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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不宜过分强调土地经营权

 scygtys 2016-11-11

  

有人以为,随着大量农民进城,农村土地没有人种了,所以要通过支持资本下乡种田以防止土地抛荒。这是一个误解。当前中国农村还有2亿多农户、6亿多农村人口、2亿多农业劳动力,且,在当前农业生产力条件下,超过60岁的老年人种田也可以种得很好。总共10多亿亩耕地,户均不到10亩,怎么可能无人种田?反过来倒是,户均不足10亩耕地,如果农民家庭只靠土地收入,肯定是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条件。

因此,当前中国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营,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农村老年人留村务农。农村生活成本低,一个农民家庭可以同时获得务农和务工收入,这个农民家庭的日子就比较好过。这正是当前中国农村最为普遍的家庭再生产模式。如果一个农户可以通过亲朋邻里流入几十亩土地耕种,这个农户就可能通过耕种土地而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的收入,这样的农户就可能留村务农。这就是前面说的“中坚农民”。

因此,当前中国农村,凡是适宜耕种的土地都被农民(老年农民和中坚农民)精心耕种着,根本就不存在无人种田的问题。担心无人种田而要鼓励资本下乡推动土地流转的想法,是完全不了解农村实际。

当前农村有无土地抛荒的情况?当然是有的。在高寒山区以及灌溉不便的地区,因为土地无法种,十年九不收,农民当然就不愿种而抛荒了。凡是农民抛荒无法种的土地,资本当然也是种不了的。这样的或不适宜耕种或缺少基本农业基础设施的耕地,就应当或退耕还林,或通过土地整治来改善耕种条件。当前农村不是无人种地,而是大量农民无地可种,他们因此不得不更加依赖进城务工。

四、

土地不仅是生产要素,而且是九亿中国农民的基本保障,是进城农民万一进城失败的最后退路,是所有中国人的故乡所在,是农民将来还要落叶归根之所。在当前中国仍然还有数以亿计农业劳动力,在农民家庭仍然要依赖老人农业来获取收入,在进城农民随时可能退返家乡种地的情况下,将土地的经营权保留在农民手中,让本村社有种田需求的农民来种田,可以较好保障农民权益,防范社会风险。

当前农村出现了普遍的人地分离,一部分承包土地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去了,他们的土地流转给亲朋邻里耕种。如果通过村社集体充分发挥“统”的功能,将相对分散细碎的土地连片耕种,就可以极大地降低耕种成本,减少作业投入。中国集体土地所有制就可能通过制度创新来解决当前人地分离所出现的问题。比如说,可以规定农户承包的村社集体土地,自己不种的,经营权由村社集体收回发包给愿意种的农户,村社集体向进城农户统一支付租金。

进城失败返回农村要求种地的农户可以从村社集体要回自己的承包地自己耕种。随着越来越多农户进城,留下了越来越多耕地,就为少数仍然留村的“中坚农民”提供了从农业获取收入的机会,这部分本乡本土的“中坚农民”因此成为了人财物不断流出的农村的骨干力量,成为中国乡村治理的基石,也自然而然成为适度农业规模经营者和新型农民。这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

日韩台等东亚国家或地区至今仍然没有解决好农地细碎化和农业不规模的问题。台湾地区大力推动所谓“小地主、大佃农”的农业发展政策,政府出了很多钱却基本上无效。其根本原因是日韩台土地私有化的制度限制。中国大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具有相对日韩台无可比拟的优势,我们要充分利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充分调动村社集体统的功能,解决日韩台一直未能解决的小农经济发展的困境,而不是强化农村土地经营权,甚至要将农地经营权物权化。

当前人地分离所带来的土地经营难题有两种解决思路,一种思路是在两权分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土地经营权,搞三权分置。还有一种思路就是充分利用中国土地村社集体所有制的优势,通过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来解决人地分离造成的土地经营难题。

东亚国家和地区土地私有制没有解决土地细碎化的问题,因为土地不仅是生产要素,而且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和价值属性,进城农民不会随便将自己的土地转让出去。三权分置可能不仅无法解决当前出现的人地分离造成的土地经营难题,而且造成需要土地的农业失地的危险,毕竟中国目前仍处在中等收入阶段,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还需要农村这个稳定器。

反过来,中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不仅可以为中国走出中等收入陷阱提供农村这个稳定器,而且可能解决人地分离造成的土地经营难题。简单地说,现在的农地制度改革不应该向分离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方向走,而应该向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方向走。向前走还是向后走,这是问题的焦点。

五、

农业是弱质产业,利润较少,风险很大。弱质的农业与复杂的权利设置形成了鲜明对比。复杂的权利设置意谓着权利运行的极高成本。

尤其是当前中国绝大多数进城农民仍然难以在城市体面安居,且农民有着强烈故乡观念的情况下,农民宁愿以较低的租金和较大土地支配权(随时可以收回土地自种)流转土地经营权,如果资本希望用长期的固定合同来获得农地经营权,资本就必须要付出比当前农村土地租金高得多的租金。本来农业收入有限,风险很大,高额租金的可能后果是资本经营规模农业的失败。资本失败了,他们高额租金租来的农地经营权谁来接手都是烫手山芋,最终拿不到土地租金的愤怒的农民就会去找推动土地流转的地方政府要说法。这种情况在笔者调研中已碰到很多次了。

六、

土地是农民的,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农民仍然需要从土地中获取收益,正是农民可以从土地中获取收益,农村成为了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中国集体土地所有制也为中国农业提供了走出东亚小农经济困境的基本制度基础。千万不要支持资本打败小农,包括以支持所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名义来打败小农。至少在未来30年内要将农业的主要收入仍然留给2亿多户小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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