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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大地震!营利性民办学校禁入义务教育

 智汇百川 2016-11-08

教育行业大地震!营利性民办学校禁入义务教育

根据中国教育舆情监测系统显示,10月31日-11月06日这一周,关于“禁设营利性民办学校”的话题舆论发酵,,成为舆情热点。围绕该事件设置的舆情,正面信息占50.45%,负面信息占13.64%,中性信息35.91%。信息来源方面,微信来源以55.71%排第一位。

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是民办教育改革发展新的里程碑。

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明确了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分类管理,允许举办实施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以及非学历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国家给民办教育赋予更多自主权,会促进更多的民办学校应运而生。但在鼓励举办民办教育之时,对义务教育阶段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进行限制。

教育行业大地震!营利性民办学校禁入义务教育

面临定位选择

《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27万所。其中,民办小学5859所,在校生713.82万人;民办初中4876所,在校生502.93万人。在校生人数和招生人数都呈增加态势。这些民办小学与初中是按照新规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放弃义务教育阶段业务,将成为一道难题。

教育行业大地震!营利性民办学校禁入义务教育

教育培训将先受益?

根据该修正案草案,幼儿园和高中等非义务教育阶段不受影响,该阶段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申请营利或者非营利形式。作为民办教育机构的另一类主体,教育培训机构不属于义务教育。有法律人士认为,此次修正案草案对其影响不大。

分析人士指出,K12培训、留学培训、职业培训等机构由于资产权属、补贴税收问题相对清晰,转为营利性较为简单,且此前较多培训机构已经进行了财务税务规范,或将最先受益。

总编点评

此次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对教育与教育产业影响巨大,可惜的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允许办盈利性学校的问题上产生了激烈分歧与争议,对此我也持保留看法,但关键还在于实施。一项法律规定的生命在于违法有成本,否则今天所有的争议都是没有意义的。现实中如果怎么做都可以,违法没有成本,又何必去立此法?争论告一段落,我们看执法吧!

中国教育在线总编辑 陈志文

(中国教育在线微信官方公众平台ID:eoleole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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