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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处理指南

 万宝全书 2016-11-05

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处理指南

劳动法宝网2016-11-04阅读原文

人在江湖摸爬滚打~不练就一身武艺如何过关斩将?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劳动争议有时说发生就发生,往往另人措手不及,现在法小宝给你一些武功秘籍,教你如何处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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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籍一: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

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以双方自愿为基础,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调解程序:

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

注:程序1、2不是必经程序,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直接进入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

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案件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法院审判程序:

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诉》第149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民诉》第161条)无延长规定,如超过3个月,则转为普通程序,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审限。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至此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终结。

秘籍二:需准备的诉讼资料:

法小宝温馨提示:

为避免对方过早了解单位的答辩要点及方向,建议不进行答辩书的提交,在庭审当日再行提交或直接进行口头答辩。

秘籍三:进行劳动仲裁,应如何举证?

1

举证责任分配: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

举证不能的后果: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

举证期限:

当事人举证应当在案件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或仲裁庭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在此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的,不予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申请人增加、变更仲裁请求,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前提出,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应在答辩期间内提出,对此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申请人在第一次开庭庭审辩论后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被申请人在答辩期满后提出反申请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4

证据形式:

当事人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当事人应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仲裁庭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不得旁听仲裁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应提供证据的复印件交仲裁庭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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