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西红柿奇案,是蔬菜还是水果?

 369蓝田书院 2016-11-15



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多数人可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蔬菜,考究的学者可能会按照植物学的定义将之归为水果。然而在一百多年前的美国,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的问题居然闹上了最高法院。

 



关税风波

 

事件源于美国1883年的关税法,其中规定进口蔬菜要缴纳高达10%的税,而水果则不用。当时纽约海关认为西红柿是蔬菜,需交税。约翰·尼克斯等人是做进口西红柿生意的,他们可能认真研习了一番植物学知识,决定钻钻空子,于1887年将纽约港海关税收员爱德华·L·赫登告上了法庭,他们认为西红柿应该归为水果,要求返还被征收的税款。

 

按照植物学的定义,尼克斯的说法还真有道理。英语中“水果”和“果实”是一个单词:fruit,一般认为它包含植物的种子,由植物的花衍生而来。此案一路闹到了美国最高法庭,直到6年之后的1893年,法庭才做出最终裁定。

 

在法庭中,双方的律师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不过本案并不像其他案件那样,证据证人无数,双方手中只有一件武器,那就是——词典:《韦氏词典》、《伍斯特词典》以及《帝国词典》。

 

双方交战回合如下:

 

原告律师朗读词典中“水果”和“蔬菜”的定义,并且叫来两位从事蔬果生意长达30年之久的商人,向他们询问这两个词在贸易活动中是否有其他特殊的含义。他们都认为这两个词在贸易中没什么特殊含义,和词典中一致。

 

原告律师朗读词典中“西红柿”的定义。

 

被告律师朗读词典中“豌豆”、“茄子”、“黄瓜”、“南瓜”、“胡椒”的定义。

 

原告律师朗读词典中“土豆”、“萝卜”、 “欧洲萝卜”、“花菜”、“卷心菜”、“胡萝卜”、“大豆”的定义。

 

这看起来跟单词考试差不多了,不过其实很简单。原告认为:按照字典的解释,西红柿属于“果实”,所以应该以“水果”来对待,不应收取关税。而被告认为,像豌豆、茄子、黄瓜这样的“果实”,实际上是被定义为“蔬菜”的。



 

法庭裁决

 

虽然原告律师颇费口舌地朗读词典,但法官一致站在了被告一方,裁决番茄是蔬菜而不是水果。尽管番茄完美符合植物学中水果的定义,但是人们通常将之作为主菜,烹饪食用,而不是作为甜点。从大众观念和日常吃法而言,它还是更像蔬菜一点。

 

法官哈瑞斯·格雷指出,尽管词典定义水果为“植物种子,或者包含种子的部分,特别是某些植物的多肉多汁的包含种子的部分”,但是此定义并未明确表明西红柿就是水果,而不是蔬菜。

 

此外,格雷法官还援引了最高法院此前的两个案例,认为如果词汇在商业贸易中出现特殊含义时,法院应当采信其普通含义,而非特殊含义。因此,在本案中,字典中的内容并不能被视为证据,只是帮助法院理解和记忆的工具。




这并不是第一起为植物“正名”的案例。1889最高法院裁决了一起类似的案例,同样和1883年的关税法有关。这次的涉案主角是白豆。关税法里规定一般的种子是不用交税的,但有一类“园艺种子”除外,需缴纳高达20%的税。海关税收员将白豆归于园艺种子对其收税,进口商不服。后来财政部承认将白豆归于园艺种子不妥,但还是应该按照蔬菜的标准(10%)进行缴税。进口商依然不服,最后法庭裁决白豆是蔬菜。法官认为,豆子是餐桌上的菜品,无论是烤着吃煮着吃还是做汤吃,都是人们对待蔬菜的做法。(来源:果壳网)


西红柿究竟是蔬菜还是水果,你怎么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