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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柿:我是蔬菜还是水果?

 好事事好 2017-09-08

文、图 / 祁云枝

告诉我,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

一辈子爱喝西红柿蛋汤的老妈肯定会说,是蔬菜;注重食材营养的老公,则可能在心里掂量掂量,然后得出结论:既是蔬菜也是水果。女儿朝朝,大概要跑到家里的水果篮前,看看今天有没有她爱吃的水果后,才告诉我答案;但如果我站在菜市场门口,去问进进出出拎着菜篮子的主妇们,我想大部分人会白我一眼:喜欢吃就好,分那么清干吗?

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我们当然无所谓啦。然而,在100多年前的美国,有人却非要分个一清二楚,为此还闹到了最高法院,因为这关系到要不要缴纳高额的关税

这是一个有点搞笑的法律案子。作为商人的原告认为,西红柿是水果,要求返还他高达10%的进口蔬菜关税,而当时的被告——纽约海关,则认定西红柿是蔬菜,需要纳税。

关于西红柿“是蔬菜还是水果”的激烈辩论,为当时的法官和辩护律师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植物课。法庭上,双方纷纷邀请出“证人”——《韦氏词典》《帝国词典》《植物学大词典》等,铿锵宣读对自己有利的章节。一番咬文嚼字后,原告强调:词典说了,西红柿属于“果实”,所以应该归于“水果”,不应收取关税。被告也不示弱:辣椒、茄子、南瓜这样的植物“果实”,你能拿它们当水果吃吗?这些果实,生活中可都是充当“蔬菜”的。尽管原告律师颇费口舌地引经据典,但法官最终站在了被告一方,裁决番茄是蔬菜,而不是水果

鲜艳的西红柿,对此结果,以及对于人世间这场因它而起的小小纷乱和利益之争,表现得相当淡然——当蔬菜,或者当水果,只不过是人的习惯而已,自己在他们生活中的地位是固若金汤的。不像当初在老家秘鲁和墨西哥,那时,人类对西红柿是充满敌意的,说这种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有剧毒,人吃了身上会起疙瘩、长瘤子。也不知道是谁,还给自己起了个可怕的名字“狼桃”,听听这名字,谁还敢吃?

往事不堪回首,那是一段多么漫长而又难挨的岁月啊!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当人类的日常饮食再也离不开西红柿时,西红柿微笑着列出了自己的感恩名单。

名单里排在首位的,是一位英国公爵。16世纪,这位名叫俄罗达拉的英国公爵,在南美洲旅游时,被西红柿鲜红欲滴的外形惊得瞠目结舌,他如获至宝般将它带回英国,作为爱情的信物,献给了心中的女神伊丽莎白女王。从此,西红柿摆脱了噩梦,以“爱情果”和“情人果”的身份,进入了人类的花园,跻身为观赏植物和礼品。从野生到人类有意识的种植,西红柿家族的扩大,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名单里排在第二位的,是一位法国画家。西红柿的倩影,无数次出现在这位画家的眼睛里和画展中。一天,这位画家实在抵挡不了那红艳艳的诱惑,三两下就把一个美丽绝伦的西红柿吃进肚子里。然后,一边回味着西红柿酸酸甜甜的滋味,一边躺到床上等死。一天过去了,除过有点饿外,他依然感觉良好地躺在床上,美丽可爱却“有毒”的浆果,并没有带他去拜会死神——难道西红柿是无毒的?可不是么?这消息,像一阵飓风,迅速刮遍全球。

经过这位画家的口,西红柿完成了自己的华丽转身——它开始与人的胃握手言欢,西红柿的地盘,无可非议且迅速地扩大了许多。这看似简单的“从看到吃”,西红柿为此,却等了整整一个世纪

对植物而言,无论是以水果或是蔬菜的方式被吃掉,还是在西班牙被当成快乐的“投掷子弹”消耗掉,对整个种群来说,都是好事——个体的消失,可以换来种群更多“生长”的机会,这是西红柿的生存哲学,也是植物的生存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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