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界创新微信公众号'kuajie123' 文/贺嘉 《福布斯》中文网专栏作家 数据源:人民银行2013年报 如果你想获得完整版思维导图,请点击“推荐”按钮,并在本文回复留下你的邮箱,我会将“一张图理解互联网金融”思维导图完整版通过邮件发给你,也欢迎发给更多朋友。 1.行业主要的业态 互联网支付:利用互联网技术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提供的资金划转 P2P网络借贷: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互联网企业通过其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 众筹融资:通过网络平台为项目发起人筹集从事某项创业或活动的小额资金,并由项目发起人向投资人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 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 传统金融机构为客户搭建的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综合平台 不设立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 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基于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 非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网店,支付平台上 2.行业内代表企业 互联网支付机构:支付宝 P2P网贷平台机构:宜信和人人贷 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阿里金融小额贷款 众筹融资:天使汇,点名时间 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 传统金融机构电子金融平台:工行融e购 互联网开展业务网络金融机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 基于互联网的基金销售 基于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各大基金公司网站 非自有网络平台的基金销售:支付宝“余额宝”和腾讯“理财通” 3.互联网金融的价值 有助于发展普惠金融,弥补传统金融服务在“小微”层面的不足。 有利于发挥民间资本作用,引导民间金融走向规范化。 满足电子商务需求,扩大社会消费。 有助于降低成本,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 有助于促进金融产品创新,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4.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历史和问题 4.1发展的三个阶段 2005年以前,互联网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2005年后,第三方支付牌照+网络借贷萌芽 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P2P网络借贷+众筹涌现 4.2互联网金融行业当前的三个风险 机构法律定位不明确,P2P借贷等业务经常突破现有法律边界 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缺失,发生过“淘金贷”等卷款跑路和倒闭事件 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带来的经营风险,招揽高风险业务,缺失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分析,存在被洗钱分子利用可能和客户信息泄露风险 5.监管原则 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合理创新 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维护金融稳定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项业务,应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必须遵守线下现有的法律法规,必须遵守资本约束 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推进“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 ---- 想看更多原创的精彩内容,看看我自己每天写的一篇原创吧。 微信公众号“跨界创新@贺嘉”,分享互联网时代的跨界创新与营销创意,还有我的读书笔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