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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真境界》第六十二章

 江山携手 2016-11-01

第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免邪,故为天下贵。

:藏,含有庇荫的意思。《礼记·礼运》:“古人以为奥也”,注:“奥犹主”。

河上公注:“‘奥’,藏也。”

王弼注:“‘奥’犹瞹也,可得庇荫之辞。”

不善人之所保

河上公:“‘道’者,不善人之保倚也,遭患逢急,犹自知悔卑下。”

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

吴澄说:“申言善人之宝。善人以道取重于人,嘉言可爱,如美物之可以鬻卖;卓行可宗,高出众人之上。”

三公:太师,太傅,太保。

拱璧以先驷马

蒋锡昌说:“古之献物,轻物在先,重物在后。‘拱璧以先驷马’,谓以拱璧为驷马之先也。”

不如坐进此道,陈鼓应解:不如用道来进献。

求以得,陈鼓应解:有求就得到。

王弼本作:“‘以求得’。

有罪以免邪,陈鼓应解:这句正是前面“不善人之所保”一句的说明。即是说,有罪的人得到道,可以免除罪,所以不善人也要对它加以保持。

如果把第六十一、六十二两章结合起来不分章,任何人也不可能把上一章理解为政治哲学。《老子·德经》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和政治哲学有关,这是佛经所不具有的特点。其原因在于中、印两国的文化传统的差异。也和老子本人的矛盾性有关,实际上在老子前文已经看到,在政治哲学上用心,是用处不大的。他自己就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这里又为什么还要一再提醒呢?老子明白“美之为美”是人类的痼疾,冲出五阴太难了,不得不反复提醒。在老子这些提醒中,也看到他自己不无困惑。

也显示出中国人向来把治国放在第一位,不相信有什么彼岸世界,所以老子多以治国为例,来说明他要讲的道理,但绝不能因此便说《老子》就是政治哲学书,就是兵书。因为这和经文主要内容不相符。

许多研究者大半持有《老子》是政治哲学的观点,还有一些人虽然不太同意这种观点,但大半把《老子》当成一本哲学理论书。持这种观点的人主要是没有好好理解《庄子》。君不见庄子“养生主”庖丁修心解牛之例,从头到尾也不讲治国,照样得道。老庄本来一体,老子怎么会想去为政治家出谋划策呢?即便是如此,如果你仔细研究一下,老子在谈到政治时,他提出的那些策略能在现实生活运用吗?老子难道不知道这个道理吗?一个通天彻地的圣人,能那样迂腐幼稚吗?如果老子真以为世间的君王可以在他的劝说启迪下达到他所说的一切,他也就不会说“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了,也就不会说有人可以对“太上”“信不足,有不信”了,更不会说有人会对“太上”“畏之”、“侮之”了。

正是由于世间人在“美之为美”的仗恃心的支配下,无法自己合于“道”,这才必得有愿力身的救度。通过救度,也就是母亲主动去认子,以实现“母子光明会”。因此:

“道”者万物之奥,(奥:藏、主,诸解皆可)是善人(圣人)之宝,圣人正是通过合道来实现因果互相酬的救度,既救度了不善人,也成就了自己之成为善人。

注意:《老子》中的“善”、“善人”这个概念不是指的世间所谓的行善积德的人,而是说实现了与“道”相合的人。如果不是这样,而是指的一般行善积德的人,那就犯了老子自己的忌讳了。老子在第二章中不是说“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吗?

“道”同时也时时刻刻在保佑着不善之人。不善者还能成为人,正是由于“道”在保他们。

美好的言论可以用作社交可贵的行为可以被人看重,不善之人怎么可以抛弃呢?所以位于天子,设置三公,虽然可以先进奉拱璧,再献驷马,供奉上天,但还不如用“道”来晋奉上天,即去爱不善之人。

如果说上一章讲的是大国对小国的“谦”,大小国之间也应“谦”的话,那这一章就是讲高贵的人,对不善之人也该以“谦”字为道。真正的奉天不是供玉璧、献驷马,而是要“道”以爱人,谦以下人。

古时的人为什么重这个“道”?不就是因为所求可得,有罪可以避免吗?所以,“道”为天下所贵。

“谦”就是要克服人对自我的仗恃心,此心不除,不可能公正视人视物,当每有事发之时,就会被仗恃心蒙了眼睛,从而丧失体认道体的机会,也就丧失“母子光明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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