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杂的诉讼程序可能令双方当事人疲惫不堪,然而有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什么是简易程序?哪些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何申请?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1、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适用简易程序,提交申请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申请书,但是否适用由法院审查决定。 《民诉解释》第258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该解释第260条同时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后不得转为简易程序审理。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一次开庭审结,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除外。 来源:法律赢在线(ID:LegalO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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