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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天地】潮立虎门 法治前行

 刘刘4615 2016-11-10
2016-11-09 国家税务总局


  广东东莞市国家税务局虎门税务分局辖区纳税户近5.1万户,今年1-10月实现税收收入37亿多元。多年来,虎门税务分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始终将依法行政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在推动依法治税方面探索出不少有益做法。

  

四位一体  夯实法治基础

  

  以“健全组织”为保障点。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主心骨作用,加强法治建设统一部署;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作常态化,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对照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考评标准拾遗补缺,将依法治税作为重要议事议程狠抓落实。

  

  以“法治思维”为核心点。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讲法,每月2次组织全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通过采取邀请专家律师讲课、组织专题研讨交流、创新“一人一事一法”等形式,将学法教育与税收实际工作紧密联系,把税法融入实例中,培养干部税收法治思维,连续多年均实现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通过率100%。

  

  以“良法制度”为落实点。邀请及聘任知名专家教授和资深律师,组建成立制度建设咨询专家组,为分局制度建设提供专业咨询和理论指导,用第三方的眼光来审视、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6年,在充分吸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分局建立健全税收执法、征收管理等4大类42项现行内部制度,形成《内部制度汇编》,有效规范税收执法和行政权力运行。

  

  以“文化引领”为关键点。将法治文化融合到税务文化建设过程中,作为提升税收法治建设水平的先导性工程,提炼出“潮立虎门·法治税兴”的法治文化理念,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示范、凝心聚力、规范行为的作用,通过持续不断的理念灌输、责任落实和制度奖惩进行强化,使法治文化理念深入人心,融入到税收执法的每个环节中,连续10年实现廉政违纪零举报。


围绕中心  履行法治职责

  

  行政审批砍掉“高门槛”。坚持“放、管、服”三管齐下,持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要求实施税务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坚持放权不放责,做好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工作,实现取消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行政决策装上“安全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制定并严格实施《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集体讨论,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都合法合规。同时,完善税务行政决策主体问责制度,实现行政决策活动的权责统一。

  

  行政处罚配备“刻度表”。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行政裁量权执行基准》和说明理由制度,明确不予处罚以及从轻减轻、从重处罚等规定,有效地遏制税务处罚不公平、滥用行政裁量权的现象。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不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实现零听证零复议零诉讼。

  

  风险监控筑牢“防火墙”。对现有征管资源进行了重新整合和调配,对纳税人按规模和行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区分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风险提示、约谈评估等方式差别化应对。2016年前三季度共推送风控信息2286条,纳税评估入库2737.84万元,进项转出1087.95万元。


立体监督  制约权力运行

 

  明确责任,牵住权力“牛鼻子”。按照“谁检查的谁负责,谁主管的谁负责”原则,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定《分局岗位职责》制度,对具体执法人员,分解岗位职责、细化工作规程、严格过错责任追究。通过定期归集、分析并通报执法过错,明确日常执法中风险易发环节,强化干部法纪观念和风险意识,分局执法正确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6%以上。

  

  强化监督,织造权力“束缚网”。积极配合上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报告整改情况并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到位,监察员对纳税评估等易发生执法过错的事项开展检查及廉政回访,回访率达20%,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聘任特邀监察员,自觉接受外部门及社会各界、群众对税收执法行为的监督,形成纳税服务投诉逐年递减的良好态势。

  

  信息公开,权力运行“阳光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通过电子触摸屏、公告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对外公开机构职能、行政决策等7大类19大项应公开的内容和信息,权力运行“阳光下”。

  

先行先试  创新法治手段

  

  施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记录规范指引,实现对执法事前告知、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税收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通过规范指引,规范税务人员执法的操作流程,强化执法流程监控,对整个过程实行100%痕迹化管理,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和诉讼风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源专业化与项目管理相结合。按照因类施管、突出重点、专事专管的理念,细化职能分工,突出项目管理和数据监控,优化内部运转流程,通过制定《虎门加油站行业增值税源管理工作指引》《虎门镇汽车销售行业增值税税源管理工作指引》等工作指引,规范、指导专项行业税源管理工作,防范税款流失。多年来,虎门分局不断探索和积累依法治税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果,连续9年获评市国税文明单位。



来源:广东省东莞市国税局虎门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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