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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29.曹著书名的演变过程(十六)——题名“情僧录”的含义

 果冻0881 2016-11-07
关于《情僧录》的来历,《红楼梦》中是这样写的:
……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梗峰下经过,忽见一大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
这段话告诉我们三件事:
1.青梗峰下的一块大石上记录了“一段故事”;
2.空空道人将它“从头至尾抄录回来”;
3.这位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便改名为“情僧”,书名也易为《情僧录》。
一个道人,只因抄了石上的一段故事,不仅悟出其中道理,而且改变信仰,由“道”而“僧”,进而改名“情僧”。文中的“空”、“色”、“情”均佛教用语。“空”为梵文Sunya的意译,指万物的虚幻不实。“色”是梵文Rupa的意译,相当于物质的概念,指万物本体的瞬息生灭之假象。佛教认为无论物质现象,还是精神现象,均为因缘而生,虚幻不实。因此《般若心经》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而“情”则是对这些假有之物(色)所产生的各种感情,如爱恋、怨恨、贪欲等。即是说,因《石头记》表达了佛教中空、色、情之间的关系,空空道人才把自己的名字改为“情僧”,把书名改为《情僧录》。——这是该书题名的正面之喻。
《情僧录》还有背面之喻。
首先,青埂峰下巨石上的“一段故事”是谁记录上去的?
空空道人看完这段故事后,“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所以说,这段故事是“石兄”记录在巨石上的。
那么,石兄又是谁呢?
脂砚斋批语回答了这个问题。现举几例:
1.第七回,在焦大乱嚷乱叫说:“……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处,甲戌本眉批曰: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人言无二三。’以二句批是段,聊慰石兄。”
——“石兄”当指《石头记》作者。
2.第十八回,在“诸公不知,待蠢物……”处,有戚序本夹批曰:
“石兄自谦,妙!可代答云:岂敢!”
——这
里的“蠢物”即批书人所指的“石兄”,亦指《石头记》作者。
3.第二十回,在宝玉因笑道:“我在这里坐着,你放心去罢”处,庚辰本有侧批曰:
“每于如此等处,石兄何尝轻轻放过,不介意来?亦作者欲瞒看官,又被批书人看出,呵呵。”
——“石兄”即该书作者。
4.仍是第二十回,在“不料自己未张口”处,庚辰本有侧批曰:
“石头惯用如此笔仗。”
——“石头”即“石兄”,亦即该书作者。
类似的例子还有一些,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以上几例已可说明,在青梗峰下巨石上记录“一段故事”者——是“石头”,是“石兄”,也即《石头记》作者。
其次,我们再看把那段故事从巨石上抄录下来的空空道人是谁呢?
1.此道人先“道”后“僧”——后来成了僧人。
2.因此可以说:此人既是道人,又是僧人。所谓“一僧一道”即“亦僧亦道”之意。
3.进而也可以说:书中后面所提之道人是他,僧人也是他。
该人有何事迹呢?他把“石”上的故事——即《石头记》,从头至尾抄录了下来,这才使其流传于世。
该人还做了些什么事情呢?
第十二回写道:当贾瑞病时,有个跛足道人给贾瑞一面镜子——“两面皆可照人,镜把上面錾着‘风月宝鉴’四字”。这镜子是属于该道人的。而《风月宝鉴》亦是书名,故喻指此书亦是属于该道人的,亦即该道人是此书作者。但是第一回在“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处,甲戌本有眉批曰:
“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
这里已明确写出:《风月宝鉴》的作者是雪芹,那么前面提到的道人即应是曹雪芹。
然而,《风月宝鉴》只是《红楼梦》五个书名中的一个。第一回写道:“……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前面提到《石头记》的作者是“石头”或“石兄”,现又说《风月宝鉴》作者是“道人”或曹雪芹。由于《石头记》和《风月宝鉴》是一部书的两个书名,因此两部书的作者都应是曹雪芹。而“抄录”《石头记》者,书中写道是“空空道人”,也即是雪芹;至于“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者,更是明文记载“曹雪芹”所为。因此,可以说石头、石兄、道人、空空道人、情僧,其实都是对同一人——曹雪芹的不同称呼,即《红楼梦》尽管有五个书名,作者只有一个人——曹雪芹。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考查《红楼梦》作者的问题。
前面已说:空空道人后来成为 “情僧”。那么,谁是“情僧”呢?
第二十一回,在“便权当他们死了,毫无牵挂,反能怡然自悦”处,庚辰本有夹批曰:
“……宝玉有此世人莫忍为之毒,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玉一生偏僻处。”
此段批语说明宝玉后来做了僧人。
他是怎样的僧人呢?
第七回,在“方知他学名叫秦钟”处,庚辰本有夹批曰:
设云情种。古诗云:“未嫁先名玉,来时本姓秦。”二语便是此书大纲目,大比托,大讽刺处。
之后,又在宝玉说:“……我们那里坐去,省得闹你们处”处,庚辰本有夹批曰:“眼见得二人一身一体矣。”秦钟和宝玉是“一身一体”,不就是说:宝玉是“情种”吗?
宝玉这个“情种”,后来成为僧人,此僧也就成为了“情僧”。
而宝玉是曹雪芹的重要分身,《情僧录》不就成了《雪芹录》吗?!
如上所述,《红楼梦》五个书名的背面,已隐写着其作者为曹雪芹。
二百年来,总不时有人全部或部份地否定曹雪芹的著作权。由上述论证看来,任何形式的否定说都是站不住脚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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