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为什么不能签一次买断式翻译合同

 木头1018 2016-11-08

最近碰到几位译者朋友提及同一个问题:以前的书再版了,但出版社没有任何通知,也没问起需不需要修订,也没支付任何稿费,反正出版社根本没有联系他们,自己知道这书还是偶尔得知,或在书店看到或友人告知。
但也无奈。几位译者都说,当时不懂,签的是一次买断的翻译合同。

媒体和网络上都热衷于讨论翻译稿费问题,却很少有人去说明,稿费其实跟书的定价和印数密切相关;就目前图书市场情况下,大幅上调翻译稿费几无可能。
那么作为译者,应该注意的是,一定要看清楚翻译合同的条款,以便确实保障自己应有的权利。

一般来说,翻译的书如果是有版权的,那么版权方和出版社一定有版权合同,这份版权合同是有期限的,一般为五年,也可能会七年,每本书不一样,这里以五年为例。
那么翻译合同也应该有期限,一般与版权合同的期限相同,这样比较合理。也就是说,如果版权合同规定的版权期是五年,如2016年8月-2021年8月,那么翻译合同也应该是五年,但翻译合同一般是在版权合同之后签,所以一般会延后数月,但版权期限应该一致才好。



如果翻译合同没有期限,也就是所谓一次买断,那么出版社就可以永久使用这个译文,不会支付任何费用。据悉,确有一些出版社或出版公司,以高于一般千字稿酬的50%甚至以上,来诱使译者签一次买断式翻译合同。
签了这样的翻译合同,译者等于放弃了一切权利,而将自己的精神劳动成果简单归结为一个金额数字一次性售出,这无疑造成了对自己的极大不利和伤害。

比如说,出版者拿到这样的译文,出版了这本书,然后台湾地区有出版社要购买这本书的译文版权出版繁体版,那么出版者可以在无需通知译者的情况下,直接授权台湾的出版社并获得稿费收入,并无需分给译者。

又或者,五年之后,出版者跟版权方续约版权合同,并支付预付金,版税率甚至一般比原合同更高,因为一般情况下,印数是叠加计算的;出版者本来也应该跟译者续约翻译合同,并支付一笔翻译稿费,应该跟原合同相同,但如果签了买断式翻译合同,出版者就无需续约和支付稿费了。

而如果这是一本经典著作,一直会有加印和销售,那么这是一笔相当不菲的收入,等于当时翻译的劳动成果,可以几十年都每隔五年有一笔稿费收入,如果这个译本一直流传下去,甚至到自己去世后五十年内,每隔五年,这笔稿费都要多次支付给继承人。

还有一个就是修订的权利。如果译者发现书出版之后,里面有些句子需要修改,或者有些需要补漏等等,这就涉及到修订的问题。如果这本书出了之后,没有再加印,那自当别论,但如果有加印,译者就可以提出,哪些地方需要改动,出版者应该鼓励这样的不断提高译文质量的合理要求。

当然出版者也可能考虑加印时间比较紧,或者修订之处比较多,比如超出三分之一页数,那么也可能暂不修订,译者也应体谅;但如果过了五年,出版者要续约这份合同,译者完全可以提出修订的要求,出版者没有理由拒绝。如果出版者真的拒绝出版修订本,译者可以拒绝续约翻译合同。

如果签的是一次性买断的翻译合同,则情况恰好相反,译者根本没有权利提出修订,甚至,编辑如果在译文上做了不合适的改动,删改,等等,译者也没有权利去辩驳和反对。

原文发布于作者豆瓣日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