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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应该禁止离婚吗?

 认真能力 2016-11-17

当一个小孩子手里拿着锋利的刀子时,你是否感觉到危险?当人们的智慧水平有限、不足以把控婚姻时,法律给了人们离婚的自由。这个自由就像小孩子手中的利刃,带给很多人(尤其是孩子)深深的伤害,也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怎么办?收回小孩子手中的利刃,禁止离婚!

 

《婚姻法》应该禁止离婚!

 

  

婚姻自由:法律交给小孩子的一把利刃

这是一个崇尚自由的时代,婚姻自由是其中之一。

目前,人类的婚姻是契约关系,可以随时终止。对于人类的幸福而言,婚姻可以终止是一个潜在的威胁。

有人说:“你这么说是在开历史的倒车!没有婚姻自由,人们哪有幸福可言?允许终止婚姻,才能保证人们的婚姻幸福啊!”

有一个问题是:自由该给什么样的人?

记得我小的时候比较调皮,喜欢自己做弓箭玩。父母看到后严厉禁止:“不许玩弓箭!”为什么父母不给我玩弓箭的自由?他们不知道我玩弓箭会很开心吗?他们不想让我开心吗?

我想每个人都知道原因,因为我是小孩子。我玩弓箭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射伤同伴,甚至可能把对方的眼睛射瞎。

大人为什么不给小孩子自由?

为什么不让小孩子自由地玩剪子,玩锋利的刀子,玩手枪?

因为,小孩子没有能力把控自己的行为,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他玩这些东西不但可能伤害自己、伤害别人,甚至可能玩出人命。

所以,对于小孩子来说,自由是危险的,是不能给的!

大人随便给小孩子自由是不负责任的!

一个小孩子要安全地长大,要幸福地生活,就必须由大人来管教他、限制他。

有人可能对此不屑一顾:“切!说了半天,你说的都是小孩子,婚姻中的人是成年人,这有可比性吗?”

成年人从年龄上来说,是成熟的。但是,一个人并不是年龄长大了,智慧水平就自然提升了。

当一个人的智慧水平不足时,给他自由,和把利刃交给小孩子随意玩没什么两样,伤己伤人几乎是必然。

婚姻自由,就是法律交给小孩子(从智慧水平来说)的一把利刃。有多少小孩子用这把利刃把自己和家人伤得鲜血淋漓?大家有目共睹。还有当事人内心深处的那些伤痛,是外人怎么都无法体会到的。

玩婚姻自由这把利刃,已经让人们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婚姻关系:两只刺猬的近距离相处

人类的脸很相像,基本是两条眉毛、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人类的心也很相像,基本特点是:自以为是,喜欢肯定,讨厌否定,贪嗔痴具足,存在不同程度的情绪化。我把这样的心称为小人心,有这样心的人称为小人。

我们身边的人,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小人,都有一颗小人心。

这颗小人心决定了人们的智慧水平很低,每个人都像一只浑身是刺的刺猬,带着一身毛病行走在世间。两个小人步入婚姻,就相当于两只刺猬要搬到一个窝里住,最开始当然很新鲜,互相温暖,互相体贴,感觉很幸福。但慢慢两只刺猬就会发现,他们一旦挨近就会彼此扎得难受。婚姻最初几年的新鲜感过去后,这种彼此扎带来的烦恼开始逐渐显现。于是有的刺猬就会想:“他的刺太扎人了,受不了!我要换一只不扎人的。”而法律是允许刺猬们离婚的,于是,陷入婚姻烦恼的刺猬和最开始的伴侣分手,再去找另一只。

但是,他真能找到一只不扎人的刺猬吗?这世上有身上没一点毛病的人吗?

也许换了一只后他会悲哀地发现,这只刺猬身上的刺更长、更硬,扎得自己更痛。于是,拥有婚姻自由的刺猬又会产生新的想法:我要不要再换第三只试试?

婚姻的实践,并不能帮助人们认清婚姻本身。

为什么?

因为认清婚姻要提升智慧,而换一个人结婚的过程,并不能帮助人们提升智慧。

据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等机构发布的《中国家庭的幸福指数调查》结果显示:初婚者的幸福感优于再婚者。初婚人群中,感到“不幸福”的家庭比例仅为1.2%,超过85%的家庭感到“比较幸福”或“非常幸福”。上海社科院家庭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结果同样显示:初婚者幸福比例最高,88%的初婚者对家庭生活“比较满意”或“非常满意”。而来自马里兰大学的社会学家菲利浦· 科恩,对美国社区2009至2011年的离婚案进行调查,发现二婚或三婚的离婚率比初婚高得多。

由中国妇女杂志社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女性生活蓝皮书》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婚龄是影响婚姻稳定和满意程度的重要砝码,婚姻满意度与婚龄呈“U”型关联,结婚头5年人们对婚姻的满意度最高,婚龄6至10年的“不幸福”比例最高,婚龄40年以上的“很幸福”比例最高,婚龄5年以内的“很幸福”比例其次。

事实证明,人们不可能通过多结几次婚来找到幸福的婚姻,拥有多次婚姻,并不能促使一个人弄明白“我做什么就能使婚姻幸福”。恰恰与之相反,越是初婚者,越是婚龄长久者,婚姻幸福越有保证。

如果经历婚姻的次数和一个人对婚姻的认识水平,以及他在婚姻方面的知识、智慧、判断能力并不成正相关的话,那么,允许离婚就不如通过法律严格地维系婚姻好。

其实从本质上讲,这世上根本就没有完全适合的夫妻。每一对夫妻都必须要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才能彼此适应。这就相当于两只刺猬只有在长期的相处中,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距离,既能感受到对方的温暖,又不会被对方扎得难受。

众多的相关调查显示,婚姻关系在持续到6至10年时是最困难的,只要能挺过这个磨合期,人们在婚姻关系中的幸福感就会逐渐回升。

在生活中,没有一对夫妻会觉得对方特别特别好,男人觉得“老婆哪儿都好,我们两个是天生一对”,女人觉得“老公十全十美,我们两个是神仙眷属”,不可能存在这样的夫妻关系。为什么?因为每个人都是小人,小人就一定会像刺猬一样浑身带刺(自以为是、贪嗔痴等),一定会有让对方感到不满意的地方。

所以,一个人想通过离了婚再去找一个女人或者一个男人来组成十全十美的婚姻,这是死路一条!

  

 

婚姻幸福的保障!

如果我能够做决定,或者让我向《婚姻法》提建议,我会说:“《婚姻法》应该禁止离婚,离婚就判死刑!”

也就是说,谁要离婚,谁就会被毙掉。

如果这样,大家要么去死,要么去把夫妻关系搞好。

有几个人愿意去死?

那么,结果就是:大家尽全力把夫妻关系搞好,整个社会的婚姻质量会明显改善,无数个家庭和孩子都会受益。

如果真有人坚持说:“我宁可死也不愿意跟那个人过下去!”好,那他就去死。

我提出禁止离婚、离婚就判死刑的建议是很严肃的,绝不是开玩笑。这个建议,是基于对人性的洞察,对人的成长能力、幸福能力的把握,对夫妻关系如何才能走向和谐的思考而提出的。

处于婚姻关系中的人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心随境转。人们的心,在不断地随着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其实最初结婚时,男人可能是千辛万苦才把女人追到手的,女人可能是千挑万选才相中了这个男人,大家是彼此相爱才结婚的,想的是海枯石烂我心永恒。但当这个千辛万苦追到、千挑万选相中的人成为自己的老婆或者老公,过上柴米油盐的平凡日子后,当初的那份爱还能持续多久?在爱情淡却、心生厌倦时,因为有一个可以终止婚姻的前提条件,人就可能很自然地会想:“我当初看错人了,他根本不适合我,我应该换一个。”于是,抬望眼,围城外、乱花渐欲迷人眼。

而如果每个人心里都明确地知道绝不可能离婚,在爱情淡却时,他会想:我要化爱情为亲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海枯石烂有尽时,亲情绵绵无绝期。

禁止离婚,会消除掉离婚自由所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第三者问题。

大家想:有几个人是真的为了爱情去做第三者的?如果永远都不可能扶正,谁还愿意做第三者?

禁止离婚,从逻辑上讲,因为不可能再换,人们对婚姻中的另一半的选择,一定会慎之又慎,绝不敢视婚姻如儿戏。所以,每个人在婚前都会反复思考:我应该和什么样的人结婚?我应该在什么时候结婚?我和谁,最有可能幸福地相伴一生?

与之相应,社会上就会有一些人来做婚前研究:为了适应婚姻生活,拥有幸福的婚姻,每个人应该怎么提升自己?应该学什么,来保障自己婚后的幸福?

有人说:“如果那样的话,结婚前应该学习平等思维。”这话是对的。不学平等思维就结婚,风险极大,要么两个人就一辈子难受,要么就去死。

 那么,在目前允许离婚的情况下,人们应该怎么办?

如果还是单身,千万不要随便找一个人结婚。即使你有离婚的自由,你愿意拿一把利刃刺伤自己和身边人的心吗?要非常认真、谨慎地选择自己的另一半,为自己的婚姻幸福打下坚实的基础。

那些已经结了婚又不幸福的人怎么办?

不考虑离婚,认真学习平等思维。

我们的夫妻幸福之道、和谐沟通之道、个人幸福之道等,会帮助大家提升智慧水平,找到婚姻中的幸福。事实上,我们的很多学员,本来觉得婚姻已经走到尽头,跟那个人再也过不下去了。但学习平等思维之后,随着自己智慧水平的提升,婚姻已经变得越来越幸福了。因为学习平等思维会提升人的智慧,而一个智慧的人自己就是幸福的,他不再需要向谁去要幸福,而是会带给身边的人幸福。智慧的人所拥有的幸福是无条件的,不同于我们一般人所说的幸福。

对于不智慧的人来说,幸福是需要条件的,我们一般人所说的幸福其实是有条件的快乐,那些调查报告中所说的幸福均在这一范畴。所以,正是相应于大家目前的智慧水平,相应于大家的婚姻幸福所需要的条件,我才说:《婚姻法》应当禁止离婚,离婚就判死刑。

死了离婚的念头,人就更有可能踏实安心地好好跟身边的这个人长相厮守,彼此珍惜,这样做,受益最大的是自己,因为自己将会得到一个安宁温暖的家和一个幸福完整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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