,他认为,“最完美的社会教育是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结合”,“教育效果取决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影响的一致性”,“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和谐的全面的发展,就是两个‘教育者’——学校和家庭,不仅要一致行动,要向儿童提出同样的要求,而且要志同道合,抱着一致的信念,始终从同样的原则出发,无论在教育的目的上,过程上还是手段上,都不要发生分歧”。
  国内的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价值的研究都是抽象意义上的叙述。马忠虎认为,家校合作,可以使培养目标一致,可以优化德育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可以使家长和教师相互学习、相互教育,促进教育社会的诞生;可以帮助学校提高教育效率,强化自我管理。黄河清也认为,家校合作“不仅直接关系到合作的根本目的——使学生健康发展,而且对影响学生发展的家长与学校的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她进一步提出,家校合作对学生发展来说,可以提高学业成就,形成健全的人格,促进社会化教育,全面提高素质,预防青少年问题;对家长发展来说,可以帮助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素质,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对学校发展来说,可使教师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能够针对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可以形成教育合力,能够应对变化,丰富教育资源,加强民主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从更深层次意义上,“就学生而言,家校合作沟通了学生在家和在校的两个生活世界,实现的是在时空上的衔接和拓展”;“就家长与教师而言,亲师交往中的摩擦与磨合推动了教育观念和方法的更新,双方作为教育者的反思与自觉得以提升,为其在各自的社会角色上趋向自我完善创造条件”。余清臣等对当代中国家校合作中的僭越现象进行研究后认为,家校合作的合理性基础在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其功能和手段上的独特性和独立性,二者之间要相对独立,相互承认,开展深层沟通和进行目标整合。钱扑等认为,家校合作中发生了互动,因此这一活动具有社会化价值,具体呈现于教师社会化和学生社会化的过程中。   另外,还有研究者主要是台湾的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负面效应进行了探讨。吴清山发现,由于家长背景多元、社会经济地位差异甚大,虽可提供学校更多支援,但假使家长过度干预学校的行政或教学,将影响学校校务运作。同时,由于家长参与各种学校里的自愿团体,参与人数不定,彼此沟通可能会出现障碍,交际能力不一,容易造成彼此之间的误会和对学校的怀疑。另外,在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时,由于立场不同,冲突难免,而授权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会模糊了家长和教师各自的角色。
  (二)家校合作的主要方式及类型
  近二十来,研究者对家校合作的主要方式和类型进行了研究(见表1)。
  三、世界主要国家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家校合作,但家庭和学校之间的合作关系及其密切联系程度不一,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不同研究者对各国的家校合作状况进行了研究。
  (一)我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对我国的家校合作,研究者普遍认为目前绝大多数的学校领导者和教师以及家长都充分意识到开展家校合作的必要性,但合作层次低,存在诸多问题,现状不容乐观。岳瑛认为,在理论上学校和家庭对家校合作有共识,但在实践中家长热心自己子女的教育,但缺乏参与学校教育意识,当孩子发展出现问题则认为学校无能;教师则往往认为家长不懂教育工作,缺乏进行家校合作的时间和能力,当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时,倾向于自我保护;在具体合作方式方法上存在随意性强,计划性差,单向灌输多,双向交流少,阶段性强,连续性差,相互挑剔多,彼此合作少等问题。李亚军等对贵阳市的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家校合作状况进行了调查,他发现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家校合作特别重要,倾向采取传统的家访形式,且家长比较认可,对农民工子女成效明显;家长在家校合作中居被动地位,但家访能够消除家长和教师间的误解,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的家境;农民工对教师指出的子女教育问题一般都会虚心接受并加以改进;但农民工子女的成长只有家校合作还不够,需要社会认同和接纳。王维平等通过对山西省11个市的调查研究发现,家庭和学校双方都有合作意愿,学校最为积极,学生反应强烈,但家长反映一般;家校合作有了一定的实质性进展,形式多样,但依旧存在认识错位,观念陈旧,活动无序,缺乏互动,家长被动,合作随意等问题。在目前的中国,许多家长仍然认为家庭只是为孩子提供物质生活保证,而教育孩子则主要是学校的事情,家长缺乏参与意识;学校往往以教育权威的姿态出现,把自身的“主导作用”转换为“领导地位”,家庭在家校合作中处于被动地位;家校沟通的方式狭窄,活动低效;在教育孩子问题上,家长和教师容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一旦出现问题则相互指责、推诿责任,将注意力放在谁该为孩子的问题负责的追究上而不一起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还有研究者认为,目前中小学校的家校合作,学校并未真正实现由指导角色向服务角色的转变,家长作为一种教育资源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家校合作的相关制度缺失,从而使家校合作中出现单向沟通,共育意识不强,无章可循等现象,家校合作还处于很低的层次。徐德华还发现,学校对家庭的教育指导行政监督缺失,评价机制不完善,专业教材匮乏,师资水平不高,因此家庭教育指导效果不显著,削弱了家校合作工作实效。在家校合作进行儿童道德教育中,存在目标定位偏狭、组织动作不力和教育影响失调等弊端,弱化了共育成效。梁红梅等发现我国的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已经形成了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等雏形,但参与学校的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
  香港地区的家校合作比较成功,教育署1993年成立由专业人士和各界名人组成“家庭与学校合作事宜委员会”,2000年还成立家长教育督导委员会,专门推动家校联系,鼓励各校设立家长教师会,地区组织成立家长教师联会,出版家长教师会手册,促进家校沟通,教育家长,帮助子女成长和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为进行家长教育为家校合作提供保障。香港的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分为参与子女学习、支持学校活动、参与学校运作和参与学校决策等不同层次,在参与子女教育过程中分别扮演有效沟通者、家庭督导者、学习者、学校宝贵的资源、义工、咨询者、管理者和合作伙伴等不同角色。
  台湾地区的家校合作,主要是从立法上保证家长参与教育的权利,推动《家长参与教育法》的制定来保障家长行使家长教育权,确保家长的责任和权利;广泛开展家长参与教育的研究工作,认为必须改变学校将家长拒之门外的态度,培育和强化家长参与意识和技能,明确家长和教师的权限,让家长实质性参与学校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主动通过建立家长组织、开办家长学苑、确定“亲师活动年”和举办“家长日”等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和技能,更好地协助推动学校工作,建立家庭和学校间的信任和友谊,让家长积极参与教育。
  澳门地区的家校合作,特区颁布《家庭教育法》将家校合作列入为政府职能并资助学校的家校合作,大多数学校均成立的由家长会推举的家长教师会,听取家长意见;加强彼此之间的信息互通,对家长进行培训,举办家长教育读书课程和各类亲子活动等;但由于家长教师会发展过快又造成互相批判责难的局面。
  (二)美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移民、离婚、未婚生育等造成了家庭的多样性,但是国家教育目标要求每个学校都要鼓励家长与学校发展伙伴关系,促进家长参与。社会各界呼吁加强家校合作,联邦及部分州先后制定有关家校合作的政策、法规,为家长设置专署网站,鼓励家长陪伴孩子学习。民间组织如美国家长教师协会及其地方各级家长教师协会作为校外教育管理机构,旨在推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通过参与研制家长参与的国家标准,成立保护儿童的专门委员会,制定家长参与的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文化艺术竞赛活动等来促进家长对学校教育的积极参与。许多学校里设立了“评议会”、“理事会”、“家长顾问委员会”等家长参与管理的组织,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也由原来的业务活动逐步深入到学校的决策层面,由“局外人”转变为“局内人”;学校采用工作坊和研讨班形式培训家长,提高家长对孩子学习的辅导能力;制订了家庭支持计划,教师和家长一起训练教育孩子的技能,促进了他们的沟通;在传统的家长会、家访和成绩单的基础上,采用时事通讯、星期五文件夹、亲——师对话杂志等新方法加强家校联系;设立专门的家长活动中心接待家长访校,通过亲子换位日让家长体验学校生活,发放家长手册促进深长有效参与学校教育。爱泼斯坦开展的“教师帮助家长参与学校作业”(Teachers Involve Parents Schoolwork,TIPS)研究项目取得一定成效,得到众多学校和家庭的认可,在这个项目中,教师通过设计交互式的家庭作业,这些作业是孩子正在学习的又是能够调动其家庭成员参与的问题,然后让孩子在家庭中与其他成员讨论,从而强化家长对孩子学习的参与,加强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三)英国家校合作现状研究
  英国政府在教育改革中,将家校合作作为学校改革的措施之一,苏格兰2006年通过了“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法”,认定家长是子女教育的参与者,家长有权选择学校,确定入学计划。英国学校里建立家长教师联合会、家长联合会或学校伙伴联合会等家长组织,从事为学校筹措经费、家长教育、表述家长诉求等活动。英国每所学校必须给每个家长发放《学校手册》,上面有学校各方面工作的重要信息,方便家长了解学校;给每位学生发放《家校联系本》,里面有学生和学校的主要信息,学校与家庭籍此相互联系;家长在将孩子送到学校后要与学校签订《家校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是家长和学校彼此之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在英国,家长担任课堂“教学助手”是重要的家校合作改革措施之一,教学助手从家长中招聘,经过培训后协助教师开展教学以照顾好每位学生的个别差异,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教学助手要参加学校每周的教学工作会议,并与其他教师讨论各自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把教师教学中的问题及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给教师,对教师的教学提出进一步的建议,从而有效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教学助手还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辅导,帮助他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家长担任教学助手使教师和家长在课堂内外的合作更加紧密,有效地促进了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被认为是一种高层次的家校合作方式。
  (四)日本的家校合作现状
  二战后的日本教育具有相当浓厚的美国色彩,其家校合作中的一个特色就是引进了美国的家长教师协会(Parent Teacher Association ,简称PTA)的组织和制度,这一制度致力于沟通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创造有利的成长环境,是日本中小学教育中不可忽视的教育力量。这一组织的基本单位是班级,由家长自荐或推举产生,与班主任共同组成班级PTA,是学生家长和教师组成的会员间相互学习、开展活动的社会教育团体。各个县市町(相当于我国的乡镇)村都设有社会教育主事,中小学的每班级基本有成立PTA。PTA积极为国家教育改革提出建议,定期召开家长和教师之间的座谈会,要求家长参加学校教学开放日活动并担任班主任,给教师充任助手;组织家长参加学校的课堂教学和体育比赛、艺术节等活动,培养家庭和学校之间的亲密关系;开展亲子互动活动,增进亲子之间的情感交流;邀请大学教授、教育专家乃至大学生为家长讲课,为家庭特别是母亲提供家教指导;对学生进行学业、职业生涯和生活指导。在PTA的组织下,家长参与学校的管理、教学和各种日常活动及专题活动,招募家长志愿者(如图书整理义工)为学校服务,引导家长参与学校事务,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学校的教育内容,促进了家校合作。
  四、家校合作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方面
  通过对近二十年来的家校合作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笔者有了以下发现:
  (一)相关文献的总体特点
  通过整理和分析检索到的国内外文献后可以看出,家校合作问题己经成为国内外教育研究者者关注的热点之一。这些文献呈现出的主要特点有:(l)目前对家校合作的研究普遍将焦点放在如何促进家校互动上,并由此引发了不同视角下的研究,但是对其中的操作性问题挖掘不深;同时,其研究的着眼点大都放在家→校上,而很少研究校→家。(2)对家校合作的重要性和意义研究得较为充分,国内外学者充分探讨了开展家校合作对于促进学生良好发展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意义,大力倡导和建议在学校中加强家校合作。(3)理论研究水平低,对影响家校合作的因素的研究比较多,但对家校合作的基础理论缺乏系统研究,理论思辨型的研究不少,但没有看到有较大影响的理论研究成果。(4)实证研究少而且不严谨,对在家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等一般都是描述性的,缺乏实际研究的支持。(5)对家校合作的研究开始引入个案研究方法,但是尚未见到比较完善且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这可能与大多开展家校合作研究的人员研究能力欠缺或因时间关系没能对其中的问题开展长期追踪研究有关。
  (二)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几个方面
  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分析整理,笔者认为,家校合作的研究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加强:(l)充实家校合作基础理论研究,要从不同学科的视角揭示家校合作的不同面相,不断完善家校合作的理论依据,从而为从不同角度寻求家校合作的新途径铺路。(2)不断深入对冢校合作个案的研究,以质性研究方法从微观角度探讨具体的家校合作过程。(3)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应该对中国教育场景中影响家校合作的人际关系及其作用作更加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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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项目: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民族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家校合作模式研究”(12CSH025)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杨建忠(1976- ),男,苗族,凯里学院副教授,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教育学原理与民族教育;胡双喜,男,外交学院科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和教学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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