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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户口新政来了!买房、上学、求职……都和它有关!

 昵称34610549 2016-11-18


(广告图片)

该死的户口!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网上流行着这样的话:

“上海户口,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上海户口,沪漂难以言喻的痛”

“一纸上海户口,让多少上海人的生活变的行色匆匆”

妈蛋!

该死的上海户口!


在南通

似乎在南通

人们的户口观念也在变得越来越强

在南通想要一个南通户口怎么弄?

买房!

以往遇到这样的情况

买房人投诉无门

为了户口问题而焦头烂额

就在昨天(17日)上午

市公安局对新规进行了解读

新版《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本月起正式施行


这次的新版《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都有哪些亮点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

公民姓名登记、变更


申报户口登记人员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或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按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申报。


六种情形姓名变更申请不予受理:

1、正在服刑、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

2、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3、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

4、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

5、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

6、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父母对未成年人姓名变更未达成协议的。


申请变更姓名,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

无户口人员怎么登记户口 


收养人员

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弃婴(儿)一律在福利机构集体户登记户口,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再迁移至收养人家庭户口。


私自收留确系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且排除被拐卖的弃婴(儿)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调查情况,补充出具《弃婴(儿)捡拾证明》;


无法提交收养登记证或者收养公证书的事实收养,收养人不愿意将弃婴(儿)送交社会福利机构的,公安机关查找不到对被收养人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在收留人户口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或者社区集体户办理户口登记。


其他无户口人员


>>对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打拐救助儿童,寻亲公告期满30天后,由社会福利机构向其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对超过3个月以上仍无法查明身份的流浪乞讨滞留人员,由所属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公安机关予以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对经过3个月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者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由社会福利机构向其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对原籍不明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在实际生活、居住地的单位集体户或者社区家庭户、社区集体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3

扩大投靠类户口迁移范围



1、市内投靠类迁移

增加岳父母、公婆与女婿、儿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投靠情形。

(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

(二)投靠配偶;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

(四)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2、市外迁入投靠类迁移

增加特定条件下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军人家属投靠情形。

(一)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三)投靠配偶;

(四)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父母双亡的成年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六)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现役军人父母的;

(七)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其父母投靠另一方的;

(八)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军人未成年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军人父母投靠军人成年子女的;

(九)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放宽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限制


原来大学生只能在入学时将户口迁往学生集体户,毕业时才能迁出。

新规明确:

考取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办理一次户口从原籍迁入学生集体户和户口从学生集体户迁出。


明确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等群体的落户政策

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自主创业和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畅通了上述人员在城镇落户的渠道。

5

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

拥有合法稳定房屋作为办公经营场所,且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集体户。

取消原规定对单位必须“拥有用于本单位职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和录(聘)用人员数量的要求。

6

简化华侨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江苏籍华侨及出国(境)被注销户口的中国公民(含江苏籍学生在高校出国被注销户口),可以凭有关材料,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单位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7

增设“强迁”有关规定

针对当前相当数量的二手商品房交易后,房屋内登记的原户口不及时迁出,影响现所有权人迁移户口的问题,《规定》明确,现所有权人可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


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

8

精简办理流程和手续

未满6周岁儿童姓名变更、迁入社区集体户户口迁移等审批权限下放到公安派出所;


学生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立户申报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


将原来户口登记管理事项15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调整为10个工作日

9

鼓励网上办理户籍业务

《规定》明确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户籍档案等查明的,公民无需提交;


公安机关建立互联网户籍业务服务平台,开展各项有关业务。

新政更加便民便利

在南通买房的你

知道怎么落户了吗?

户口这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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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市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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