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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激辩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该受法律保护吗?

 覀闏 2016-10-29


9月21日,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座谈会。中国连锁协会副秘书长楚东在会上透露,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不完全统计,自2014年1月到2016年6月,全国17家大型商超企业和1家餐饮企业,遭遇职业打假人索赔2610万元


企业“炮轰”职业打假人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18家企业两年半遭遇职业打假人索赔次数6022次,索赔额达到2610万元。其中涉及包装标签问题的索赔案例最多,达到3359例,占所有索赔案例中的55.78%;其次是食品过期,为1175例,占19.51%;发现异物,为778例,占12.92%;产品质量,710例,占11.79%。


楚东表示:“数据显示,有一家企业2012年被迫支付职业索赔者的调解费高达1000万元,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我们支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有故意欺诈的商业行为,但是反对以牟利为目的、非生活消费的索赔行为。


座谈会上,包括家乐福、华润万家、物美、大润发、强生、好时等50多家大型零售企业以及供应商企业,也接二连三“炮轰”职业打假人。


大润发公司相关负责人潘秉纬在会上表示,《食品安全法》规定,购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获得十倍价款,并不低于1000元的赔偿。现在职业打假人会通过事先踩点,然后找不同的人买10件有问题的商品,分别结账,然后分别提出赔偿。这些商品单价不过三四元,但每一件商品都可以获得1000元的赔偿。大润发门店每年发生约2000起职业索赔事件,平均每天就有7起事件出现,公司每年需支付上百万元的索赔金。


物美相关负责人孙文波表示,相比充分利用法律规则的索赔,部分职业打假人甚至开始造假索赔,“有一次我们通过监控镜头发现,有几个人买了商品,分别结账,出门后将商品放到汽车的后排座,又从汽车后备箱里拿出相同的商品,然后到超市投诉说商品过期了。由于我们恰好有监控记录,就立即报警了。但实际上,95%以上的案例都很难有监控证据,因为职业打假人是分工合作的,有的人负责踩点,有的人负责买,有的人负责索赔,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往往没有证据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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